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如果有一日,眾人都不識天琦是誰了,也不認得手執雨傘在催淚煙中頑強站立的 umbrella man 新聞圖片究竟是在演哪一齣的話,我將作何感想?
三年四年,甚或十年過去,那些政治犯都經已悄然刑滿獲釋,我們是否就可以安然忘懷?
「那已是上一代的事了。我們沒有責任記住。」或許新生代會這麼說。
我想,我仍然希望這些事有人記得,仍然認為這些事值得被記住。
那些在囚的,還有被囚過的,還有他們的親友;所有為抗爭而付出犧牲受苦過的人,以及他們的精神,都值得被記念。
如果暴動不應由梁振英說了算,那麼,風波也不該由北京政府說了算。如果我們同情政治犯及其親屬,會否也同情屠城的死難者以及天安門母親?
至於行禮如儀,我曾經也很反感。
但若不是每年到了某一個時間點,事件被再次重提,從記憶中再次讀取播放的話,我們究竟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將記憶傳承下去?
忘了在哪裡看過,儀式本身好像沒有意義,但去把儀式行出來的這份堅持本身,就為儀式賦予了意義。
事件既發生在過去,本質上就永恆不變。不會產生一絲一毫的變化,更沒有能力持續為人們提供新鮮感。若非行禮如儀,難道誰又能將值得記取的舊事變新?
歷經二千餘年,每年還是不乏有基督徒的手被釘穿,仿效他們的基督背十架上山走苦路。痛苦可以存在歷史裡面,同時,痛苦也在當下感受的人之中。
但我不會說誰有道德責任去記住這些事,我不會情緒綁架任何人,說︰你不記得,就是忘恩負義之徒。這沒有用,反惹別人反感。
屌票無用,支持不能靠謾罵贏取,同情也沒法憑綁架得來。如果想事件被記得,我們只可不停地宣講、宣講再宣講。
我討厭吶喊口號,不喊也罷。覺得募捐斂財,也就不捐。雖不愛因循守舊,仍願意成為萬千燭光中的一朵。
甚或暴雨炎熱叫人卻步,在家裡滅了燈亮起一抹燭光,也好。
即使行禮如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