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林行止在《反分裂國家法》問題上,明顯是一個樂觀派。事實上,有當初盛傳的所謂 "為統一制定時間表",到今天的所謂 "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調子明顯改變了不少。不過,其實在中國體制下,立法與立法的分別真的很大嗎?香港人以前或者會怕中共立甚麼法,但剛經歷了特首任期問題上那種指鹿為馬式的法治觀念,還有誰真的管人大立甚麼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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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久之的《反分裂國家法》,昨天如期在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全票通過(二八九六票贊成、二票棄權),已全面接班掌權的國家主席胡錦濤隨即簽署主席令,《反分裂國家法》即時生效。台灣陳水扁政府一再「警告」北京在此立法上勿「輕舉妄動」,台灣昨天作出「強烈反彈」且產生「激情對立」,是意料中事;民進黨數天前已號召不分黨派於三月二十六日參加百萬人大遊行,陳水扁昨天召開高層會議、今天是立法院商討對策,而「明獨」的台聯聚眾焚燒中國國旗……。
筆者冷眼旁觀,中、台都在「做戲」而已。中國立此法例,目的在把「必要時不放棄對台動武」合法化(但不立法中國一樣可以理直氣壯對台用武),然而,立「反分裂法」而非「統一法」,迴避了為「統一」編訂時限;細讀該法條文,其措詞連「動武」一詞都棄而不用,該法第八條指出,當台灣當局做出種種令「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的事時,「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非和平方式」可以是「動武」唯不等於「動武」,「其他必要措施」可圈可點可供想像自由發揮,但肯定與「動武」無關。台灣當局相信亦會解讀出此「有姿勢冇(無)實際」的立法含意,因此既不進行宣傳已久的所謂「防禦性公投」,亦不會「全面停止兩岸交流」;其所以煞有介事,製造緊張局勢 ,不外在煽動反中情緒、鼓動捍「國土」熱血沸騰,以爭取支持向美國大購軍火「軍購案」的民意,同時令反對派難以藉此發難!
當然,《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有深遠後果,歐盟解除對華售武極便可能「押後通過」,因為現在這樣做,的確有協助中國武力收回台灣之嫌;美國極右的嘉圖學社(Cato Institute)一名專家十三日在英文《日本時報》發表的特稿,便持這種觀點。中國目前已擁有俄羅斯Kilo級攻擊潛艇及蘇三十MKK型戰機,令美國太平洋艦隊不得不提高警覺;日本且因此要改憲建軍。中國若添置歐盟先進武器,軍力更厲害,等於強化對美、日軍事威脅,這又豈是盟國所應為?因此,歐盟解除禁令,會導致美國考慮退出北約也說不定,在俄羅斯核武彈頭「虎視眈眈」之下,這可是歐盟諸國所不願見的。事實上,歐盟主張對華解除售武的理由亦很牽強:「中國獲得這些先進武備後不必自己生產」,意謂有進口貨中國不會發展本身的軍火工業,真是奇談怪論;至於一些主張對華售武可以平衡雙邊貿易的說法更不足取,因為中國肯定不會大量購買李肇星外長所說的「也沒有用」的武器,於改善歐盟對華外貿逆差,哪會有幫助?
正因為它不是「戰爭法」,筆者二月二十一日在這裏評論「美、日聯合聲明」時指出台海將因此風平浪靜的結論,不必因《反分裂國家法》立法而修改。溫總理昨天強調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不希望外國干涉,也不怕外國干涉」,說得非常得體,有泱泱大度,但中國仍要借助美國以勸阻陳水扁政府懸崖勒馬,不可「明獨」。十三日《紐約時報》有〈崛興中國的兩副面孔〉一文,認為「明獨」等於中國失去台灣,果如是,「中共將失去(統治中國的)權力」,因為人民不會容許一個喪權辱國的政黨繼續當政。這篇文章發表時作者尚未讀到《反分裂國家法》條文,以為其立法顯示「北京願為台灣問題付出一切代價」,但此法顯然是「與人為善」,仍有很強經濟掛帥的統戰味道,其第九條「依照本法規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及其他正當權益……」,即採取非和平手段時會「事先張揚」,完全不是現代化戰爭必須先發制人才有勝望的部署。筆者因此以為此法的通過,對台海局勢沒什負面影響。今年中、台貿易肯定更進一步,包機通航項目和次數亦會比去年多。
台海和戰的主動權,現在似乎操諸美、日之手。美國國務卿賴斯出訪亞洲前夕,接受《華盛頓時報》訪問(刊三月十二日,整整二大版;有關中、台問題的摘譯刊昨天本報第七頁),非常明顯,美國對《反分裂國家法》大表不滿,因為她認為這是中國「試圖刺激對方(台灣)」、「不會有利於台海的安全與和平」,賴斯因此認為為此立法「沒有必要,亦不是一件好事」。賴斯更露骨地表示:「美國有很多工具可以處理中國崛起(have a lot of levers to deal with)」,同時強調「美軍當然也要持續現代化,所以中國人不應當有一種想法,就是他們能夠在亞太區域取得某種單邊優勢」。美軍「持續現代化」包括強化與南韓的關係,「把部分駐紮於首爾(漢城)地區的軍隊撤走」。這意味朝鮮半島一旦有事,將是一場導彈橫飛而非在空軍掩護下陸軍衝鋒陷陣的傳統戰爭!
中國近來致力與各國尤其是周邊國家建立友好、互惠關係,解決了和印度、俄羅斯的邊界爭論,昨天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與宣稱對南海擁有主權的越南和菲律賓在馬尼拉簽署協議,共同開發南海十四萬方公里的潛在能源資源,菲總統阿羅約夫人稱「這是中國在○二年與東盟十國簽署相關行為準則以來的歷史性事件!」加上和歐盟親善及支持美國反恐等,中國已改變「遠交近攻」而是採取「遠交近交」的外交策略,顯示了她把握歷史上未見的機遇,繼續進行經濟建設的強烈願望。可是,中國的「和平崛起」,與中國有解不開歷史情意結的日本卻如芒在背,二月中旬簽署的「美、日聯合聲明」把台灣海峽列為「區域共同戰略目標」,便是對中國的正面挑釁,東海及南沙諸島的主權及海底資源,將令中、日時起紛爭……。
從目前的情勢看,美國只會對台售武、不會讓台灣「明獨」;但她對日本爭取「問題海域」的權益會袖手旁觀。如何和日本和平共處,武力已不足恃,一切要看中國的外交手段。
林行止
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