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七十年代,
美國文鮮明統一教派,
在大學校園內,
以彬杉有禮,
自然清秀的信徒,
以關愛及和諧的親感力,
吸引一些內心常感孤寂、
心靈軟弱無依,
覺得世畀皆醜惡皆苦的年青人,
首先是茶聚,
以層壓式推銷的慣性手段,
幾個教徒對一個被召者,
談及世界的苦及無奈,
引起其心內的共嗚,
如果受召對象反應「良好」,
就被誠意邀請入營共同生活,
出離萬惡的畸形社會。
這些受感召的年青人下一步就從家庭中消失,
成為「自願式的被拐人口」,
後來人數眾多,
其中的自願式連法律都有處理難度,
市場需求,
就出現了一種「反灌輸」的組織,
收高昂的價錢,
以暴力手段搶回「人質」,
帶回來「反灌輸」,
洗腦再洗腦,
以令青年重回社會正常生活。
不過,
問題就來了,
這不是以暴易暴,
而是以暴易順!
因而又受到美國這所謂思想自由的社會所非議。
再者,
被救出的年青人在法庭上控告統一教派,
後來法庭「強制性說服或精神控制性的高度方式」,
令對方「無能力作出不加入教會的選擇」裁決統一教派有罪,
於是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
同時向「民主社會」的「公民」提出了一個共同問題:
「究竟甚麼情況下自由意志帶領我們作出選擇?
何時又會在外力環境的影響下來決定我們的選擇?」,
簡單地說,
就是如何界定「自由意志」,
統一教派的營中門大開,
裡面的年青人卻不欲回家,
這是不是他們的「自由意志」?
我早年因為兒子的朋友,
加入了一些稱為「積極思想」的課程而「出事」,
沒有錢讀下一個課程而甘於在街上問陌生人要錢,
目的就是要回「校」上課,
另一次是友人的兒子,
就這類似的事件我和這些組織交過兩次手,
發覺對方都是一些影響力高手,
他們用于「對象」的所花的時間,
我們幾乎要用雙倍的時間「反洗腦」,
才可令對象回復清醒,
不過,
這個「清醒」是不是「自由意志」?
而我們的所謂「理性」是不是「自由意志」?
還是一個「反洗腦」中的「反洗腦」?
你真的分得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