如果哲學家發聲...
結局也許如蘇格拉底般死得很慘。
二千多年前,蘇格拉底在一場生死自辯中,力言自己的哲學工作只為刺激他的同胞正確思考。當時的雅典社會正如現在的香港一樣,充斥不同的理論主義。在這一片混亂的聲音中,蘇格拉底不是要宣揚那一聲音才是真理,而是提醒人們小心反省那些聲音的正確性。
真理和正確性不同。真理意謂絕對標準,所有問題皆能由此判斷真假,然而正確性只要求合理的說明。
蘇格拉底明言他無知什麼是真理,只知尋求真理的方法︰避免概念混亂、推理謬誤、自相矛盾。這方法也許不能揭示真理,但定能揭露錯誤和虛假的信念,從而開啟尋見真理的可能性(究竟有沒有真理卻是另一問題)。
誰要權力?
弱勢社群、小眾群體控訴擁有權力的政府、主流意見壓制他們的聲音。要社會公平,必須「多元共融」、「開放發聲」。誠然言論自由是民主公平社會的必要條件,但恰如天下雨是地濕的充分條件,地濕卻不一定天下雨︰可以是洗地。因此公平社會不是毫無分別接納不同聲音︰癮君子是弱勢社群、戀童癖是小眾群體,他們的聲音是否因此就具備正當理由支持?如果答案是否,那麼作為社群成員的道德責任,是獲取尊重發言的更基本條件。要說人人平等(equal),並非意謂所有人都是同一(identical)。誠如Bernard Williams在〈平等觀念〉(The Idea of Equality)中論言,「一視同仁」是薄弱的觀念,因社群中的每一成員,不是具同等能力、目標的道德主體。我們當然須敏感他人的苦難,悲懷弱者的處境,但要調解分配公義、機會平等和價值間的張力,是更深刻的倫理問題︰「為了什麼要平等?」(Equality for what?),「何謂美好的人生?」(What is Well-being?)
「所謂好只是由權力做成!」權力巳被過度賦予「權力」,負面地用以解釋社會現象。「要發聲」和「發聲後有沒有人理睬」是兩回事。香港的民主當然有待進一步改善,但也不糟糕如極權國家,只能有單一聲音,如果發了其他聲,就立刻拿去鎗斃。勢弱社群、小眾群體不是爭取發聲,因並非全沒發言機會,否則我們何以聽到他們的訴求?事實只是聲音微弱,沒能擁有權力左右主流意見、文化政策。因此吊詭地,他們爭取的卻是自己謾罵的「權力」!
誠然,要建立公義社會,必須正視合理的資源分配、權力制衡,但蘇格拉底會告誡說︰在訴求時「做人要坦白!」
誰推理正確?
如果說「假如性傾向歧視合法化,則把同性戀合理化,由此導致性開放,危害社會穩定。」是偏見、無知的論述,那比較「假如你努力讀書,則可考上大學,由此可找到好工,賺取相當金錢。」又或「假如同性戀是大多數,則同性戀成主流聲音,由此沒有性歧視,同性戀的合理性不再受壓制。」
這三題都具同一論證形式,都犯下同樣的滑坡(Slippery Slope)邏輯謬誤。但為何我們嘲弄第一題,世代相傳接受第二題,又欣賞第三題的開放見解?如果努力讀書和賺大錢、同性戀和性濫交並沒必然或直接因果關係,那麼同性戀是少眾還是多數,也非問題核心所在。誠然社會對同性戀仍存誤解,但解決問題不是對抗式的「主流」、「另類」論述,更不獨只有已成陳腔濫調的權力分析,而是提出同性戀,乃至雙性戀所以合理的心理、生理證明。恰如評論畢卡索的畫何以偉大,故然可從文化、藝術史上論說它們夠「另類」,又或從藝術市場角度,分析叫價高的權力運作,但那些畫作本身的藝術性,卻不是因另類和價錢高。
正如不很久以前,主流意見仍認為地球是太陽系的中心,僅有哥白尼另類地想太陽才是中心。但只要科學證實地球不是太陽系的中心,那無論主流意見、教會權力多強大,也須同意事實。因此討論同性戀問題,不應糾纏於同一錯誤論證形式的不同表述,而是理性檢視,提出同性戀是合理的論證。
蘇格拉底自嘲是討人厭的牛虻,為要人們從混亂的思考中醒悟過來。但雅典人民被這牛虻刺得惱羞成怒,認定他搞破壞,因此為了禁止哲學家發聲,公元前399年,以民主的投票方式,裁定弱勢小眾的蘇格拉底死刑。
然而哲學家陰魂不散,二千多年來,仍然詰問︰開放多元如何不陷入相對主義?被蘇格拉底亡靈附體的當代哲學家,同樣執意刺激同胞正確思考,但在充斥謬誤思考的現代社會,二千年前的故事,會否再一次永刧回歸?
後記︰誠謝嶺南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盧傑雄博士對本文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