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婉雯
上次提到區議員傾向以民意為唯一工作取向,似有「邀買人心」之嫌。其實很多人都分析過箇中原因:1)區議會選區狹小,可能只是幾幢大廈,區議員無須理會社區其他地方的事情,視野受限制。2)區議員欠缺「升呢」的梯階。立法會選舉是另一場仗,打政策、打知名度、打專業資格、打曝光率、打辯論能力,政黨有另一番籌算考慮。參選立法會與地區工作表現之間的關係不明顯。區議員沒必要增強自己和社區對政策、政制的批判能力。
就後者而言,這是區議員的限制,但也是區議員的條件:如果區議員人在社區心在金鐘,那麼社區和社區居民只是他的「踏腳石」。社區工作與當中的人際關係需要長時間了解建立,不是一個隨時想著「遠走高飛」的人能做好。可是,社區中的種種問題,根本就是政策造成的結果。如果區議員只著眼於下游工作,民生其實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改善——當然,這樣的話,區議員就永遠不會失業,永遠都有項目等著他「成功爭取」。
區議員的視野狹窄,與立法會關係分割的情況,同樣也反映在選民身上。選民只知自己一區的巴士站有沒有上蓋,屋苑對出的天橋底有沒有露宿者;選民覺得那個候選者夠親切親民,便把手中一票投給他。我認識的一位長者,正打算投票給選區中的建制派候選人,理由是「他替我填過長者卡表格」。我告訴長者,這個擔著「社區主任」職銜的候選人,是受薪的,填長者卡表格是份內事;而當這位社區主任在村內派米粉派環保袋時,可知他所屬政黨的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投票支持了多少項大白象工程?花了多少納稅人(包括我)的寃枉錢?
香港資訊尚算流通發達,奈何對許多人來說,一包米粉就是立法會內種種荒謬的遮眼罩。連議會內跟自己切身利益(公帑)有關的事情都不過問,如何還能期望區議員和他的選民關心其他人以致其他物種的福祉?此所以有些候選人以趕走露宿者,捕捉流浪狗為政績為服務,正是因為他的選民只在意這些「門前雪」。
我們要更花功夫去打通社區與社區之間,社區與立法會之間的「任督二脈」。對有心突破現時局面的候選人來說,一旦當選,務必把立法會內的資訊,用淺白易明的方式,發放到社區。對社會上的熱門議題,區議員大可以傳單、 通訊方式,主動發表看法。若要搞本地一日遊,齋宴,也要趁機跟參加者談談願景,旅遊巴上不要只唱卡拉OK。反過來,市民自發組織公民活動,也是對區議員的教育。
說了這麼多,好像跟動物沒甚麼關係。但是,目下這種以「小恩小惠」代替「大圍著數」的文化,只會培育出目光短淺的選民和呃呃氹氹的區議員。我們還能期望這樣的人能為動物考慮些甚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