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社會對動物議題愈來愈來關心,從而,傳媒亦以較多的篇幅去報道動物新聞。然而,在新聞課堂裡,甚少直接教授報道動物議題的專業原則。目前,這些報道往往走向兩個極端,一是誇張動物的可愛,將動物視作寵物,成為人類情感投射的對象。又或是,以誇大及扭曲的方式,醜化動物,從而虛設人和動物的敵對關係。不管那一種方式,都對理解人與動物關係,有所誤差。但以即時傷害來說,後者更甚。因為這種報道方式,輕則會陷被報道動物於不義,蒙受不白之冤。重則,在人類主導的社會,動物會因此喪命。近日,部分傳媒報道野豬的手法,就是典型例子。綜合近日傳媒報道野豬的手法,有以下三個思考。
首先,在人和野豬衝突的事件中,傳媒往往透過直接關係人覆述事件發生經過,然後得出「野豬咬人」的大標題。這種做法,似有檢討之必要。這裡,無意否定受訪者所說的內容,然而,那很可能不是事實的全部。新聞基本採訪原則是「平衡報道」。所謂「平衡報道」,就是要傳媒有責任讓事件各方有發聲的機會,以免作出偏頗的報道。尤其是,當事件雙方權力懸殊,傳媒更有責任讓弱勢一方發聲。當然,我們並不能要求媒體去採訪野豬,因為野豬不懂得講人話。但正正如此,在報道相關事件時,更應格外小心,譬如,傳媒可以耐心還原事件,盡量接近真相,如做實地考察,看看地理環境對人豬衝突所產生的影響,以及採訪直接相關人以外的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及第五方,收集不同意見,將事件像砌拼圖一樣,把它拼回來。
第二、由於近日人和野豬衝突的通報上升了,於是,傳媒便走到相關村落,追尋野豬蹤跡。本來,傳統「新聞」的定義,就是報道「新近發生的事實」,因此,傳媒到相關村落追訪,也是理之所在。然而,訪問過程中,也有須注意的地方。譬如,在天色昏暗時分,即使拍不到野豬,也不要為了達到更好拍攝效果,去使用閃光燈。野豬是野生動物,而且非常膽小,對於忽然出現的東西,如閃光燈或是追著拍攝的記者,會有異常反應,這些反應主要來自驚恐,而驚恐,會使牠們亂竄亂撞,人和野豬之間的衝突,往往就在這一刻發生。
第三、儘管近年野豬出現市區的通報有明顯上升,但絕大部野豬,包括部分被通報的,是生活在郊野或城市邊陲。傳媒為了追訪野豬新聞,卻走到郊野公園,像飛鵝山等去追拍野豬蹤跡,一旦見到野豬,記者/節目主持人就故作驚恐,營造緊張氣氛。須知道,這些地方,本來就是野豬的棲息地,在那裡見到野豬,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又或是,記者/節目主持人追訪途人對野豬出現的反應,當途人回應:「唔驚,沒有什麼。」問者依然窮追不捨:「真係唔驚,野豬喎。」這種問題議題設定的做法,亦違背了基本新聞報道的獨立性。
報道動物新聞,可以有很多切入點。不必經常誇大動物的可愛、忠誠,以博取人類對動物的關愛。當然亦不要醜化動物的生存模式及習性。試想想,當傳媒繼續以不平衡報道、直搗野豬生活空間、故意營造驚嚇場面,很快,野豬又會變成被構造的「惡獸」,被構造的「公敵」。事實上,報道動物或野豬新聞,與報道人類新聞基本相似,需要常常念記平衡報道、追查真相、為弱勢發聲等專業原則。動物沒有人想像得那麼可愛,亦不似人類想像如此凶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