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稿》的錯誤引用
戚本盛(2011.07.03)
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稿》於5月初發表,進行三個月的諮詢,至八月底為止的。選擇在這段日子諮詢教育界意見,是否恰當,自有公論。不過,筆者還是老老實實的閱讀該《諮詢稿》,準備提提意見,算做盡一點同行責任,與課程發展處的負責人員作專業上的交流。
《諮詢稿》在課程內容上有所偏頗,近乎歌功頌德,已有不少輿論相繼指出。我在讀到中間的圖表,發現諸多錯謬,還以為是時間匆忙所致,未及想到那是有關人員的專業水平問題,但讀到其對《教育目標分類學》(情意範疇)的亂用和誤解,我開始問:怎麼《諮詢稿》會這樣違反課程領域的學術上的常識?到7月2日在教育學院的公開論壇上,有一位退休教師指出不少《諮詢稿》中的「低級錯誤」後,我開始對《諮詢稿》中若干在初讀時的疑問產生複檢的動機。
複檢可以是基於不信任,也可以像國內著名博客方舟子一樣,進行學術打假,我呢,大抵還沒有這樣的意圖,當然,我細閱《諮詢稿》,已發現太多錯誤,這樣說吧,我還是樂意負起一點行家的責任,且當做自己的一種練習和學習吧。
【五種價值觀和態度,變成只有國民身份認同】
我的第一個疑問是由《諮詢稿》第1.1段的一句開始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各盡所能.發揮所長》(2002)把培育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作為基礎教育首要培養價值觀」,我算是讀過一下《基礎教育課程指引》(2002)的,但似乎記不起這文件這樣突出國民身份認同,為了求證,我於是翻檢了該文件的《德育及公民教育》分冊,重溫了3.1.1「五種首要培養的價值觀和態度」的一節,該節清楚說明,學校首要培育的「五種價值觀和態度」,是「堅毅、尊重他人、責任感、國民身份認同和承擔精神」,和《諮詢稿》引述的不同。
當年文件提及的五個首要價值觀和態度,在《諮詢稿》中變成只有「國民身份認同」一種。究竟,這是大意所致,遺漏了「之一」兩字,還是肆意篡改,趁機把國民教育說得如此順理成章,甚至還有其他理由呢?我想,課程發展處的負責人員應把心中的答案向公眾解釋的。
【四個關鍵項目,變成只有德育及公民教育】
如果說這是小問題,偶然出錯,則又不盡然。《諮詢稿》的第6頁引述教育局自己的一份調查指,「逾90%小學和80%中學以德育及公民教育作為切入點,提升學與教的成效」,這是熟悉學校實況的朋友該有疑問的。於是我又追查了一下該報告,那是教育局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進行的《學校課程改革及學習領域實施情況調查報告》(2004),在該報告的第5頁,有這樣的一句:「逾90%的小學和80%的中學曾採用四個關鍵項目(德育及公民教育、從閱讀中學習、專題研習及運用資訊科技進行互動學習)作為切入點,以提升學與教的效能。」
原來調查發現的是逾九成小學、八成中學曾以「四個關鍵項目」作為切入點,但到了《諮詢稿》中,卻變成只以德育及公民教育這一項作為切入點,其他都給略去了,這個問題,和上述五種價值觀和態度只餘國民身份認同一種,是如出一轍的。我不知道課程發展處的人員是否認為必須如此才能突出「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學校經驗和優勢」,也不知道他們是否以為一份課程文件可以如此肆意篡改參考文獻,我只肯定調查報告的說法和《諮詢稿》所引述的有所不同,這種扭曲的引述是不及格的,至於屬低級錯誤,還是誠信問題,我認為應該留待公眾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