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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在香港走過的痕跡

野豬在香港走過的痕跡

本文送稿時,還沒有傳出「民間野豬狩獵隊」將會解散的消息。說時遲那時快,還沒有來得及告訴編輯,消息已傳出。恭喜野豬!

踏入豬年,香港社會就野豬闖入市區的議題吵得不可開交,有的立法會議員認為要引入野豬的天敵去解決問題;有的揚言要將野豬搬到荒島。當然,這些建議很快就被政府部門的專業官員否決了。原因很簡單,野豬在大自然的天敵是獅子和老虎,難道要將這些猛獸引入香港嗎?那麼,市民會不會覺得更危險呢?至於流放離島,也是明顯不可能的,因為野豬是游泳健將,不消一夜,牠們又會游回市區。各界在爭吵不休之際,也許我們可以先回溯一下,將重心放回野豬本身,去看看和研究牠與香港一起走過的歷史痕跡。

野豬是古老的哺乳類動物,四千萬年前,已有記錄出現在歐亞大陸,亦可能包括香港。在中國大陸的領土上,除乾旱荒漠和高原區外,野豬遍布,尤其是「南北各地林區」。當中,北方的野豬毛較長及濃密,南方的則較稀疏。長年以來,香港與中國大陸山嶺連接、海界無邊、河河相連,即使到了一八四二年,香港一度被英國殖民政府統治,但對於慣於跑山及游泳的野豬來說,政治疆界,盪然無存。因此,儘管當前的研究中,未見具體說明香港野豬在香港存活了多久,但透過有關中國野豬歷史的研究,亦大致能說明野豬在香港生存的脈絡。

在哺乳類動物的大目中,野豬屬偶蹄目。研究者針對出現在香港的野豬分析指出,香港野豬多遊走於「林地、草原或甚至農郊地帶」,主要晚間出沒。牠們為雜食性動物,食物包括真菌、葉、根、球莖、蚯蚓、無脊椎小動物及動物屍體等。換言之,野豬較少以攻擊大型哺乳動物以作食物。因此,擁有不少大山叢林的香港,尤其是新界東部及北部、香港島東部及南部,以及大小島嶼像南丫島等,都是野豬合適的棲居地。

在人類對動物的分類中,野豬屬於野生動物,但由於其繁殖能力強,牠們的生存機率較其他大型哺乳類野生動物為高。一般來說,野豬一年可能兩胎,一胎四至八隻。而其他大型野生動物如老虎,則是一年一胎,每胎大概二至四隻。二十世紀初,香港報章還曾經報道過老虎出現蹤跡。到七十年代,城市發展大大改變了香港郊野和農地的使用,野生動物無處棲身。當時,已不再見有老虎的蹤跡,但野豬,還是經常被發現出現在郊野及城市邊緣。

由於野豬常常遊走於山林和農地之間覓食,而且繁殖率高,所以農民往往視野豬為「有害的野生動物」。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華僑日報》一則新聞中,便以「野豬為患」作為標題。而當時往山上狩獵野豬的獵人 ,也是自詡為「為農除害」。不過,除了為農除害之外,這些獵人也將成功狩獵看作一件威風得意的英雄事跡。譬如,他們會形容狩獵隊出動為「大顯身手」及「過程威風而有趣」。又或是,獵人會站在被擊斃、並被倒吊的野豬屍體旁邊,擺出威武的表情,讓記者拍照,並刊登於報章之上。

香港的狩獵文化,可說是殖民統治的產物。在近代的英國,狩獵文化一直存在。十九世紀二十年代,英國上層精英開始草擬防止虐待動物的相關法例時,就只集中討論如何規限「鬥獸博彩」、「運輸動物」及「食用動物」的活動,卻沒有規管狩獵動物行為。英國精英階層這種為了保存自身狩獵利益的立法意圖,引起不少質疑。但無論如何,這種以槍械射擊進行的狩獵活動順利移植香港。

一八四二年以來,野豬與狩獵人的關係時有變更。早年,獵人經常出動,山林槍聲嘭嘭嘭不停,數十年下來,香港的野生動物被狩獵人擊殺得所餘無幾。到一九六零年代,政府一度禁止所有狩獵行動,包括野豬,以保存野生動物不至滅絕。然而,這種情況到了一九七零年代出現了變化。翻開舊報紙,當時經常有新界鄉紳向政府投訴,指野豬破壞作物,他們要求政府賠償之外,亦提出要恢復狩獵野豬。

到一九七八年,在民間壓力下,野豬政策出了大轉彎。這之前,政府視野豬等同其他野生動物,但這一年,政府忽然宣布,命名野豬為「害獸」。從此,獵槍又再扳動,只不過,這一次,槍口不再容許獵殺其他野生動物,除了野豬。在一九八零年代及一九九零年代,政府先後批准兩支「民間野豬狩獵隊」成立。從那時開始,野豬成為全香港唯一可以被合法槍殺的生物。

取代英殖時期狩獵政策

殖民統治期間,野豬政策並沒有什麼新思維,但進入二千年的第二個十年,香港特區政府卻提出並執行了創新全球的野豬政策。二零一七年底,特區政府暫停了所有狩獵行動,取而代之的是以遷移、避孕及絕育等方法處理人和野豬的衝突問題。這是相對人道的做法,亦是全球首例。畢竟,以槍械狩獵所彰顯的文化,和現代城市格格不入。

今天香港政府的野豬政策,正好用以反思我們與「傳統」的關係。有一些傳統,具有善良和美德,我們自然要從之演進,但若另一些傳統,並非導向善和美,那麼,在條件許可之下,就摒棄之吧。

本文已刊登於《亞洲週刊》2019年第33卷12期,原標題為「豬年野豬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