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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的盡頭 「恐襲」的抬頭

動保的盡頭 「恐襲」的抬頭

在學術上,恐襲的定義有二百多個,但在應用倫理學的討論中,一般也是界定恐襲為主事者透過襲擊無辜的平民去恐嚇當權者作出妥協,藉此達到他們心目中理想的政經目標,然後再探討箇中的道德爭議。

驟眼來看,已可得知有人認為,道德上,任何情況下也不應該傷害無辜者。可是,單是界定何謂無辜者,已是一件非常傷腦筋的事。在法國查理週刊總部槍擊案中,西方文明當然傾向認為那是一件襲擊無辜新聞工作者的恐襲事件,但在伊斯蘭文明的某些分支眼中,由於查理周刊公然侮辱他們偉大的真主穆罕默德,所以策劃和默許那件事發生的員工根本就是死有餘辜。換言之,根據後者的看法,查理週刊總部槍擊案根本就不是襲擊無辜者的恐襲,而是聖戰。

本文的目的不是希望大花篇幅為那宗槍擊案平反,而是說明,無辜的定義存有灰色地帶,有不少時候也難以得到普世的共識。同樣在法國,近月發生了「素食民兵」以武力手段對付肉販,例如多間肉店被潑假血,又有純素芝士商表示毫不同情在恐襲案中離世的超市屠宰員(註一)。在肉販眼中,他們自然覺得自己無辜地受到武力威嚇。法國鮮肉及肉食品業聯合會主席吉阿爾致內政部長科隆的公開信中,便強調「素食民兵」的行徑無異於發動恐襲(註二)。但對部分動保人士來說,肉販和肉食者根本是罪大惡極的殺生兇手,對他們施予武力只是制止更大的罪惡發生。

類似的爭議,亦出現在動保人士發動間接型公民抗命可否被證立的問題上。約翰.羅爾斯認為,公民抗命運動須訴諸一般人也共同擁有的正義概念來說服別人認同自己的立場。在過程中,公民抗命只能針對一般人也能顯而易見的不義,而且只能是最後的非暴力手段。然而,不少外國案例顯示,在可否吃肉的議題上,動保人士對正義的理解又與肉食者有明顯的分歧(註三)。換言之,吃肉在動保人士眼中是嚴重的不義,但很難因而表示,那在一般人眼中也是顯而易見的不義。根據羅爾斯學派的傳統,動保人士可能真的不能因此發動公民抗命。然而,對部分動保人士而言,動物的生命危在旦夕,莫說要等待至大眾收窄與他們對正義的理解的分歧才行動,就連公民抗命作為最後的手段也是荒謬的,故他們乾索以直接的抗命行動使當權者感受到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壓力,例如到馬路靜坐堵塞交通(註四)。從部分使用道路的市民來看,他們可能真的會認為自己無辜地被威嚇着,連使用道路的權利被示威者以武力剝削了,但在那些動保人士眼中,某些學派所謂的恐襲和公民抗命定義,其實只是一些不合理的自我設限,他們有必要突破那些無謂的枷鎖。

回到香港,類似的爭議有否出現呢?到目前而言,動保界也未有明言要發動公民抗命或「恐襲」。不過,從部分動保人士到酒樓反對吃乳豬開始(註五),上述爭議早晚是香港不能迴避的議題。對於肉食者傘運參與者來說,要他們重申一次支持以公民抗命手段去爭取真普選或許並不困難,但倘若他們沒有認真思考過動保人士或在其他領域上與他們持異見的人士能否發動公民抗命,那他們算不上有認真反思過公民抗命在原則上的道德界限。

無論如何,即使成功禁止人類吃肉,動保浪潮並不一定會因此停止,反之能否飲牛奶、吃雪糕、芝士和雞蛋、使用經動物實驗測試的藥物等爭議,將很可能成為動保界內部矛盾和分裂的導火線。又或許,在部分地區,不用等待成功禁止人類吃肉,那些內部矛盾已經浮現出來。

註釋:
註一、二:明報(2018):〈素食民兵滋擾 法肉商促警保護 斥潑假血擲石示威手法 「無異恐襲」〉,載《明報》,2018年6月28日
註三、四:Celikates, Robin. (2016). “Rethinking Civil Disobedience as a Practice of Contestation—Beyond the Liberal Paradigm.” Constellations, 23(1): 38.
註五:麥志豪(2016):〈狗肉節與美食節〉,載《am730》,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