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真會汰弱留強嗎?
香港要訂立最低工資,已經差不多成為社會共識了,但香港的一些經濟學教授,及一些鼓吹自由市場的組織卻經常提出一些理由來反對訂立最低工資,其中一個經常提到的理由就是最低工資會汰弱留強:令弱勢社群不能以比正常人更低的價錢去競爭。但這是不是已經發生了的事實,而非最低工資可能出現的結果?
首先,香港的某些經濟學教授及組織會引用一些外國研究來說會造成汰弱留強,但他們沒引的是另一大堆說不會的研究,而且國際勞工局(ILO)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亦不認為最低工資會對已經有嚴重工作機會流失的地區造成影響。簡單地說,在外國的經濟學界,”最低工資會損害弱勢社群就業機會”只是一句甚有爭議、莫衷一是的”想法” ,遠遠不是已被証實的結論。
其次,即使外國研究說會,那是否代表香港也會?香港和每一個外國城市都是不同的個體,都有不同的情況,如果不去檢視香港的條件,比較異同,就照搬外國的研究,然後說” 因為外國會,所以香港也會” ,那香港的經濟學也未免太兒戲了。
第三,單從教科書的供求關係圖來看,理論上最低工資的確會汰弱留強,但實際上這會造成多少影響?這些壞影響是否足以抵消最低工資造成的好影響?如果汰弱留強效應相對來說很少的話,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因噎廢食?
例如實行最低工資後,我根據政府數據,猜測有一萬人可能因此失業,但有約二萬個家庭因此而不用再領取失業綜援、十八萬的家庭擺脫在職貧窮,那最低工資是否值得推行?實際上情況是否如我猜的一樣?
這需要不少資源作出相當的研究,但在手握資源及數據的香港的經濟學家及支持自由市場組織的文章中,有關的數據和效應計算卻付之闕如,就像"教科書所說的一定是正確的,根本不用研究,只需重複宣揚"一樣。
第四,汰弱留強這情況早在實行最低工資前已經存在,例如政府在05-06年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中已經看得到,60歲以上的人士的在職貧窮人數從1998至-2005年下降了四份之一(12’000 至 9’000) ,而同時,香港的貧窮線也從約$9000下降到$7800。因此我們可以說,婦女及40至59歲的人已經以比1998年更低的工資爭走了60歲以上的人的工作機會了。當香港的工作機會已經嚴重流失,到了壯年人也要用比以往低的工資來將弱勢社群的工作機會爭走,弱勢社群根本早就沒有多少減價空間了,那實行最低工資還能如何對弱勢社群就業造成壞影響嗎?
我希望反對最低工資的論者,在表明立場的同時,能提出有關香港的實況,而非只是以教科書的理論及選擇性地提出外國研究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以提高討論的質素,避免將討論變成純粹的表態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