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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清拆 要求發展局將同德押暫定古蹟

停止清拆 要求發展局將同德押暫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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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歷史的同德押,為三級歷史建築卻不敵重建。過去五十年直至清拆工程以前,都一直經營當舖,是香港碩果僅存的單棟式騎樓大押。與一旁的富德樓,一舊一新,是灣仔的地標,也是香港的地標。如此重要的建築物,政府的保育角色何在呢?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到底身在何方?

現行法例中,發展局局長作為古物事務監督,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2A條,頒令同德押為暫定古蹟,暫緩清拆工程十二個月。以便提供足夠誘因,與業主商討,以政策鼓勵及協助私人業主保育歷史建築。政策包括︰非原址換地、原地換地、轉移尚未使用的發展權和向業主提供現金補償。早前在2008年的景賢里和2011年的何東花園,政府均引用此例,將兩棟重要文物宣佈為暫定古蹟,其中景賢里成功在不影響私人業權情況下,用非原址換地方式保育建築群。

同德押業主高可寧家族,素有典當大王的美譽,在港澳從事典當多年,並在澳門從事押店的保育。澳門的典當業展示館,就是高家原來持有擁有90年歷史的德成按。此外,高可寧故居也是澳門重要的文物。古蹟辦表示曾三次聯絡業主高可寧家族商議保育,但卻不見發展局積極介入,像景賢里的例子,政府需要更高級官員,與業主商議。而暫定古蹟可為歷史古蹟「買下」時間,在不影響業權的情況,達至民間、政府和業主三贏的局面。

現時古蹟保育政策只是沿用1976年的〈古物及古蹟條例〉,已四十年不變。古物諮詢委員會為全港一千四多楝的歷史建築物作歷史評級,但評級沒有法律保障,除了108項的法定古蹟,任何業主可無阻礙的拆掉任何建築物,歷史評級和古物諮詢委員會,形同虛設。政府亦必須借此機會,回應時間的轉變,修改〈古物及古蹟條例〉。

我們對古物事務監督陳茂波的要求如下︰

1. 要求發展局將同德押列為暫定古蹟,停止清拆
2. 跟業主商議保育方案
3. 要求修定〈古物及古蹟條例〉,就古蹟評級立法,保育本土的歷史遺產

懇請大家聯署要求發展局為香港珍貴的歷史及文物古蹟負責,保育碩果僅存的同德押。

聯署發起人︰(排名不分先後)

團體
獨立媒體(香港)
灣仔好日誌
貘記
活在觀塘
影意志
草原地圖
實現會社

個人(排名不分先後)
魂游(藝術家/研究員)
羅雅寧(中西區關注組召集人)
袁智仁(前公開大學講師、活在觀塘發起人)
楊雪盈(灣仔好日誌發言人、香港文化監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