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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愛,以自由換取?淺談飼養動物的爭議

寵愛,以自由換取?淺談飼養動物的爭議

我喜歡動物,養過三隻兔子;關於我家兔子,跟大家說一個故事。

2012年⋯⋯

在遠足時遇到我的第一隻兔,那天,我與朋友走到山腰,雜草遍野,偶有野狗,天色不好即將下雨。我們決定走回頭避雨時,見到一對父女站着,看着草堆。出於好奇我們向父女走近,見到一隻白兔,下意識便知道,他們是來山上棄兔的。細問之下,他們棄養是因為「家很小,沒想過當日的兔BB會長大」,在我們勸告及輕責下,他們亦沒打算回心轉意。最後在我抱起兔子,看着父女離去時,我心裡大罵:這位女兒已成少女,比起剛出生那天不也高大很多倍了?兔BB會長大是常識吧?

自此之後,我的生命裡便多了兔子。

早前隨大熊貓佳佳的離去,再伴上藝人觀看海豚表演的“Happy moment”,引發了「反對圈養」的討論——nature verses nurture的二元對立。動物屬於大自然,而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動物有牠們的生活方式,也有牠們的基本權利,強行把原居大自然的牠們帶進人類的居處,人類主導的「文明」環境讓牠們淪為次等,很難說服大家——至少不能說服我這做法是「文明」吧?

圈養動物確切剝奪牠們的自由,為了供人類消費滿足人類喜好,牠們用上了一生。有些人士可能覺得動物是「有酬勞」的,即付出自由換取安穩不愁食住的生活,但這種「交易」或多或少是人類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小時候做功課寫週記,總會憑一兩次的真實經驗,多次「腦作」自己去了海洋公園玩,「吹水」說覺得如何奇妙如何高興;相隔十多年,早前朋友邀請再到海洋公園,充斥腦裡的卻是一堆不安及反思。在劇場表演的海豚那麼熟練,背後的練習過程辛酸嗎?兩隻猴子在牠們住處做愛被人見到,又有什麼好恥笑呢?熊貓一雌一雄被安排一起生活,更被安排適時交配;原居南極的企鵝(北極無企鵝)被帶到去人造的大雪櫃裡生活,永遠活在假的世界之中⋯⋯

或許問得幼稚,但將心比己,別人如此對待你,你又會有何感覺?

「佢哋只係動物嚟嘅啫,唔識咁多!」你又知?假使牠們不懂,也不能因而把剝削合理化。

其他生物並非玩物,我們要尊重動物,更需妥善對待牠們。很吊詭,亦很矛盾,我覺得動物應該活於大自然之中,卻又認為動物園有其存在的必要。動物園是一個集教育、研究、保育於一處的場所,妥善使用的話,是對人類理解動物及大自然發展有正面功能的。然而,無疑地,尊重及妥善對待是首要大前提,我更是反對只為滿足人類消費而設的動物表演。(有關動物園的存在價值,可參考台灣作者彭仁龍的文章「圈養野生動物的倫理爭議─從動物園的存在價值談起」)

同樣地,人們喜歡在家裡飼養動物,其實也是對動物的一種強迫。好好的一隻小貓或小狗,牠懂得在野外生存,我們又有何必要逼牠跟我們住在一起?飼養動物會給人類帶來好處,我們會因為小狗的親近感到快樂,會學懂與貓的相處方法,會教導小朋友該怎樣愛護兔子,等等諸如此類的。飼養使人和動物和諧共生,卻又引來消費的惡果,因為人類對寵物的需求,衍生出動物繁殖場的不良後果。雖則不知是否以偏概全,但確實地我們都不難聽到繁殖場對動物的暴虐,以及其惡劣不衛生的環境。為避免繁殖場的殘暴、避免強迫野生動物失去自由,我只會贊同領養的做法。

因為我遇到的兔子一直生活在人類家中,相信牠也難以在野外求生,這也是我二話不說地把牠帶回家的唯一理由。 (我飼養的其他兔子也是領養回來的)

此文章都是我的個人情感及觀點,純屬分享交流,並沒什麼引述學術或數字。作結之時,我想拋下一個我一直想不透的問題。我從事社區工作,曾經有公屋街坊投訴鼠患問題,房屋署指稱使用老鼠膠是虐待動物的行為,因為老鼠一旦被老鼠膠黏着,牠們或會為了逃走而咬斷四肢。然而,這些令我們驚恐而且對我們有害的生物,假若我們不將之杜絕,我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