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職工盟
(獨媒特約報導)7月23日晚,標準工時委員會在美孚政府綜合大樓舉行勞工團體成員公眾諮詢會。雖然主持人聲明委員會「沒有立場」,但委員會成員、僱主代表劉展灝聲稱,今時今日香港人手緊張,「員工係莊,老闆係閒」,又說員工是公司資產,老闆注重員工價值,工時問題可以協調,不一定靠立法解決。台下噓聲四起,眾人紛紛斥其言論荒謬。
諮詢文件偏袒資方
標準工時委員會雖然聲稱沒有立場,不過諮詢文件的細節其實已見立場,其中兩份文件《標準工時政策研究概覽》和《漫遊工時世界》列舉實施標準工時制度的利弊,提及消極影響所佔篇幅明顯長於積極意義,還提醒社會人士必須考慮「政策如何影響勞工靈活性與香港競爭力」、「兼職工和零散化可能因工時政策而增加」、「商界整體(特別是中小企)遵行法定標準工時的承擔能力」,明顯是從資方角度渲染立法威脅經濟發展。《概覽》稱縮減工時可能導致減薪,超時補水的後果則是「僱主向僱員支付的估計額外薪酬開支將介乎每年80億元與552億元之間」。
在會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實施標準工時一定不會降低打工仔工資,並且不會影響全部中小企,只有剝削員工的僱主才受影響。他強調老闆補水80億至552億分明是償還一直以來虧欠勞工的錢。
職工盟幹事鄧建華猛烈批評諮詢文件假扮中立:「『面對激烈的環球商業競爭,制定標準工時會否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問呢啲假問題,係咪癡線㗎?」他建議政府和委員會去了解一下香港所有競爭對手哪裡會沒有工時規管,不要以競爭力為藉口阻延立法。
外傭家務工反對豁免於標準工時
諮詢文件指許多地區的標準工時法例提供豁免,例如家務工工時不受限制。該項內容顯示委員會有意排除外傭和家務助理的權益,引起相關團體抗議。
沒有標準工時加上與僱主同住,令外傭無法控制一天工作多久。與會外傭表示她們普遍面臨長工時,有的一天16小時甚至更多,導致睡眠不足,沒時間聯絡家人和休閒,嚴重損害身心健康。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和亞洲移居人士組織代表皆認為,外傭應享標準工時、超時補水,每兩個工作日之間至少要有11小時休息時間;三年前立法的最低工資豁免外傭亦不合理,上述法例應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的工人。她們指責研究報告選擇性呈現有豁免家務工的地區,卻不呈現沒有豁免的地區,做法不公平。
此外,一般以時薪計算的家務助理,往往同時服務多個僱主。雖然她們工作總時數不少,但因為他/她們屬零散工,得不到和長工平等的勞工保障。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代表批評政府輕視該行業,大量培訓家務工的同時卻不考慮她們的福利或是勞損狀況,她們同樣強烈反對製造不平等的豁免條款。
工時過長或致命
街工代表除支持外傭訴求,並重申訂立標準工時、超時補水1.5倍,不僅是工人應得的權益,提升工作效率也有利於僱主。職工盟代表表示,僱主和僱員權力關係不對等,現行由雙方協調工時的機制根本不可行,立法是必要路向。工聯會代表反映,過去一段時間猝死的工人個案,在去世前一個月都超時工作100小時以上,足以說明工時過長之危害。
來自不同行業的工會成員發言表達心聲:飲食業通常由早晨營業至深夜,工人疲倦,容易受傷;巴士司機和鐵路員工都因工時長而壓力大,而他們的身心健康直接關係公眾安全;對碼頭工人而言,連續工作幾十個小時,極易造成危險,去年7月至今四宗工亡事故已經敲響警號。在場還有工人透露,上司要求他們填表時不填寫超時工作的時數——這些行業的真實狀況能在委員會的政策研究中體現嗎?
會計業、保險及金融業等的工會代表也支持標準工時。保險從業員現身說法,稱近年辦理健康保險的朋友越來越多,大家都擔心加班太多影響身體;金融業則有僱員要越洋聯絡,為時差而深夜起身工作,卻不被計入上班時間。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代表見證工時過長的造成的社會成本最終由家庭承擔,例如青少年吸毒、援交案例往往是家長太忙、疏於照顧子女的後果。社工自己也要應對工作重壓造成的抑鬱症等精神疾病。
國際勞工組織在1919年制定了《(工業)工時公約》,將工時定為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近百年之後,全世界已有過百個國家和地區就工時立法,這是真正的「國際標準」,而香港仍未達到!標準工時立法諮詢即將在7月31日截止。最後一次地區諮詢會(新界東)將於本週六(26日)下午假馬鞍山恆安邨恆安社區中心舉行,公眾可致電21274504報名,詳情請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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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正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