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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與接受之間的奧秘 (一)

南韓前總統盧武鉉,
因涉嫌貪污醜聞,
前天早上散步時跳崖自殺,
留下遺書表示自己的清白。
撇開他是否有罪的真相,
撇開自殺是否不負責任的批評。
我有興趣的是社會習俗內善惡系統的兩種動力,
一種我們每天在服膺的社會良知時,
所採用的互動力量。
第二種是我們過于熟悉,
熟悉得像走路一樣,
以致我們可以時刻下意識地操作,
卻亳不察覺當中有不正確的動作,
直至腳部出現足患,
才發覺日常自以為的「正確姿勢」,
原來是有相當的偏差。
對社會良知來說,
在平衡善惡所衍生的制約工具底下,
最常用的是獎罰系統,
而在不同國家不同機構擁有各自不同的獎罰系統,
不過,
粗略分列只有三類:
(1)個人良知
(2)社會習俗
(3)良知本體
個人良知與社會良知的標準,
都取決於個別棣屬的系統或族群,
一個小偷集團的「善」就是能偷。
一個偷竊本事奇低的成員在小偷集團就是「惡」,
但在他們身處的社會中,
偷竊就是「惡」,
不偷就是「善」。
從這個極端的例子當中,
我們就可以看見不同系統的善惡標準,
根本可以是南轅北轍天各一方。
唯一他們保持善惡平衡的方法卻是出奇的一致性,
偉大的獎罰系統真是放諸天下而皆準。
行惡受罰行善受獎,
而這個獎罰系統如果有版稅可收,
八達通簡直站到了銀河系之外。
在日常生活中,
我們事無大小,
從女朋友生男朋友遲到的氣、
母親調停兩個孪生子的紛爭、
法庭如何處理一個殺人犯的案件、
兩國的戰爭、
宗教的天堂與地獄此岸與彼岸,
等等等等,
都一定「嘟」一「嘟」張善惡通獎罰系統。
不過,
基于善惡系統在不同尺度下的差異化,
當中的複雜性根本就如人類對大數的處理一樣,
極度模糊不清,
在這種前提下,
第一動用的標準是個人良知,
換句話說,
就是家族良知。
你還是BABY時,
家族給你「指引」的良知。
在今日祟尚個人自由的社會,
男男女女看來都獨斷獨行,
人人都是性格朋巨星有一定學養遠離家族陳皮,
其實,
只要你夠細心,
你就一定找到當自己在瀟洒行走江湖時,
從來都隱藏著你家族的深層影響。
美國曾經有一個很典型很極端的個案,
就是一個深受醫學教育培訓的婦科女大國手,
直至自己在廁所誕下一女嬰才曉得自己懐了孕。
原因是她自小開始,
她的母親就灌輸婚前懷孕是一個彌天大罪。
就是這一個家族善惡系統的影響,
可以將一個深受文明醫療教育的醫生,
為逃避獎罰系統的追捕,
將所有的學識對這罪狀封印!

(要返工,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