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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動物是無知還是無情?

上星期,傳媒高調報導香港有人感染惡絲虫,源頭是由貓狗傳染。言之鑿鑿,給市民印象是養狗就有這樣的一個風險,也引起了一陣小恐慌。有專家更建議應減少和貓狗接觸。
我很相信,若這一則報導被西方國家轉載了,我們將給人家笑到臉黃,丟人現眼!
丟臉不單因為無知,也因為我們無情。

將一個十年難得一見的惡絲虫病例 ,看待成一個需要全城關注的新聞,是為無知。人要感染惡絲虫,首先先要由蚊叮咬動物(也不一定是狗,狗只不過是惡絲虫的其中一種宿主),而該動物本身要已經感染了絲虫,同一隻蚊子又要再叮咬人類,透過血液傳播絲虫的幼蟲。但絲蟲一般不適合在人體的體溫及血液下長久生存,最後要人類「成功」被感染,其機會不比中六合彩大。其實蚊更容易傳染給人類的疾病為登革熱、日本腦炎、瘧疾、馬腦炎、西尼羅河腦炎、黃熱病等。更何況,相比於以上惡疾,惡絲虫一點都不惡,何足掛齒!

如此大驚小怪,難免教人覺得有嘩眾取寵之嫌。然而,最教人驚訝是我們對動物的無情。試問如果我們的同事、同學、朋友、家人…患病,我們會否建議要減少接觸?
事實上大部份疾病都是人傳人的,難道因此我們會厭棄我們的親朋嗎?因為如此罕見的小疾病,本來每日都和我們親密相處甚至共睡的貓貓狗狗,就要被趕出大廳嗎?這又會否給我們多一個藉口,去趕絕撲殺街上的社區動物??

上星期在將軍澳發生一宗懷疑狗隻咬人事件。有傳媒報導為「惡狗肆虐」「惡狗當道」,用上了「狂噬」、「喪咬」的形容詞。將事發地點說成是「惡狗樂園」。換上疑犯是一個人,在警方尚在調查階段時作如此報導,這簡直是不可思議。我們就是欺負狗狗不懂說話,不懂抗議!所以即使有可能他們是受害者,也都要先食「死貓」!!
我曾到過案發現場附近了解,剛巧有一頭流浪狗蹓過,一位女士慌張的說:「唔知係咪呢隻狗咬人呢?!!」 天呀!是因為動物不懂說話,我們就可以如此放肆地縱容自己的無知,橫蠻無理地無情??
香港要成為一個文明的社會,看來還有很遠很遠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