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不求光環 鍥而不捨】 ——向污水處理廠兩名技術員致敬

【不求光環 鍥而不捨】 ——向污水處理廠兩名技術員致敬

「您好﹗我是一名在屯門居住超過三十年的市民……得知兩位技術員因揭發污水廠為減輕成本將垃圾汁及毒氣排出而被離職實是憤慨……希望公眾施壓令環保處正視問題,保障居民健康,亦希望有一個公正的交待給大眾及兩位技術員。」

這是一位市民早前的來函,委託我將信轉交予兩位揭發污水廠非法排污的技術員。信封面上寫著「多謝你」三個字,從筆跡看,應由一位小朋友執筆的。

昨天收到消息,指環保署終決定檢控屯門望后石昇達污水處理廠14項違反《水污染管制規例》罪,每項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半年。

事件在今年年初爆發。原受聘於昇達的兩名技術員,因不滿公司隱瞞公眾,非法排出千噸計污水於大海,遂挺身而出向環保署舉報,並向傳媒揭發這跨國財團的種種惡行。

兩人為此付出了代價,飯碗都丟掉了。自被公司無理解後,兩人在就業市場載浮載沉——一位曾長途跋涉到機場當電工,上下班來回十幾小時,身心疲憊;後來,再轉任地盤。兩次轉工,收入也比從前少了一大截。另一位技術員被炒後一直只當散工養家。

可敬的是,兩人並沒因生活困頓而挫損士氣,抗爭並沒有停下來。他們曾協助另一位涉事而被上級痛打的同事,給予上庭支援及追討工傷賠償,結果刑事民事兩仗俱勝;兩人亦曾與工會一同到昇達公司抗議,要求法國總公司Suez Environment調查事件。

這半年間,他們繼續揭露環保署及昇達如何一錯再錯,錯而不改——八月及十月,傳媒分別再揭污水廠非法排污,而渠務署更要動用公帑,幫簽了約賺了錢的昇達善後,以免污水「爆煲」!

兩人的付出,並沒為他們帶來光環,而他們也不稀罕光環。兩位技術員鍥而不捨的韌性,終迫使政府要採取行動,檢控昇達。污水廠事件並沒引起公眾巨大的迴響,但一封封來自小市民銘謝的來函,卻說明無私義舉,終會感動人的。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兩位技術員承受的已夠多,接下來就是我們的工作,包括:

一,繼續要求環保署問責

昇達污水處理廠事件,暴露了環保署疏於監管的本質。由年初事件曝光至今,署方才發出十四張告罪,反應遲鈍。事實上,技術員向公眾揭發事件前,已先向環保署作出舉報,但署方毫無反應;技術員被解解後,署方亦撒手不理,推搪員工找勞工處了事。環保署在多方壓力下,才承諾由副署長接手調查事件,但事隔半年,調查報告卻只聞樓梯聲響。我們定必繼續催促環保署完成報告,還兩人公道。

二,爭取訂立保障「吹哨人」法例

事件反映了法例對涉及公眾利益的「吹哨人」(Whistleblower)保障不足,使得甘願為公義挺身而出的員工及揭密者面臨巨大風險——由打爛飯碗到紀律處分,甚至面臨被刑事檢控等——在今時今日政治經濟陰霾密佈的香港,如何立法保障各範疇的「吹哨人」,議會內的立法者們都責無旁貸﹗

三,終止私營化

污水廠事件亦暴露了香港一個不能說的事實,就是「自由經濟」、市場萬能論及由此而生的私有化、外判化等問題叢生。昇達及其背後的法國跨國財團與港府簽了豐厚的合約,但事件卻顯示了企業並沒有所謂「企業精神」:既沒效率還要政府倒貼公帑「包底」。污水廠與早前「康橋院舍」事件同樣暴露了問題的本質——一些涉及公眾利益、公眾健康及公眾道德範疇的事務,應否成為「事業」由私人機構以市場謀利方式去營運呢?還是,我們應推動由公營部門去承擔回本應就要有的責任呢?

由污水廠事件觸發我們要處理上面三項工作。我們都沒有理由去逃避,或者,我們至少應就這三大方向去引發公眾討論。

不過,在種種工作開展之前,我們或許先做一件最簡單的事:就像那位給技術員寫信的小朋友一樣,向兩人說聲「多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