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放棄任何一個地方,整理攜帶的文件。
在月台,他跪下。在車廂裡,他站著。左放放,右放放。
結果,他右肩揹起重重的紅袋,左肩的就輕一點。
到了大圍站,要轉車。他,見到遠處列車到站,搶閘離開車廂,如箭般奔往九龍的月台。
否則,他不配穿上這件藍色的制服── 僱用他的公司,名叫迅達,英文名稱是Runner。
本來列車的門已關上,我以為見不到他。門再次打開。 他再次整理這兩個袋子,之後就站著。
到了旺角站,他再次第一個離開列車,急步往扶手電梯,當然,他沒有停下來,等電梯運送他到大堂,而是一步又一步向上踏,遠離我的視線。
當我到大堂時,他已經消失了。
看新聞片集,解釋速遞公司的興起,因為能取代辦公室助理。
這些公司聘請的,多是中年低技術工人,不少也是低薪的。這些公司不是DHL,沒有雄厚資金支持,沒有龐大車隊。地鐵火車,成為運送文件的交通工具。
聽說有人投訴他們阻礙月台和列車通道,我相信他們也是逼不得已,要準時交收文件,就要爭取每一秒。
他們也是打工仔,跟我們沒有大分別。只要不是太滋擾,我們能否體諒多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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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報紙報導一個團體的調查,調查發現不少速遞員的郵袋很重,又要長時間步行,弄至身體多處勞損,甚至做手術也難以根治。以下是摘自該團體經理和物理治療師的建議:
「(物理治療師)李家明建議速遞員改用手推車,避免使用單肩郵袋,送貨途中亦應盡量爭取時間小休,一旦出現肌肉疲勞、筋骨關節痛便要休息,若停工數天後情況持續,應盡快求醫。香港工人健康中心項目經理孫同祥建議,業界為速遞員提供職前訓練,教授正確姿勢及提供適當工具如手推車、勞動保護器具如腰封、安全步行鞋等。他促請政府加強執法,積極了解高筋肌勞損風險行業的工傷情況,提高速遞公司管理層重視職業安全的意識。」(明報 2007年9 月17日)
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器具,那絕對是僱主的責任,無須多說。用手推車,我相信沒有可能。速遞員經常要用地鐵火車往返目的地,把三個大單肩郵袋的容量的物件放在車子內,車子根本不能進出車廂。而運送物件的趕急程度,使員工難以每刻兼顧身體安全。這是人手的問題,假若公司的人手增加,減輕每個員工的負擔,那才是解決辦法。當然,政府應實施最低工資,避免因人手增加(或以每人工作量減少或名)再壓低僅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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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上星期五,有三位速遞員共攜著七八個大袋進入地鐵車廂。他們放下袋子後,就連忙尋找文件聯絡收件公司。坐車也沒有時間歇一會。一會兒,其中一位從袋裡拿出一盒紙盒裝月餅(幸好不是鐵盒裝的!),然後評頭品足一番,說:「靚野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