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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暫不考慮擴大截取條例涵蓋範圍 議員:「依家唔改幾時改?」

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就《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繼續進行審議,多名議員再三指出執法機關實則不須「截取」網上通訊,直接向網絡服務供應商索取便可取得數據,變相繞過《條例》。保安局則強調上述質詢與是次修訂草案建議無關,並表示條例有關通訊定義的涵蓋範圍已經足夠,現階段不考慮擴大。

保安局:暫不考慮擴大通訊定義的涵蓋範圍

民主黨涂謹申強調對通訊定義的討論,並非要求當局披露行動細節,而是希望檢視其於法律的適用性,最終目標仍是保障個人私隱。並促政府交出具體案例,讓公眾得以進一步理解自身權利。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則表示,條例有關通訊定義的涵蓋範圍已經足夠,現階段不考慮擴大。


民主黨涂謹申

法律界郭榮鏗則指,條例成立長達九年才有機會修例,反問保安局:「現在不是時候改,那應該幾時改呢?」李美美則回應,修例須合乎政治、時間現實,執法機關仍未「舉手」表示條例不足,因此認為暫無擴闊條例涵蓋範圍的必要。

警方曾向網絡供應商索取通訊內容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批評執法機關向網絡供應商索取元資料(metadata),仍舊全無監管。業界曾向他表示,警方在沒有申請手令的情況下,曾向網絡供應商索取通訊內容;甚至開發軟件,把整個載有個人資料的硬件複製。工黨何秀蘭促保安局交出文件,列明執法機關在沒有申請手令的情況下,向網絡供應商索取通訊內容的數據。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

李美美則強調上述質詢與是次修訂草案建議無直接關係,建議議員就具體的修例草擬作討論。並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科技罪案組,已成立互連網供應商聯絡小組,專責統籌警隊索取網絡供應商的資料。

建制派:監察是高度機密 不須增加透明度

民建聯陳鑑林則表示監察是高度機密,不須增加透明度。民建聯鍾樹根更表示:「美國情報機構日日都監察你咖啦,咁又點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