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林鄭借保育誤導公眾

林鄭借保育誤導公眾

今早立法會議員問林鄭,會否收回地產商農地作公營房屋。林鄭用舊灣仔警署遇上司法覆核的例子回答,明顯文不對題,偷換概念,恐嚇公眾,足見政府假保育之名,行賺盡之實。

二級歷史建築的舊灣仔警署土地屬政府,沒有動用土地收回條例,所以林鄭無法解釋土收會有司法覆核的關係何在。再者,政府改劃分區大綱草圖,沒有觸及地權。政府不肯放棄土地利益,將灣仔舊警署的發展面積轉移到其他地盤,影響社區的發展密度。其後城規會分區大綱草圖因高度限制被發展商司法覆核,無關保育或地權。政府應該放棄土地利益,專心保育古蹟,而不是亂說土地收回招致司法覆核。

上年的古諮會中,古蹟辦表示換地或轉移地積比,只會針對一級歷史建築,如果再有私人建築,如:嘉頓中心。政府不會採用任何轉移地積作保育,只任由地產商清拆古蹟重建。林鄭信誓旦旦指土收助古蹟保育,明顯時至今天依然做不到。

如果知識不足,就是無知,如果有意,則是講大話。

土收有何用呢?市建局多年都動用土地收回條例,行之有效,沒有遇到重大的法律問題,順利重建起豪宅賺大錢,足見政府只會向基層社區開刀,而無視大地產商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