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圖:長春社
(獨媒特約報導)1859年落成、位於赤柱村道88號的前赤柱警署,1973年停用,交予其他政府部門使用。1993年經復修後改作餐廳出租,2002年起惠康中標,改作超市營運至今。今日政府產業署就該法定古蹟再進行招標,惠康回覆獨媒表示現階段「暫無評論」。
前赤柱警署屬6座最早落成的警署之一,屬香港最南端的哨站,曾與駐港英軍共同使用。警方在1974年遷出,1993年完成復修後改作餐廳出租,2001年重新招標時因只接獲一份標書,2002年重新招標擴闊可准許用途,由惠康中標,2003年1月起營運超市至今。
2002年招標時,長春社曾發表聲明批評政府產業署在沒諮詢公眾下,以價高者得招標出租,認為署方「唯利是圖」,建議改作博物館、公眾設施或旅遊點。超市開幕後,長春社曾實地視察,指惠康在裝修時盡力不損壞古跡結構表示欣賞,不過對惠康未有採納該社「歷史文化走廊」的設計概念表示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