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1日
你們同意嗎?政黨接納房委屋修定案,但民間團體否認它讓步
房委會今早討論房屋修定條例,政府已答應為加租設立上限百份之十,原來這方案由民建聯建議,當民建聯獲悉政府接受為加租設上限,今早它便罕有地就「加租封頂」作出第一次的表態。在法案委員會討論修定條例期間,民建聯和自由黨傾向接受政府修定的方案,即刪除房委會16a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
當泛民議員嘗試要求限制房委會加租幅度,陳鑑林則不認同為「入息指數」訂立什麼上下限,他認為應完全根據中立的、專業的機構所計算的「入息指數」調整租金,這才算公平和合理。再者在工聯會及泛民議員向房委會要求設「為加租封頂」時,民建聯和自由黨更沒有就此發表一言,只靜觀其變。今早民建聯的議員到房委員抗議,要求政府為加租設立上限,另一方,自由黨則派單張支持為加租設上限,為何它們突然在立場上有此改變呢?這是因為政府願意就加租設上限作出讓步,表面上民建聯和自由黨好似成功爭取政府讓步,實則它們的行動欺騙公眾。
過去住屋權益聯盟以一種貼身的行動方式,遊說各議員不要廢除「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其實政府讓步的機會也很大,但不知道的是它在法例上如何讓步。
下午,房屋委員會交待所謂為加租設上限的方案,這方案是指政府向每戶每兩年加租不會超過百份之十,但堅持不考慮保留那條應用在整體性公屋租戶的「中位數」。因為他認為中位數不能反映公屋居民的負擔能力.在新的方案下,當經濟增長,每租戶的租金很大機會會每兩年調升一次,不過每次加租不會高於百份之十;相反在”中位數”下,當經濟增長,而同時整體公屋租戶的收入一齊上升,租戶才有機會面對加租。
換言之,在新的機制下,房委會有較大的權力向租戶加租。民間團體相信在減租後,十年後,租金的升幅會超過今天減租的幅度.
現時民建聯,自由黨和民主黨接受新方案,工聯會暫時仍堅持反對取消「中位數」。
大部份的政黨為了羸取政府減租,已備向公屋居民宣示它們成功為居民爭取減租,結果他們已傾向接受政府的新方案.難得工聯會仍堅持反對刪除中位數.
長遠來說,筆者相信在新修定的條例下,公屋居民將會面對更不穩定的住屋負擔,我們且看究竟這是否領匯的翻版,若是,今天政黨便需要負上很大的責任.
究竟民間團體如何看房委會的讓步呢?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下稱:聯盟 ) 發表了一份聲明,對於今日房委會特別會議通過公屋加租設定上限條款,規定公屋加租不可以超過一成表達了以下的意見:
(一) 《2007年房屋 (修訂) 條例草案》刪除比例中位數是違反現時原有法例精神,因此房委會今早通過加入的加租上限,只不過是政府建議新調整機制的上限,與97年通過的立法封頂,保障整體公屋居民的精神不同;
(二) "比例中位數"與現時政府提議的可加可減機制是沒有矛盾,可以並存,即保留原有 "比例中位數的封頂條文",再加入清晰的可加可減的調整機制;及
(三) 聯盟覺得,政府強行刪除 "比例中位數的封頂條文"其實等同廢法,立法會必須捍衛現時《房屋條例》的基本精神:「立法保障」為「租金設上限」,確保公屋租金的釐定維持在居民「可負擔能力」的範圍。
大家認同政黨的想法,還是民間團體的意見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