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及題為編輯所加,圖來自社工復興運動。
我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本科畢業,畢業後做了兩年的青年工作者, 便轉入工會做勞工工作包括政策倡議、發展組織及勞工教育。
舊同學問我:「你是在做社會工作,還是做勞工工作?」
我當時的回應大概是:「你認為社會工作及勞工工作有分別嗎?社工可以服務長者、青少年或殘疾人士,當然也可以服務人數眾多,而有多種不同需求未被滿足的 「勞工」,所以我是一個為勞工服務的社工, 正如一個為青年服務的社工一樣。」
舊同學有點不甘心再問:「但你工作的機構是工會,不是一個受資助的社會福利機構,亦未曾聘請過社工,所以你的工作真的是社工嗎?」
我再回應:「其實是否一個真正的社工,不在於工作機構是否只聘請有專業資格的社工,更不在於機構是否接受政府的資助。我相信我站在勞工利益出發,對不公平不公義的政策作宣導,組織勞工透過他們自己的參與和努力,提升他們的社會意識,願意掌握自己的命運,這不是在進行宏觀社會工作介入嗎?」
所以我一直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是很「純粹」或「純正」(大喜歡用「專業」這詞語)的社工,是做勞工服務的社工。
這故事只想說明,社工不單是只做輔導,只做臨床,只做治療,才是專業的社工。做宏觀介入的包括勞工工作的也是社工重要的部份。
是工業關係,還是勞工研究?
做了數年勞工工作,發現自己實在對勞工、勞工組織及工會並沒有很深入的認識,工作上出現很多難題,無法解決, 便走到英國華威大學修讀比較勞工研究的社會學碩士課程,希望自己能多讀、多聽、多看、多想,為自己尋出路。
記得第一天上課時,三位教授同場,其中一位教授開始便說:各位同學,你們是來修讀「勞工研究」(labour studies),若你是來修讀「工業關係」(industrial relations)你走錯了課室。你應到對面商學院的工業關係系,我們這裡是社會學系。工業關係會研究管方與勞工之間的關係,它們有出色的學者,有出色的研究,但他們只抽離于管方與勞工之外,希望作為第三者、仲裁者的身份和角度來研究、來介入勞資糾紛。工業關係的畢業生既可以做工會的幹事,但更多是做了企業的人事經理。但我們這裡是「勞工研究」, 我們就是要把勞工放在我們研究的中心(the centre of our research),我們的研究源於對勞工,對勞動過程的認識 (from labour),研究成果也必須指向能改變勞工的生活處境(for labour),而我們研究的成果亦應認讓更多勞工、工會人士掌握,提高他們的意識,推動勞工運動的發展(to labour)。
當時矛塞頓開,恍然大悟,反省過去自己做勞工工作,有否將勞工放在中心的位置,還是只當他們是對象, 是接受服務的人群。當時在場的同學多是英國工會的積極份子,亦有多年工作及抗爭經驗的南非工會領袖,大家均很認同有關觀點,我們是來念勞工研究,我們希望能推進勞工及工會運動,而我們不是只作為第三者來學工業關係,我們是來學勞工研究的。
是企業社工,還是勞工社工?
企業社工的說法或做法,源於美國福特汽車製造廠,發現勞工多於周未出現酗酒的情況,導至星期一的缺勤率特高,所以聘請專門社工進廠為勞工進行戒酒的治療,希望減少工人的缺勤,增加工廠的生產力。所以看到企業家聘請企業社工的目標仍是為了維持或擴大利潤為目標,員工的安全、發展或幸福並不是重要的考慮。
後來,美國的工會盛行商業工會主義(business trade unionism),認為工會的發展任務在於為會員提供他們需要的服務,這是會員入會及繳交會費的重要目的,所以除了是進行集體談判外,工會可以為會員提供專業的服務,當時工會便聘請社工為會員提供婚姻及家庭輔導,戒酒服務,關廠前遣散準備等等的僱員支持計畫(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 EAP),工會的EAP相當成功便轉向企業方面推介, 希望在大企業和廠部進行EAP計畫。後來外國以至香港的福利機構開始認識企業有這方面的需求,而員工的輔導工作有一定的市場,而且這服務可以向企業收取費用,成為機構發展自負盈虧商業務服務的新亮點。
內地社工在本世紀初有快速發展,而發展最早在的城市如深圳及東莞均是有大量出口加工企業,企業聘請了大量外來工人。這些以外來勞工佔居民多數的地區的福利提供出現二元化,社工服務中心以服務有本地戶口居民為主,只有有餘力下才服務外地勞工。加上大多數外來工人居住在工廠宿舍,工時長又經常加班,所以一般不容易使用社工中心的服務。在這背景下,有不少鎮、區嘗試開展企業社會工作,由政府或企業出資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服務或購買崗位,邀請機構社工定期到企業推行服務。內地的企業社工開始出現,但甫一開始便面對管理及歸屬問題。
這問題其實在學校社會的服務中亦出現同樣問題。然而,學校社工也會有在外派機構(學校)工作,而領導由外派機構領導(校長)來管理,很多時亦出現一些教育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要磨合及相互適應的問題,但不竟學校仍是一個服務機構,並不以牟利所最重要目標,教育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仍有很多相同的理念和價值。但企業明顯不同,企業主及管方站在利潤極大化的目標下,在勞動力密集型出口加工製造業中,最重要的手段是降低勞工成本,降低工資、增加勞動強度、強化車間日常管理成為最重要的手法,所以資方與勞方的利益與關係存在重大差異和張力。
企業社工若由資方出資聘請,很容易必須聽從資方的安排及管理,自主空間較少;反之,若是由政府、非政府機構、工會出資聘請的社工,我們可稱之為「勞工社會工作者」, 而這些勞工工作者既如我上段所說, 把勞工放在中心的位置,站在勞工利益出發,並根據社工的精神和價值、對不公平不公義的政策作倡導,並組織勞工透過他們自己的參與和努力,提升他們的社會意識。「企業社會工作」改成「勞工社會工作」,是重要的正名,名正才能言順,為社工推行勞工服務帶來更廣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