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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守護計劃」是虐待、遺棄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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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知道「動物守護計劃」到底有何問題,今日明報新聞(見文末)就是一個最好的說明例子。

在香港,遺棄動物是犯法的。個案中的男人,已觸犯了這條法例。請記住,他不是把狗綁在街邊進超市買點東西或到餐廳吃餐飯,過不久就把狗帶回家。男人 有明顯的遺棄動機,就是他的兒子出生了,他以為狗會傷害兒子。即使狗主在「勸喻」下把狗帶走,誰知他會否轉頭把狗綁在另一條燈柱,另一個圍欄上﹖

可是警方和愛協就這樣放過疑犯——不,是罪犯﹗狗主是一個「已經犯法」的人,警察和愛協卻「送大禮」,就此「收隊離去」﹗這解釋了為甚麼警方掌握的虐待、遺棄數字總是這麼低,因為遇事他們便走人﹗不落案,不起訴,當然犯罪率企理,一年比一年低啊﹗

連同日前一貓一狗因主人疏忽照顧致一傷一死,愛協卻沒有報警這幾件事看來,愛協的邏輯是:只要主人肯認頭,或認錯,就不用通知警方了。對啊,若問那 些犯事的主人,他們通常會答:「其實我好錫隻貓/狗架,不過……」,這就像那些打老婆的男人和打小孩子的父母,人前總是說:「其實我好愛我老婆先打﹗」, 「其實我只係想個仔好﹗」這就是「打者愛也」的邏輯﹗

講到「動物警察」,愛協經常托詞說:「動物督察」就幾乎等如「動物警察」,「修例更實際」等。從這件事看來,「動物督察」和「警察」根本就是互相推卸責任,前者「勸喻」過後,後者就當事情已經結束,收隊﹗而如果根本無人執法,落案,那法例修訂得再好再完美又有何用﹖

動物警察是必須成立的﹗否則「警方/愛協/漁護署」這個鐵三角只會把動物當成皮球,拋來拋去﹗愛協的領養服務和cccp我舉腳支持,但愛協必須退出「動物守護計劃」﹗「動物守護計劃」理應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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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剛分娩 狗主唐狗綁街頭

【明報專訊】一名回收場東主在太太近日誕下嬰孩後,疑因擔心寵物狗會咬傷嬰兒,把飼養的唐狗「小肥」暫時移離家,前晚並把唐狗綁於將軍澳尚德鸷停車 場過 夜,街坊見狀懷疑虐待動物報警。愛護動物協會到場找到狗主,一度誤以為對方會接回愛犬,遂收隊離去,但記者昨發現唐狗至昨午仍被綁於鸷內停車場或花槽,未 知何時可歸家。

專家:適當安排嬰兒狗狗可共存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關注事件,她稱同事今將再聯絡狗主了解唐狗情,及需否介紹犬隻訓練員給狗主。對於不少飼主因家中嬰孩出世,以安全為由驅逐寵物甚至遺棄,她認為沒此需要,因為只要有適當訓練及安排應可保障嬰兒安全。

她建議若家中快有嬰兒出生,家人可先錄下其他嬰兒聲音在家中播放,讓寵物犬習慣嬰兒哭聲;然後在嬰兒未返家前,先把其穿過的衣物帶返家讓狗兒習慣其氣味。另事先亦需訓練好愛犬服從命令等,以讓人狗平安共存(見表)。

市民報警 後移至花圃旁

消息稱,一名回收場東主養了一隻唐狗小肥,但近日妻子誕下嬰兒後,因擔心狗會咬傷嬰兒(未知是否受前日鴨婣洲發生的狗咬1歲嬰新聞影響),遂覑回收 場員工前晚把唐狗暫時以鐵鏈綁在將軍澳尚德鸷停車場。雖然現場擺放了狗糧及水,但至昨凌晨1時40分,有市民報警稱擔心唐狗被虐待,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到 場後找到狗主,卻誤以為對方會把唐狗帶回家,遂決定收隊。

記者昨晨11時折返現場卻發現,該頭唐狗仍被鐵鏈綁覑,泊在同一停車場一貨車旁,有職員見狀即時帶走唐狗,但至正午時分,記者在附近廢物回收點巧遇該唐狗,當時牠被綁在花圃旁(見圖)。雖然經過一晚折騰,唐狗仍態度親切,對途人搖尾示好。

圖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