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的去留雖然仍在「傳聞」階段,但是從種種迹象看來,董建華呈辭恐非空穴來風。新年度的「施政報告」,「罪己」及「查找不足」成為內容重點,行政長官羅列行事「過失」如數「家珍」,施政之一無是處,港人聽了,也覺面目無光。雖然自我批評得不留餘地,可是主管香港事務的國家領導人於外訪之時仍然說了「還有些不足」,此「不足」大概便是董氏尚未請辭。如果董建華真如傳言般已辭了職,他可能做了自上任以來最正確的一件事,因為這意味他摸透了京官的心意。
在引退傳聞滿天飛的同時,中國政府巧合地恢復了行政長官作為政協委員的身份,他將填補空缺、出任政協副主席的消息,更是不脛而走。雖然政協的人事安排須經一定的民主程式確定,要待今天(三月三日)下午開幕的會議舉行過後才能作實,但是其能成為事實的可能性已與「鐵定」無甚差異,這其實也是包括筆者在內的不少論者於較早前所作的推論─北京為了酬庸任內處處為國家着想的地方官員,早已虛位以待。可是,如果董氏因有「不足」而去職,即力有未逮而升為「國家領導人」,那對政協和國家領導的形象而言,是否一種貶抑與不尊重?
華人社會的人事鋪排常有表裏不一的特色,「明升暗降」和「捧上神台」等諸如此類的表面風光,可以說是人治社會的特色。從鄉愿的角度看,照顧當事人的面子是留有餘地的人情味,接受這一套的人,幾乎認為那是有必要的「厚道」。然而以香港華洋雜處的背景,有人難免會把它與西方政治任命、文官銓敍的制度化人事進行比較,前者如此張羅部署,當事人心裏明白憋着撑持已夠辛苦,旁人點破,便更為難堪難耐;還是在選舉制度下,爭取足夠支持上台,缺了選票便鞠躬下野般來得乾脆利落,試想如果董氏一屆任滿,僅成功執行「一國兩制」和沒有令香港成為「反共基地」,便足以為他豎碑勒石,可惜那時偏偏要唱一場沒有競選對手高票當選的「京戲」……。北京領導層實應好好在處理香港問題上「查找不足」,以免日後又會再出「狀況」。
從不同機構的民意調查、街頭示威和輿論看來,多數港人不滿董建華的管治,是連北京亦不能裝糊塗的現實,在這種情形下「換人」,正是京港的共同訴求;很多港人希望「換人」能夠帶來新的氣象,可是,由於舊人被轟(被請)落台、新人被請(被召)上台,俱非通過投票(不一定要一人一票但要有某種大多數港人可以接受的投票形式),而是在中央與董先生及其接替者之間進行港人不得與聞的「交易」所產生,港人不僅再有被當權者蒙在鼓裏、當了家做不了主的失落與不快,而且無可避免地會引起新的管治憂慮。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或「缺位」時,要順位由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和律政司長代理,六個月便應依法「產生新的行政長官」;以目前的情況,出替董氏的是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曾先生是稱職的公務員(筆者歷來白紙黑字持此看法),卻非稱職的政治任命司長,因為年來的政績「不足」,作為董氏的第一要員,難道曾氏不必負起「不足」的部分甚至全部行政責任?答案恐怕是肯定的,這即是說,董建華政府的一塌糊塗,曾氏與有過焉;即使董先生一意孤行,曾氏無法說服、沒有勸阻那些擾民的措施,他還是難辭其咎,有他分內要承擔的責任。
從技術層次考慮,中途易將嚴重擾亂了「選舉」生態。大選舉團雖然為人詬病,好歹是個明文規定的機制;董先生若中途去職,補選前暫代職務落在曾氏頭上,他既身為三人政改諮詢小組召集人,又自動成為角逐行政長官的熱門人選,以暫代行政長官職務之優勢,「入位」便勢如破竹,其他本來有意角逐者,必會因為恐怕會淪為「陪跑」而退避,結果又再上演一齣一個參選者大獲全勝的「京劇」?
除此之外,六個月的補選籌備期,對現任官員有利,因為不倫不類的「部長問責制」,會令建制外有意角逐者沒有充分時間組織「內閣」,如此這般,香港政壇又怎能吸納優秀精英進入管治隊伍……。中途換人還引起諸如補選任期是二年(完成第二屆任期)還是五年、由曾蔭權負責的政改小組會否得出對他本人最有利的結論以至在補選籌備期的行政會議「怎樣開會」?這連串問題未解決前便匆匆「換馬」,必然帶來一些混亂與不安。
經歷當年對董、陳夢幻組合的憧憬,港人換來的是陳太中途辭職明志、「董政權」處處碰壁的失望;如今董去(假如傳聞是真的)曾來,港人大概也不會興奮,因為導致董建華政府百孔千瘡簡直潰不成軍的制度死結尚未解開;而泛民主派與保守勢力的社會對立仍然未能調協,政令難行,仍屬必然。
行政長官換人是眾望所歸,但有天時(上意)欠了地利、人和,恐怕香港仍難「大治」!
林行止
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