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反鷹抗暴前夕 警方圖轉移視線

今年八月中,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訪港,警方動員3000名警察佈防,結果身穿「平反六四」T恤的男子被黑衣人抬走,港大學生被推入後樓梯。傳媒在五百米外採訪,也要被警方檢查隨身物品。警務署署長曾偉雄在立法會上以「黑影論」及「卡住攝影機」回應,引起公眾嘩然。一批青年組成「反鷹抗暴行動組」,發起在明日9月3日,下午四點由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警察總部。警方及政府全面反撲,先在9月1日起訴四名參與三月六日中環抗議財政預算案的示威者,罪名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協助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同日政府高官又高調譴責衝入科學館「替補機制諮詢會」現場,抗議政府假諮詢的示威者。目的相當明顯,就是在目前警權過大的輿論劣勢下,扭轉警方的形象,將警方的行動合法化。組織星期六遊行的「反鷹抗暴行動組」已預期,警方在星期六會採取挑釁行動,以期製造衝突場面。是次遊行並沒有根據《公安條例》申請,因此警方隨時可以採取行動,以「非法集會」為由,採拘捕行動。「反鷹抗暴行動組」呼籲市民出席,並當心警方挑釁。

事必有由,自曾偉雄上台以來,警方對示威者打壓日益嚴重,下為今日以來發生的多起警權過大的事件,從三六拘捕113人,六四拘53人,到七一拘223人。再到近月李克強訪港所引起干預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事件,前因後果相當清楚,更多資料請到香港獨立媒體網——警權專頁重溫。

「反鷹抗暴行動組」呼籲:
1) 遊行的目標,是要把籠罩香港的「極權黑影」還給曾偉雄,所以我們必須堅持行到警察總部。不要急燥,不要被挑動情緒。讓我們以平和而堅定的決心,突顯國家機器的荒謬。
2) 假若警方不容我們前行,我們就靜坐至天荒地老。請給予耐性,留意行動指示,遊行不是娛樂也不是發泄,而是堅持、爭取基本權利。
3) 因為音響資源所限,大會將會於Facebook event 發放最新消息,以主頁12個admin訊息為準。Event 可 search“極權黑影”,或入 http://goo.gl/yL4Tf
4) 大家也可用Twitter報告路面情況,明天的 tag:#39policeshadow

香港獨立媒體網——警權專頁簡介
今年(2011年)一連串與警權相關的事件,可以由2月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讀財政預算案開始,方案沒有任何長遠或短期解決民生問題的措施。激起社會民憤後,曾俊華匆匆在2月23日與建制派會面,宣佈每名香港市民派發六千元。3月3日,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香港的社會矛盾已到達臨界點。3月6日,數以千計抗議財政預算案的市民上街抗議。人民力量在遊行末段,發動過千人在皇后大道中靜坐近一小時。後來社民連及部份反財政預算案人士接力靜坐,近晚上八點,警方開始形成包圍網,靜坐人士於是轉移至德輔道中堵路。警方在無警告情況下採取強硬手段,以警員衝向示威者,並使用胡椒噴霧,其中一名八歲男童被射中。警方最終拘捕113名示威者。保安局局長事後稱,胡椒噴霧是「向天發射」。

6月3日,113名示威者為抗議警方3月6日的濫捕及警權過大,發起「踢保」行動,放棄警方保釋,準備被警方扣留最多48小時。6月4日六四晚會後,參與「踢保」的數十人聯同數百名市民,由維園打算遊行至北角警署,至炮台山被警方以「讓車輛通過」為由攔下,繼而宣佈示威者阻塞交通,被採取拘捕行動,部份在行人路的人士也被捕,人數達53人。惟不少示威者成功「踢保」,連同3月6日的案件一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

6月底,政府推出立法會選舉替補機制,目的是針對「五區公投」的「漏洞」。政府在這事上不設諮詢,打算立法會休會前夕匆匆通過,民意強力反彈。7月1日,超過22萬市民上街抗議。當晚有兩批示威者留守街頭抗議,一班青年及社民連在干諾道中靜坐,另外人民力量在灣仔修頓球場靜坐超過兩個小時後,遊行往中環,遇到警方過千警力佈防,警方出動防暴警察及胡椒噴霧。最終警方在當晚拘捕超過200名市民,至今無一人被起訴。

8月15日,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訪港,警方每日動員3000警力「保護」李克強。8月16日,李克強到訪麗港城,一名穿上「平反六四」T-shirt的街坊一走到地下大堂,被四名黑衣人強行抬走,NOW 的攝記鏡頭被一名沒表明身份的男子大力按下。8月19日,李克強到訪香港大學,警封鎖港大校園,將示威者推入後樓梯禁錮(見港大八一八戒嚴事件專頁)。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接受採訪時指,「所謂保安安排是打壓言論自由的批評,是 completely rubbish.」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在8月20日發起遊行,抗議警權過大,遊行聲明裡寫道「要求港府承諾,以實際行動維護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以公開公平的原則作出採訪安排。」警務署署長曾偉雄出席立法會會議時,就麗港城事件作解釋,表示警員見到黑影,本能地有身阻擋,但手部被攝影機卡著。NOW 新聞台立即作出反駁,曾偉雄的說法令全城嘩然。

9月1日,一批青年組成「反鷹抗暴行動組」,發起9月3日遊行,向警方抗議。同日,警方就3月6日的堵路事件,起訴社民連主席陶君行、黃浩銘、葉浩意及葉寶琳。四人都是以干犯《公安條例》第17條A而被起訴的,罪名是「協助及組織非法集會」;另一條罪是「參與非法集會」,涉及法例應為《公安條例》第18條。這個日期被質疑是經過精深的計算。警方在過去半個月飽受傳媒及市民批評,認為警方打壓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重提3月6日堵路案件,有助轉移社會上針對警權的視線。

更多資料請到香港獨立媒體網——警權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