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做編劇,其實有甚麼出路?最好的,走去幫王維基,寫《警界線》,我知;不想走、或者走不了的,留在CCTBB寫膠劇,我都知;勇武的,走去選立法會,走上街頭,我都知。Well,咁剩的呢?
最近見到一個難得一見的campaign,是余仁生的一個廣告。我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會買報紙頭版,嚟宣傳自己當晚於大台首播的廣告。聲勢如此浩大,當然吸引不少眼球。結果,卻極不受歡迎,單睇數字,廣管局直至星期二下午5點,已經有超過550名市民投訴,指不滿廣告有虐畜之嫌、誤導及令人感到不安。
條片最大問題,其實並不是虐畜,而是說故事的技巧,極為粗糙。我的理解,這個故事應該是基於一個英威爾士的一個民間傳說改編而成。話說有隻神犬(唔係拉西),叫Gelert,有日牠主人回來,見到本應放著小主人的嬰兒搖被反轉,小主人又失蹤,更甚者,還見到Gelert滿口鮮血!主人大驚,以為Gelert食了小主人,所以二話不說殺了Gelert。Gelert血還未冷,主人突然聽到房內傳出嬰兒喊聲,主人當然衝入房,赫然見到兒子安然無恙,兒子旁邊還有一隻死了的狼的屍體,主人這才明白,原來Gelert是英勇護主,而非吃了小主人。
唔知你get到咩,我睇完第一時間是想到這個故事,我直覺認為今次個「迫idea」,應該來自這個故事。不過結果好明顯,因為編劇拙劣的技巧,結果大家都不明白故事的內容。
我都知香港地揾食艱難,不過寫故事,令其他人明白, 是常識吧。打份工啫,唔啱的,咪番CCTBB打工,喺入面,你寫成點都唔會有人理。就算你將本來一個咁感人的故事,寫成虐畜的故事,班師奶最多講句:「乜咁㗎?」,之後就當是「我淥個麵你食?」的情節, 不再深究下去。不過你將一個咁盛大campaign的故事,寫成咁,就好多人追究啦。真係難為廣告狂人個Facebook Fanpage, 今日連出幾篇護主文,仲要被人狂插。
呢位寫storyboard的朋友,咁你又唔洗驚,因為仲有成team人陪住你一齊衰。你creative班手足自然係難兄難弟啦;至於西裝部的同事,處境相信唔好得你幾多。剛入行時,師父教過:「做Account,最緊要有common sense,唔好俾班creative日哦夜哦,講多兩句粗口,你就聽哂佢哋講;明知佢哋打飛機,你的職責就係打番佢哋啲飛機落嚟,無論點都好,最緊要幫到個客。」
好明顯,common sense已經唔再common。大家都知對很多人來說,對待寵物就好似對待自己的仔女,甚至自己可以唔食飯,但狗糧貓糧就一定要買。總之所有動物有關的message,都一定要是正面的。但西裝部的同事,竟然無呢個常識,俾一個表達手法咁粗劣的廣告出街,甚至被人誤以為是虐畜。對不起,這條是大家都犯不起的死罪。
今次余仁生咁經典的反面教材,大家食花生還食生,不如睇吓個brand諗住點做crisis management仲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