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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機構壓榨員工來發展服務合理嗎?

文:邱智恆(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理事長)

近日有傳媒報導再有社福機構涉嫌挪用整筆撥款發展《津貼及服務協議》以外的服務,違反社署條例,報料的員工亦指機構因此而削減原有資助服務人手。回顧整筆撥款制度推行十多年,以壓榨員工的方式來發展服務的情況比比皆是,不少前線員工敢怒不敢言,高層好像理所當然一樣,但這代表合理嗎?筆者希望藉本文探討此問題。

CFSC例子比比皆是

東方日報引述投訴員工指,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CFSC)把豁下兩個長者地區中心合併,社工人手由原來26人減至19人,7名社工被調至《津貼及服務協議》規定以外的「50+悅齡服務」,為退休人士及長者提供多項社區支援務,「50+悅齡服務」有高級經理等共9名員工,團隊薪酬每年逾400萬港元(註一)。換言之,即是由19位前線社工來承擔26位社工的工作,滿足《津貼及服務協議》的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服務,變相令工作量和壓力大大增加。

上述的事件對公眾來說或許感到震驚,但對同工來說絕對非新鮮事,整筆撥款制度推行十多年間,大部分機構均競投不同的基金,取得資助發展新服務(部分是非《津貼及服務協議》的服務),不少機構會動用原有服務的員工參與其中,變相令原有服務的人手減少,員工的工作量因此而大幅增加,原有的服務亦受到影響。

為了服務 一切理所當然?

在政府缺乏長遠福利規劃,對新的服務需要欠缺承擔的情況下,有機構急市民所急而發展新服務是絕對值得欣賞,但是以壓榨員工的方式來發展新服務合理嗎?這如同在說以不公義的方法來建設一個公義的社會,筆者相信答案不言而喻,是絕不合理。更甚的是有部分機構為發展而發展,目的只為擴充機構,以服務之名不停地壓榨員工,削減人手和壓低工資以提供資源讓機構發展新服務,這些機構的做法更是絕不能接受。

而令同工更加氣憤的是,近年發現不少機構高層獲發大額現金津貼,有員工人數一百多人的機構高層一年獲約40萬的津貼,年薪逾200萬,他們普遍的解釋是整筆撥款制度推行後,因為員工人數及機構服務增加,令他們工作量大增,所以發放現金津貼以作補償。相反前線員工十多年間工作量同樣大增,但薪酬大不如前,莫說額外的現金津貼,連原有的薪酬也跟不上,同工不同酬。原來發展新服務最終令「黑狗得食,白狗當災」,高層從中成為很大的得益者,但前線員工就成為犧牲品。

總結

筆者十分欣賞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的前線員工主動向傳媒揭發事件,迫使社會福利署作出調查及引發同工和公眾關注此類事件,呼籲同工日後積極關注,如有發現懷疑個案便主動揭發及要求社署調查。同時,筆者促請各個社福機構勿再以服務之名壓榨前線員工及肥上瘦下,從速改善薪酬待遇及人手編制,還同工合理的權益。

註一:東方日報,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