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龍尾人工泳灘環評報告的經驗,我敢認定第三條跑道海洋生態的部份較龍尾專業和詳盡,單以附錄 13.5 海洋生態調查結果(不包括中華白海豚)已有 226 頁,我嘗試集中討論這個海洋生態評核和結果的部份,看看這內容是如何地專業,但當中的邏輯又何其荒謬。
海洋生態牽涉很廣,因而調查工作亦自然包括眾多不同的範疇如潛水海床調查、底棲生物抓挖調查、潮間帶生態調查、河口和海洋生物調查——這個更運用到不同的技巧如拖網、圍網、刺網、手釣等。調查結果也清楚,列名每個地點的生物種類,同時比較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或漁護署的數據等,多個地點的調查生物種類結果都較另外兩個為多,證明前線的調查工作十分認真和專業。
報告裡面最終找到 18 種分別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或中國紅色物種名錄定為具有保育價值。可是,在評估工程對這些物種的影響時,卻出現極為荒謬的邏輯混亂,例如:細鱗被中國紅色名錄列為易危,因為在內地被濫捕,數量大減; 另外,即使屬高一級瀕危程度的海地瓜(海參)或者易危的刀額新對蝦等都因在香港水域常見,便不被納入評估當中。從生態學的角度,當中國其他地方的種群減少甚至滅絕,香港仍保持相當的數量時,這個種群更應該受到重視和保護,難道要到瀕危時才評估或挽救嗎?
報告中亦有提及黃唇魚這種極度瀕危生物,但卻因在調查中沒有發現,便輕輕帶過,這個品種昔日常在大澳、青山灣、分流以至馬灣出沒,現在仍有少數在機場一帶也十分合理,為何卻沒有被評估呢?
最終報告選了十個品種進行影響評估,例如:無斑鷂鱝屬於國際保育級別,和黑臉琵鷺一樣為瀕危物種。這品種在將要填海的水域有記錄,但又因為數量和密度很低,故此,評估影響的結果為中等,即沒有避免的必要,做一些補償措施便可。邏輯上最說不通的是,既然這類瀕危物種是罕見和少有,那麼在調查點記錄到的數量和密度自然會低,估此沒有任何物種會可能受到高度的負面影響。
最後,亦是最最荒謬的地方,即使有多種具保育價值的海洋生物在受影響的地點,但報告竟以魚類有高度移動性,工程期間會逃離的理據,所以,我相信即使有一百種具保育價值的生物,評估都可以以此為理由說影響為中度。這樣,鳥類會飛、青蛙會跳、蛇蜥會爬、昆蟲會逃等的理由,以後的環評報告還需要進行評估嗎?牠們都會避過所有受影響的地點,工程完成後,牠們都會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