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到落筆寫這篇短文之時(即在董建華與胡錦濤主席在北京正式會面之前),我還是不能完全相信特首下台的傳聞將會成為事實。當然,這並不是因為我是董先生的支持者。我一直未能想得通的問題是,這樣的安排,根本不能解決中央所要面對的難題。
反之,在世人(不只是香港市民)眼中,這個舉動就是等於表明一國兩制作為一個制度已經失敗。這個制度未能產生一個有足夠認受性的領導班子,而且也沒有一個自我改善的內在機制,以至出現管治危機時,惟有依賴中央由上而下的干預來處理難題。所謂高度自治變為有限的自治。
假如中央出手,目的就只有一個可能:阻止在產生第三屆特首的過程中,出現失控的問題。無可否認,怎樣去準備這個產生未來領袖的政治過程,的確並非一件易事(例如怎樣做,才可以在極其有限的政治參與的情況下,積極回應民眾的不滿和訴求呢?)。但在中央清楚表明未有打算放開香港政制發展步伐的基本控制的情況下,建制內不同力量的意見已經統一起來,反對派在第三屆特首選舉過程中所能產生的政治衝擊,應該早已在計算之內,不是一個難以處理的問題。
另一種考慮,則可能是要避免出現一個「過度活躍」,以至自製政治衝突的特首競逐過程。以中央正式及非正式的影響力而言,同樣這亦不是一個領導沒有能力或把握擺平的問題(除非他們真的對廣義的本土親中力量完全沒有信心,認為不足以作為繼續借助的政治勢力)。在我看來,如果特首下台,整個布局還是有好幾點未能圓滿解釋的。
當然,不少論者認為現實政治就是現實政治,政治計算與謀略才是最重要,非完全以推理為行動基礎。這可能是最好的解釋。但這同時也就是放棄了解釋,只是將定局以另一套語言再說一遍而已。作為一位分析員,我應該交代自己未能想通的問題。
如果董先生下台真的成事,在未來的日子裏,新的特區領導層又可以怎樣建立其管治的認受性和威信,爭取市民的信任呢?其實,認受性的建立不出四種方式:一是程序,二是傳統或可以依賴的權威,三是業績,四是領袖的個人魅力。對第三任特首也好,第三屆特首也好,他的管治認受性的來源,一定不會是基於一個一致接受的程序(這是推行有限度民主化的代價),同時也不可能以業績來平服種種挑戰(因為成績是後果,只可以成為事後合理化的根據)。
未來特首能鞏固其管治認受性的條件,就只有落於上面的第二和第四點上。中央的力挺(即上面的第二點),可以是一種幫助,但過去七年多的歷史經驗說明,落實到具體操作層面,則一個只得中央信任和支持的特首,不可能完全化解來自香港社會內部的矛盾與衝突。至於領袖的個人條件,這或可以提高他的威望,但最後能否取信於民,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則是對事不對人,若然政府繼續無力化解矛盾,則個人魅力很快便會消失於無形之中。
簡單的說,管治認受性這個老問題,絕非權宜之計而可以化解。這個問題處理不好,到頭來一定歷史重演,只要略為行差踏錯,特區政府又要應付一場接一場的圍攻,一如要面對一場敵人無處不在的「游擊戰」。更糟的是,這將會是一場持久的「游擊戰」。
呂大樂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