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民意:要求全面保育農地措施
團體要求農地農用 制止囤積及破壞
(2015年6月9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就《新農業政策》召開公聽會,多個環保及關注農業團體,到場請願,促請政府回應主流民意,加強對農地的保護,確保農地農用,制止農地被囤積及破壞,發展生態社區農業,才是可持續發展。
要求釋放香港農地
香港有超過3,700公頃農地被荒置,達全港農地的84%。但《新農業政策》僅提出佔地70至80公頃的農業園,只佔全港4,523公頃農地不足2%,規模極細,未有解決現時全港農地被破壞及囤積的問題,根本未能對症下藥。
《新農業政策》公眾咨詢在3月底結束,政府收到超過1,100份意見書。當中,「有強烈意見認為政府應該作出更佳規劃以保護農地」及「公眾對積極復耕荒廢農地作農耕生產用途表示支持」[1],可見主流民意不單要求政府購入一小部份農地,更期望政府提出全面農地保育政策,阻止現時全港農地被破壞及囤積,促進農地復耕。
城規條例應改革,確保本港農地只可用於土地耕作用途,加強政府部門各相關條例下對各農地生境的保護,並加強巡查及執法,阻止全港共4,523公頃的農地面積持續下降,長遠更應增加耕地來源。
同時,政府應研究設立「荒地稅」、為生態友善的農業模式提供財政誘因、復耕補助、徵收農地再給農民使用等,以免土地業權人長時間閒置農地,改善現時農地被囤積荒廢的問題。
發展生態社區農業
農業對保育自然生態、解決食物安全、糧食自給,以至減少碳排放、消化廚餘和凝聚社區有重大功用,在鄉郊及城市均應因地制宜,推動不同模式的生態及社區農業。
在現時有常耕農地的村落,以《生態多樣性公約》的原則保護和保育天然資源,並且禁止有關農地改作其他用途,通過改善鄉郊基建,在地發展生態農業村,建立農夫與周邊消費者的關係,改革農產品的銷售模式,活化鄉郊經濟。
同時,政府鼓勵都市種植,並在相關條例下加入條款發展社區園圃、天台種植,及在現有公園預留空間作耕作用途,藉此增加城市綠化之餘,亦為城市人提供耕作體驗的機會。
跨局合作推動新農業政策
單由食衞局推動《新農業政策》,無法從土地利用、自然環境保育、資源循環等方面充份發展本地農業。環境局、發展局及食衞局應加強跨局合作,提出整全的復興本地農業政策,保育本土農業生境,善用充足的天然資源,發展出富有特色的可持續農業。
(依筆劃序)
土地正義聯盟
民主耕地
長春社
香港有機生活社
香港觀鳥會
創建香港
錦田八鄉農業關注組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
2015年6月9日
[1] 立法會CB(2)1621/14-15(07)號文件-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fseh/papers/fseh2015060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