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人來說,二次創作是什麼?在「電視霸權」下,TVB成了唯一選擇,儘管成功壟斷市場,所製作的節目卻單調乏味。此外政府又不願投放資源發展創意工業,令香港的本土娛樂大減,港人缺少娛樂的選擇。二次創作正好填補這個空隙,藉風趣幽默的方式諷刺時弊,融入港人的生活圈子,為港人提供一種紓解壓力的途徑。
《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網絡23條),將於12月9日恢復二讀,聲稱為網民提供更清晰的豁免,實際上明顯為既得利益者爭取利益最大化,並藉此監控市民在網絡的行為。即使政府再三強調截圖、串流打機,只要符合「公平處理」的原則,便不會違法。但現時法例仍存有大量灰色地帶,以致解釋權落在法院身上,法官的取向看法,成了判決的標準。
再者,要得知市民有否進行「違法的網絡行為」,唯一方法必是監察市民在網絡上的一舉一動,所以當法例通過後,政府監控市民的合理性自然增加,亦提高「以言入罪」的機會,有利政府易於進行政治打壓,消滅一切反對聲音。
可是,作為市民的我們無力避開,只能利用自身渺小的力量,聚沙成塔,繼續喚醒社會對議題的關注。那議會不是為市民發聲嗎?零票當選、功能組別盛行下,答案已呼之欲出。
在現時立法會議席分佈下,即使泛民一致出席並投下反對票,但在建制的大力支持下,網絡23條基本上已獲通過。除非以上提及的陣營臨時出現嚴重分歧,缺席會議,投錯票外,否則否決機會不大。那麼拉布呢?卿姐已表明民主黨不會參與拉布,而議員黃毓民提出的903項修訂,當中更只有42項獲批。那麼藉拉布的拖延戰術明顯難以實行。
沒人知道在通過網絡23條後,香港會變成怎樣。政府有沒有時間逐一檢控(謎之音:港府就是異常空閒),只知道香港正向禁制自由的國度發展。
然而,其實很奇怪,想不到仍有人依舊相信這個上場三年多、劣政盡出的政府,深信網絡23條的影響不大。可惜實情是,現今生活根本與網絡息息相關,資訊、娛樂等,只要你有使用互聯網,這個議題顯然相當切身,沒有理由去不了解,以及盲目支持。
近年,在打壓創作、言論自由上,政府明顯「不遺餘力」,行徑亦愈見荒謬,政府一邊開設創科局,支持發展創新科技,另一邊廂卻打壓二次創作,強行扼殺本港的創意空間。儘管梁特用英語劃分創意及創新的分別,但依筆者所見,創新創意明為形影不離,實為不可分割。這樣港府談什麼創新,談什麼創意,是連談論的資格也沒有。
加上,是誰導致本港娛樂影藝趨向消失,是誰將香港推向單一化的邊緣?政府一直拒絕聆聽,忽視問題核心,該是時候捫心自問,自上任以來,投放在創意產業的資本有多少,至現時始談積極鼓勵創意產業發展,是不是有點離譜?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