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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公佈網絡安全法草案 必要時可限制地區網絡通信

全國人大公佈網絡安全法草案   必要時可限制地區網絡通信

(獨媒特約報導)在剛結束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網絡安全法草案後,人大在7月6日於中國人大網公佈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草案共7章68條,指為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及國家安全」而制定法例。其中第五章第五十條規定指,如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或處理重大社會事件,可限制地區網絡通信。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對獨媒表示,網絡安全法雖然不會在香港直接實施,但憂慮一旦此法和國家安全法並行下,會逐漸威脅香港的網絡自由。

草案涉網絡安全戰略構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立法原意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及國家安全,內容包括加強網絡空間管理、規範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及收集資訊、草案亦明確網絡營運者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賦予有關當局處理違法信息、阻斷違法信息傳播的權力。而草案第五十條規定指,「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條文字眼未包括港澳特別行政區,亦未解釋港澳兩地是否受條文管制。

莫乃光:關注港人內地上網安全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對獨媒表示,憂慮中國在推行網絡安全法立法後,會否令港人到內地旅遊或工作時因網上言論蒙受更大的法律風險。他指大陸監控網絡輿輪及收集訊息的工作一直存在,即使網絡安全法不會在香港直接實施,但擔心此法例加上國家安全法雙管齊下,兩者會逐漸威脅香港的網絡自由。莫乃光又批評目前草案內容含糊,法例涵蓋範圍大,憂慮日後港人在內地會因無意干犯法例,遭大陸政府起訴。他指網絡安全法立法前的討論紀錄也欠奉,內地公眾難以查找立法原意。

習近平銳意打造網絡強國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3年親自領導新成立的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主掌網絡安全及信息化戰略規劃,銳意打造中國成為「網絡強國」。此後中國政府更加操控網絡輿論,打壓異見言論;而習近平亦曾對媒體表明自己的網絡觀,強調「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

除了對內監控網絡信息,中國政府對外網絡動作亦趨頻密。2015年4月外國網絡資源網站及監察中國防火牆狀況的獨立網絡分別遭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DDoS),經調查後發現攻擊源自中國政府,調查人員並將此類新式網絡攻擊工具命名為「網絡大炮」。

而網絡安全法草案諮詢期由7月6日到8月5日,國內民眾可循網上及郵寄就草案內容表達意見。

記者:陳子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