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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廈 無西九」對咀的產業政策


攝影:Otto Li

又是西九。

沒有辦法。因為每次被記者和官員問到香港到底有幾多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工作者,你們到底需要幾多樓面面積─大家都答不出來。我也好想知道,而我想,政府更是好應該要知道。要令普通人能明白藝術作品不會無中生有,也是需要生產基地,我們只有試試「倒果為因」,用西九17座劇場、12萬5千平方米展覽空間來推算,到底我們需要多少排練及製作空間,才能為西九提供足夠的製作量,不致令西九變成空殼,或每天都只擺放cargo show和高唱Phantom of the Opera的藝術殖民地!

於是,過去十年在新蒲崗從安置自己劇團糊塗戲班租用工廈開始,到今日開放排練室辦公室供藝團使用,湊大這個外百老匯的Loftstage總監謝健民便粗略地以前線經驗計出一條非常保守的數字:

新蒲崗約有40個藝術及文化單位,每個單位約佔3000呎計算,現時所需面積為12萬呎。以現在業界集中地「華懋工業大廈」整幢總面績為11萬呎。即文化藝術工作者現在至少需要一幢工業大廈在新蒲崗!

業界(舞台劇/舞蹈/文學/音樂團體)預計所需面績每年要增加2萬呎。如要應付五年後西九的增幅,我們需要再爭加10萬呎,即又一幢同類型大廈!

至於各地區如要應付五年後西九的增幅,則:

  • 新蒲崗:2幢
  • 觀塘:3幢
  • 火炭:2幢
  • 大角咀/紅磡:1/2幢
  • 荃灣/葵涌:1幢
  • 南區:1/2幢

總計9幢,或總樓面面績90萬平方呎!區區一兩幢JCCAC,絶不足夠。

欠缺土地資源配套的文化政策,與欠缺文化視野的土地政策,我們在做的,着實不是為政府找麻煩,而是以我們的前線經驗,補足規劃上的不足。記得去年會見林鄭月娥局長,同行有中大建築系的鄭炳鴻教授過後也說,香港最寶貴的資源不是土地,而是人才!於是昨天記招阿輝(周俊輝)的開場白,令我格外唏噓─阿輝是已能在藝術市場爭一席位的藝術家,本來可以撒手不管,索性北上發展。但他一直在關注組中跟進事態,昨天更這樣站出來說:

「……與北京朋友電郵,他的工作室在我以前的工作室附近,談起租金,200平方米(即約2000平方尺),年租3萬塊(即約3000港幣一個月)。以今火炭的租金計算,作為一個香港藝術家的租金成本是北京藝術家的五倍以上,以同樣的成本我可以有一個大五倍的空間創作,那為什麼要留在香港創作?是否只在燃燒自己對香港本土的熱情?」

(腦裡立即閃過他作品裡的港產片場面)

就我本人來說,今天要走出來說話,是因為在這個傾斜於地產發展高地價的環境下,恐怕自己以及一班藝術界的朋友們,單靠燃燒自己對香港本土的熱情,終有一日燃燒殆盡,屆時創作人都離開這片原本熱愛的土壤的話,那未來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內將會是空空如也。」

昨天很多傳媒到場,雖然我們不善於利用數據統計來印證我們的說法,但藝術家的現身說法普遍地獲得同情,也令公眾注意到政策漏洞與炒賣的猖獗。而我們更加高興的,是一直默默關注事態發展的藝術家朋友都走來出,喊一下口號,在橫額前合照(其實藝術家都不太習慣,好難為情的),例如劇壇前輩潘sir潘惠森、陳文剛、魏綺珊(對,報新聞那位);伙炭第一代的梁志和、黃志恆;從英國回流、人山人海新人兼時裝設計黃靖;工筆畫家石家豪。自活社阿珏、年華當然有到。大角咀的天邊外第一次加入,團員陶志峰和Vincy也來了。林東鵬非常有心思,架生之餘還選了北極熊的畫、Wiki(廖家宜)就靠着鐵欄杆畫畫。還有每次都勞動他們把音響都搬出來的「三五成群」、衍仁。有事總會來撐場的莫穎詩;動漫+電影教父馮慶強;2011年執委何文聰、Sindy。;場務Ivy、Grace;記者聯絡Sincere;有些朋友不在照片裡,像李傑和白雙全等,因為都在阿輝的畫後面幫手撐住。還有許多特地來幫手的朋友不能盡錄。這些朋友,有的已在各區落地生根了十年、廿年,是香港藝術的中流砥柱,有的才剛畢業,想要一展抱負─怎能教大家的努力付諸流水呢?



放條生路黎行呢!

藝術家喊窮,不獨香港如是。但沒有文化局,這些年下來,其實大家早已自謀對策。好想知道到底活化政策的來龍去脈─這幾天再從看文件,現在成了重災區的「商貿地帶」是新的規劃概念,原是為應付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的措施。而早在2008年2月20日立法會已有討論善用工廈問題。而正式把工廈納入文創產業政策的,其實是2009智經研究中心的「創意都在香港」,報告中提到檢討及放寬現有規限,並且要以跨部門方式統籌進行!報告書甚至開列可改建工廈的具體地點。( 23頁) 換句話說,活化政策也許真的是對這些建議言聽計從,只是仍然囿於只是土地政策,而不是產業政策。上周發展局到立法會交待的「活化工廈─進度報告及中期檢討」,至3月月底共收到47宗申請,37宗為改裝申請,主要是變身辦公室、食肆、零售及服務;10宗重建申請則是住宅、商廈及酒店。而文件要回應的業界,也不是六大產業而是這些樓宇的業主和發展商。發展發展機遇委員會裡,有我們的前輩胡恩威,對行業運作以至在大中華區的優/劣勢都料如指掌,政策推出前,政府到底有沒有讓管文化的民政局與及在各諮詢組織中的業界人仕一起坐下來共謀對策,還是認為文化藝術根本不是專業,可以憑空想像,讓我們都「被」規劃了呢?而就是以良好意願制訂的政策,又如何防止被炒家濫用呢?

其間,有一份非常值得參考的論文:LEUNG Ming Yan, 'Planning For Creative Cluster in Hong Kong- A Case Study of Fo Tan Art Cluster', Dissertation, Department of Urban Planning & Design, Faculty of Architecture,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0. 當中指出,像這種有機生成的土地使用原來被學者Lehtovuori & Havik 稱做 " polaps" - "place left over after planning",有時正好比規劃出來的用途更切合需要,規劃者其實應該因勢利導加以改善而不是禁止。而就是未能永久容許這些用途,也可考慮短期放寬。(117-118頁) 經過一年爭取,藝術發展局也與我們同一陣線,去年12月底公佈的提出「檢討及考慮修訂《法定圖則註釋總表》及相關的管制規例,擴大「工業用途」的涵蓋範圍,使其包括藝術創作、製作、排練等文化過程中的活動,讓藝文工作者/團體在「工業」地帶的工廈單位合法地進行相關活動。」這回要是兩個政策局能夠再下來,我們都抱樂觀態度,因為我們帶來的不只是一堆無法解決的問題,而是解決問題的答案。

參考資料:

香港藝術群聚地圖(大家快把自己的工作室也加入去!)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香港藝術群聚地圖
圖中暫時有323個藝團及或工作室,其中約144個在工業區,都是從已公開的資料中取來,實際數目當然遠不止。(謝謝Franky整理!)

工廈藝術家關注組立場書 2010年4月
四個重點要求:
1. 藝展局支持「檢討及考慮修訂《法定圖則註釋總表》及相關管制,擴大「工業用途」範圍,包括文藝生產活動。
2. 良心業主
3. 善用空置校舍、工廈等政府物業
3. 協助改善現有群聚設施以乎合安全
(全文)

香港藝術發展局使用工廠大廈進行藝術活動的現況及需求調查
1.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關注「善用工業大廈新措施」(下稱「活化工廈措施」)對文化藝術界使用/租用工廈的影響,並理解藝術團體/工作者的憂慮。故此,藝發局進行一項名為「使用工廠大廈進行藝術活動的現況及需求調查」計劃,以了解藝術工作者使用工廠大廈的實況和困難。
2. 本計劃檢視藝術工作者/團體使用工廠大廈的現況、藝文界對工廠大廈空間的潛在需求及考慮因素,以及了解藝術工作者所面對的困難和限制。

調查對象
3. 調查對象主要是文化藝術界的藝術工作者和團體(即舞蹈、戲劇、音樂、劇曲、電影及媒體(包括動畫)、視覺藝術、文學藝術及其他),自置/全租/合租工廠大廈或非工廠大廈單位,進行藝術創作、排練/培訓及展覽/演出等活動。

抽樣結果
4. 2010年11月1日至26日期間進行了電話調查訪問。在使用工廠大廈的藝術工作者及團體中,587個合資格的個案中成功訪問合共434個,回應率達73.9%。至於使用非工廠大廈的藝術工作者及團體則採用分層抽樣法,在546個合資格的個案中成功訪問合共369個,回應率達67.6%。

工廠大廈使用者
15. 約半數(53.7%)使用者為合租戶/分租戶,整個單位每月租金平均為$5,521,而全租戶的每月租金平均為$8,728。每名合租戶/分租戶平均每月支付租金$2,076。
16. 自2009年10月至今曾經約滿的租戶中,61.5%表示租金增加,而其中42.6%表示加租幅度約6-10%,整體加租幅度平均為14%。參考工廠大廈使用者主要分佈的四個地區,單位加租的比率超過半數:觀塘81.3%、新蒲崗66.7%、火炭56.3%及牛頭角54.5%。在上述地區中,觀塘區工廠大廈單位的加租比率最高。

21. 約81.6%使用者聽聞「活化工廈措施」,而當中57.6%認為政策帶來負面影響。認為有負面影響的主要原因是「租金增加/負擔加重」(82.4%)和「被迫搬遷」(4.4%)。此外,大部分使用者擔憂加租幅度難以負擔(86.9%)和現時使用的工廠大廈單位不獲續租(76.0%)。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