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由Ivy Tsoi製作)
——Vladimir Ilyich Lenin, "Anti-Jewish Pogroms".
今年父親節前夕,一個父親死了。原本為茶餐廳送外賣的何成先生因失業故,交不起板間房的租金,露宿麥當勞,最終不支倒下。(注一)
月入六千,匯款家用照顧鄉間妻兒之後,還要掏出五百大洋交租,根本儲不到錢,工作丟了勢必手停口停;連年瑟縮板間房,健康大抵無以保養,手停口停不久,心跳也停了。面對這個父親節悲劇,我們不得不問打工仔人工為何那麼低,家庭團聚為何那麼艱難,同時亦不得不承認住屋是關鍵的生活保障之一。要是何先生上了樓,公屋一人單位的租金比板間房低廉,居住環境比板間房人道,多撐一兩個月,說不定已經撐到渡過難關。
但他不會有這種機會。2005年,房委會誘騙社會大眾相信「大量青年無恥搶佔公屋害老人家無樓可上」,順利實施公屋「計分制」,將五十八歲以下的單身人士分拆出去,青絲等到變白頭也未必等得到有上樓的一天——在計分制的界定下,終年五十二歲的何先生,至死仍是「房委會青年」。
分數乃煙幕 配額見真章
且重溫公屋計分制如何運作。簡單來說,即是將五十八歲以下單身人士從「一般申請」(多為一整個家庭的申請)裡剔出來,剔出政府所謂「平均三年上樓」的承諾保障,輪候年期無上限。他們的上樓資格以特殊公式計算:「上樓積分 = (申請被接納時的年齡 – 18) x 3 + (申請被接納後的輪候月份數目) x 1」。至於儲夠幾多積分才可以換取上樓資格,那是海鮮價,房委會宣稱哪個時候哪一區單位不多,分數就要高些,反之就調低些,像早陣子新界區配屋最低分數要一百六十多,現在卻只需一百五十九分。
在上述公式的處置下,二、三十歲的單身申請人固然叫苦連天,等十年八載也儲不夠最低積分,何先生的情況又怎麼樣?計分制於2005年實施,其時何先生四十五歲,要是馬上獲准申請公屋,即時取得135分,按理說,只須等一兩年積分已經合資格上樓,何必留待2012年還要住板間房?
謎底不難找,提示就在眼前。新高中學制首屆文憑試早前放榜,考得大學最低入學要求的同學不少,當中最後能讀大學的卻僅得一半,無他,學額有限,僧多粥少,兩個只能活一個。公屋輪候的道理也是一般無二:你儲夠分,他不夠樓,嘥氣。批評計分制的人士通常為了弄懂它那繁瑣的公式力竭筋疲,然而公式純屬幌子,關鍵在於實際配屋量。自計分制實施以來,房委會預留給「房委會青年」這個倒霉人種的公屋單位配額,沒有一年超過二千個。以最新的《2012/13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為例,接下來這個年度的配額有1,690個。相對的,截至今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已累積了足足八萬七千八百個「房委會青年」(注二)!以上述配屋量安置這幾萬人,約莫要耗52年,縱使發起狠來把全數配額留給中年人,一個也不交給三十歲以下的小伙子,仍然得花25年才安置得完他們──前提還要是今年三月底之後再也沒有人加入「房委會青年」大軍,從此無人申請公屋,否則那就真是山無稜,天地合,乃敢有屋住。
計分是煙幕,精髓是以計分之名行分流之實,橫刀狠削「被計分者」的上樓配額。如是者,在何先生這個年紀等不到有公屋住的基層市民,自然不缺,而且越來越多。
誰擁護計分制 誰就是煽動仇恨
炸彈埋下了,民怨終有爆發的一天。坐上特首之位的梁振英不是沒有注意到他屁股下面的機關,一再宣傳他遲早會讓年滿卅五歲的單身人士重獲「三年上樓」權利,免得炸個開花。詭異的是,明明計分制是當初褫奪了他們權利的禍根,梁竟然從來沒提過要將它廢除。
不廢除計分制,這批較年長的單身人士要等多久才可以上公屋,前文已闡述過。反過來說,若不廢除計分制,到底要增建多少公屋才可以實現梁振英那「卅五歲或以上者三年上樓」的承諾?這得視乎計分制將一眾「房委會青年」置於整個公屋編配系統裡的位置。輿論皆知房委會在2007年廢除了與住戶入息掛鉤的「租金封頂」(注三),卻未必留意它從2006年起為公屋分配設下了另一種「封頂」,於《2006/07年度租住公屋編配計劃》通過「輪候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每年的編配額,定為編配予輪候冊申請人單位數目的8%,並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此後年年蕭規曹隨。「房委會青年」佔公屋輪候冊個案的比率遠不止8%,給他們僅僅8%的配額,後果有二:個案解決速度不及積壓速度,「房委會青年」在輪候隊伍的份額逐年膨脹,此其一;讓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比讓「房委會青年」「三年上樓」所需的公屋建屋量少得多,此其二。
第一點很易理解,第二點或許曲折得有點玄了。甚麼?計分制不就是藉著踢走那堆「房委會青年」來增加其他人的上樓機會嗎?怎可能讓他們回到大隊反而更容易讓所有人上樓?聽起來很奇怪,事實上半點不假,現時輪候冊上共有個案189,500宗,當中42,200宗是三十歲以上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假如沒有計分制,所有人(包括那42,200位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在內)都「三年上樓」的話,政府每年只須供應189,500除以3的公屋單位,即是六萬多個;可是在計分制的「8%配額」封頂限制之下,光是讓三十歲以上單身人士「三年上樓」,估計每年要供應逾十七萬間公屋才可達標(注四),耗費的資源較沒有計分制高出1.78倍!
截至2012年3月31日輪候冊個案數目
- 輪候總數 189,500宗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申請 42,200宗
沒有計分制
- 所有人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63,167間
(輪候總數 / 3)
維持計分制
-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三年上樓所需之年均公屋供應 175,833間
(30歲以上非長者單身人士 / (3 x 8%))
一年落成五、六萬個公屋單位,香港歷史上確實發生過;一年落成十多萬個單位,可謂前無古人,想達標恐怕就真的只能建「公營劏房」了。既不敢廢除計分制,又要誇下海口,梁振英要卅五歲以上人士「三年上樓」,猶如行路上月球。死命擁護計分制的高官與說客,自稱節約公帑,到頭來卻只會花得更奢侈,害更多人無法上樓。
花更多錢,建更多屋,為的不過是製造歧視。不想花更多錢,建更多屋,惟有一個辦法:撕掉這塊名為「計分制」的遮羞布,乾脆否認「房委會青年」住公屋的資格,坦言一個都不准上樓。一如既往的,帶頭煽動市民向虛空的他者投擲仇恨,罵他們不求上進不賺錢供錢,罵他們離開父母自住是破壞傳統家庭價值(注五),罵他們人窮住劏房住板間房住麥當勞是活該的——即使這個「房委會青年」可能已年過五旬,已為僱傭勞動奔波半生,已在內地有妻有兒只是無法團圓,甚至乎,可能已經魂斷麥當勞。
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 仇恨又卻是誰所種
計分制的分,不是分數的分,它在行政上是截龍分流的分,在政治上是分而治之的分。行政上將輪候隊伍劃成幾截不難,政治上要把分而治之,則必先誘使人民相信他們內部是各相敵對的,年齡也可以淪為其中一條軸線,叫「青年」和「長者」兩派(及兩派的支持者)打個你死我活。計分制的道德基礎,頗大程度上建基於這個仇恨論述:「青年」搶奪「長者」上樓機會,社會需要政府擔任仲裁者/制裁者主持公道,懲罰「青年」,拯救「長者」。
由是,反對計分制的前提,即是拆穿這種仇恨的虛假。話說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了,邀請正在輪候公屋的「房委會青年」申請。這個在傳媒報導裡被表述為入住凶宅的安排,其實並沒有明文提供「凶宅」此一選項,但申請表上卻明文列出長者屋一項任人填寫。
房委會這邊廂實施計分制懲罰「青年」,那邊廂把據說十分稀缺的長者公屋轉送「青年」,詭異得很。說穿了,長者屋並不那麼稀缺,其設計亦不見得符合長者的喜好,「青年」與「長者」之間本無尖銳對立。此事房委會多年來心知肚明,早在2006年七月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會議中即承認長者屋供過於求,須將部份單位改建為其他用途,建議用這個方式每年消滅500間長者屋。最妙的是,記錄該次會議決定概要的文件顯示與會者通過了一件事:「把該文件銷密,並上載於房屋委員會網頁」(注六)。
「把該文件銷密」,意謂長者屋供求相關狀況之前被房委會列為機密。為甚麼在2006年七月之前不可讓公眾知悉這些資料?可能性之一,是一年之前政府仍在為推銷計分制而大搞政治宣傳指責「青年」威脅「長者」上樓,待計分制獲通過並具體落實為2006至07年度的房委會的公屋編配計劃,已是2006年五月底。此後大局已定,覆水難收,房委會再施施然抖出幾句真話,諒那些輕易被仇恨蒙蔽的群眾也不會察覺高官們前後不一,更不會為口奔馳之際還費心勞神逐份翻查官方文件。
若然上述推測屬實,計分制的制訂打從一開始就具有欺騙性。情義繞心中有幾多重,仇恨又卻是誰所種?政府把青年趕出香港僅存的非商品化住屋,由得他們被地產資本搾乾搾淨,並不會使長者得益。當勞動者都在吃力供樓以供養李嘉誠和他的子子孫孫,還剩下幾多錢可以供養家中兩老?人口老化逼在眉睫,供養長者的人口買少見少,不到二十年,青年頸上的樓奴枷鎖很快就會危及上一輩的性命。復和勝於仇恨,世代是相連的,憂戚是相關的。我們不一定能馬上掙開資本的剝削和國家的箝制,但至少,認清真相,是擺脫政治洗腦的第一步。
例如從粉碎計分制開始。
延伸閱讀
〈獸窩與金屋:略論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
〈【講稿】青年眼前的住屋困局〉
〈公屋非福利 居屋乃地產〉
注釋:
一. 〈猝死麥記 顧家爸爸遺兩兒女〉,《蘋果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
二. 〈公屋申請新高 青年佔1/4〉,《香港經濟日報》,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
三. 在此以前公屋租金不得超出住戶入息中位數的10%,2007年廢除「租金封頂」後,變成「每次最多只加租一成」。逐次累計之下,原則上房委會加租再無上限。四. 這還要是假設三十歲以下人士連一個上樓配額也分不到、額額全數讓給較年長者才成立的保守計算。一旦撇除這個苛刻條件,甚至要年均供應365,833間公屋才可達致非長者單身人士在現行計分制之下「三年上樓」,遠遠超出讓所有輪候者公平地「三年上樓」所需的單位數量。
五. 例子見《東方日報》二零零五年五月廿四日「正論」,〈申請公屋無大無細 單身青年乘虛而入〉。「單身人士申請資格沒有年齡限製也是不符實際的,這種政策不但沒有盡量利用好公屋的資源,還間接鼓勵了年輕人過早離開家庭,破壞了中國人傳統的倫理觀念。」
六. 〈善用剩餘「長者住屋」單位:決定概要〉,香港房屋委員會,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
(原文見青年拒當樓奴運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