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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李天命對佛家「無我」的批判

佛曰「無我」,意謂「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佛教三法印中稱之謂「諸法無我」,香港著名哲學家李天命先生在其著作<<哲道行者>>中卻對此說法提出了批判: 

不同情地了解時, 可以斷定無我論者犯了自我推翻的謬誤。
同情地了解時, 卻又可以斷定無我論者犯了概念滑轉的語害。
而無論怎麼同情地了解, 當無我論者企圖把無我論解釋到完全站得住腳的時候, 那又會犯上言辭空廢的語害了。 <<哲道行者, p268-269, p272, 17>>

現在先看看李氏對「無我」批判的解釋:  

明報 李天命網上思考

<<宗哲筆記分柑 (二) - 無我 by >>

http://leetm.mingpao.com/cfm/Forum3.cfm?CategoryID=2&TopicID=1788&TopicOrder=Desc&TopicPage=1&OpinionOrder=Desc&OpinionPage=14  

......

以下是筆者對李氏各個指控的反駁:

1. 自我推翻的指控: 佛家所述之我(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根本不等同現今一般人所詮釋的我(講話者本人)的意思,所以並非「自我推翻」。正如「你這個人真的不是人」中的兩個「人」字的意思根本不一樣,所以並非自我推翻。

2. 概念滑轉的指控:重點在於佛經並非現代文獻,乃是宗教古籍。要透徹了解古籍,不能單靠字面理解,要先了解歷史背景及其文化脈絡,尤其是一些在古籍中極富宗教性的字眼往往有特別的意思,沒必要也沒有理由要求這些字眼要和千多年後的現代語言中的慣常用法吻合,更不能因此便說這是毛病。

如果這個指控成立,則佛經中「地水火風」也是扭曲了科學家慣用的對元素的理解,(水是氧化氫,風是空氣流動,火是能量,水火風怎能構成肉身?),中國古代醫書中的肝腎氣血等也是扭曲了科學家慣用的對血液、肝腎是人體器官的理解了。

注:

(i) //釋迦的講法原本是針對婆羅門教的:婆羅門認為人是有靈魂的,且以此為輪迴主體,不變的是靈魂,永恆存在的是靈魂。釋迦認為並無這種「不變的靈魂」。按此,可見「實體」不一定是指物質上的東西,可以是abstract entity。 //
對。這正正支持我說「要透徹了解古籍先要了解歷史背景及其文化脈絡」的講法。

(ii)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論」和佛教的「無我論」不同,雖然「三位一體」和「我」均是宗教古籍中有特別意思的宗教字眼,但前者有邏輯矛盾,後者則無。  

 (iii) 公孫龍子的白馬論和無我論不同,前者的「白馬」沒有特別意思,後者的「我」卻明顯是有特別意思的宗教字眼,而且「白馬非馬」有矛盾,這正是它的敗筆。

3. 言辭空廢的指控:並非大多數人時刻都了解「自己不是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這個道理,事實上很多人會遺忘、迷失。告訴他們「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可以起提醒作用。如果這指控成立,則對著一個固執苦惱的朋友說:「何需那樣執著?人生只是數十年光景罷了,不斷追求又如何,最終還不是一死?」,那麼差不多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最終會死,這段說話便更加沒有針對性,所以也應該算是言辭空廢了。 

又例如「人生苦短」肯定比「沒有永恆不變的實體」更容易令人明白。如果說無我是言辭空廢,則說「人生苦短」更空廢。 憑賦能及常識,認為說「人生苦短」是言辭空廢的人不多。

4. 指控四: 如果「清醒」﹑「昏迷」等只是「覺」的不同狀態,那就不會說昏迷時「沒有了」,醒來時「又有了」。昏迷時覺(的本身)沒有了,醒來時覺(的本身)又有了,那就是變了。由有變無、又由無變回有,此之謂「無常」。 原本有一直都有,原本無一直都無,這叫不變(常),原本有可以突然變成無(病人因意外昏迷),原本無又可以突然變成有(撞車昏迷了兩年後甦醒),那不正正是變(無常)嗎?「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覺」、「覺是無常的」怎會站不住腳?

覺本身:
佛說「無我」,即無論肉體或精神(意識、記憶)上都找不到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精神上的我大約等如李先生所說的精神我或覺的內容,但李先生再把精神我分為覺本身及覺的內容這做法則有點值得商榷,因為「覺本身」根本說得「不清不楚」。

例如:
怎樣證明「覺本身」不變?怎樣證明三個月大嬰兒的覺(本身)和三十歲時的覺(本身)完全相同?
夢境裏的覺(本身)和現實的覺(本身)是否相同?怎樣證明?

最重要的核心問題是:究竟甚麼是覺(本身)?

一時說覺本身不變,一時說「覺沒有了」、「覺又有了」,一時更說覺「非有非無」,既然「非有」、「非無」,又何來「沒有了」、「又有了」?這豈不是自打嘴巴?講來講去講了一大堆,愈描愈黑,愈說愈糊塗。

和「撲克本身」一樣,「覺本身」的意思根本說不清楚。

其實要玩這樣的文字遊戲有何難哉?例如人的慾望不斷在變(今日想買車,明日想買樓),但其實變的只是慾望的內容,而慾望本身則不變。那到底甚麼是慾望本身?慾望本身「非有非無、可有可無、時有時無」……除此以外,還有生命本身、容貌本身、薪金本身……全部不變。

總結:
自我推翻:不成立,因「我」的意思不同。
概念滑轉:不成立,硬用現代語言解釋宗教古籍中有特別意思的宗教字眼。
言辭空廢:不成立,見上文。
指控四:「覺本身」意思不清楚。

四個指控根本沒有一個成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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