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昨天看完一篇睇到頭擰擰的報導後,冒昧寫了一封電郵給八方,得到八方的正面回應。《蘋果日報》在這方面,確實是君子坦蕩蕩,值得稱讚。
1. 圖片說明有時描述情景,有時描述事件本身,一般由編輯最後決定,看來編輯沒有理會當時的情景,因此引起讀者誤會,應可改善。
2. 至於文中指「得罪大部分前輩」,想是現場記者所感受,黃先生有不同意見,已代轉達。以八方看,所謂「得罪」,可能只是說出真話而已,讀者應該明白此乃諷刺之言,或者加上引號,會更明白。
又八方想黃先生既不怕據理與學長辯論,就應該堅持真理在自己的一邊,八方只是描述情況,引起外界關注,黃生何足掛齒。
祝好
八方
相信報館願意如此與讀者互動交流,遠勝於某些報章的編輯室手記,堆砌理由一味護短,此風值得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