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灣仔h15重建區的blog中得悉,市建局已向城規會提交了關於h15規劃申請的許可證。這不是世界末日,因為所有關心利東街、h15重建區的朋友,你們還可以向城規會提出反對的申述,向政府和市建局大大聲聲說出,「我反對市建局提出的申請」。
方法簡單:寫出你的意見,填返一份表格,交返過去,就係咁樣。死線係一月十九日,詳情請到灣仔h15重建區的blog。那邊還會有關於h15的最新消息和短片,好睇過全香港的報紙和電視。
H15新鮮熱辣的立場書
讓我們把假諮詢 變成真諮詢
反對巿建局破壞社區網絡 違反政策的利東街規劃方案
孫明揚話政府的決定都會經過充足的公眾諮詢云云。根據過往經驗,沒有強烈的反對,政府就會理解巿民是主持他們的方案。
巿區重建局已經向城巿規劃委員會正式提交他們的H15項目的規劃方案。市建局的方案一如以往:趕走街坊、拆掉唐樓、蓋五十層豪宅。這種做法既不符合政府的重建政策(註一),亦不符合城規會在這個地區的相關規劃要求(註二)。
巿建局已拒絕進行公眾諮詢。是次規劃申請,市建局提交的三寸厚文件,除首頁是中文外,其餘內容全用英文寫成,很多公眾及街坊根本無法閱讀,更惶論提出意見;
整份諮詢的文件全港只有兩份,分別存放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供公衆在辨公時間內查閱;此外,整個公眾諮詢過程只有三個星期(十五個工作天)。總之,這種諮詢在時間和地點的設計上都嚴重障礙市民提交意見;
三年以來,利東街嘅街坊和社會各界已經透過各種渠道(附件二),表達我們對社區意見,為免政府再一次說沒有人反對這個方案,請大家把握這次最後的官方諮詢渠道向這個毀壞本土特色、破壞社區網絡、背離公眾意向及違反政策規定的規劃方案說不。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在19/1/07前去信城規會(電郵: [email protected];傳真:28770245;電話:22314810),要求城規會拒絕申請編號A/H5/356_的規劃許可申請。
我們的目標是:
市建局必須撤回現有的方案,重新規劃一個符合政策原意、真正以人為本、保存社區網絡和地區特色的方案。絕不能給它瞞天過海。各位可參考以下資料,更詳細的資料請參閱附件一)。
市建局在2006年12月21日提出的規劃方案(註三),包括拆卸全部現存利東街五、六十年代風格一致的整全橫排唐樓及興建四棟最高五十層的高樓。市建局所提的措施根本不能保存該區的社區網絡和社區特色:以上是市建局方案的弊病:
無助於保存社區網絡和地方特色
跟據H15關注組的調查(註四),有超過80%的受影響街坊希望留在原區,但根據巿建局的資料(註五),直至去年9月,成功在原區重遷的約有26%,。根據中大呂烈丹教授的研究,受訪的舖戶生意大跌20%至80%。方案破壞社區網絡及地區特色。
違反政策
此方案違反重建政策(註六)中「以人為本」的原則、及「保留社區網絡、地方特色」的要求,又不符合規劃要求列明的規劃意向基本要求(註七)。
背離民意
在04、05、06年間分別由香港大學(註八)所進行的兩次研究及區議會及城規會分別進行共兩次公衆諮詢均顯示公衆強烈要求保存區內的社區網絡和地方特色。然而,巿建局的方案卻聽而不聞。
違反規劃要求
城規會在06年修訂該區的規劃文件(註九)時,已清楚訂明市建局就此項目提交的規劃方案,應該鼓勵公眾參與,以保存社區網絡和地區特色。
損害公眾利益
這是一個完全違反政策、規劃意向及背離市民意願的方案,就算此方案技術上可行也應被否決.否則將為社會造成明顯而嚴重的損害。
城規會責任
根據法例(註十)城規會的責任是擬備相關的規劃圖則,以「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
城規會討論規劃文件修訂時,有社會大眾及城規會成員再三提出要將「具體充份及有效的措施以確保區內的社區網絡和地方持色特以保存」的字眼加入規劃指引中,可是主席(房規局常秘劉吳慧蘭)指條文內容巳清楚列明保存社區網絡和地區特色,並承諾在市建局提出規劃許可申請時,必定會嚴緊「把關」。
基於以上各點,我們認為城規會應拒絕此方案。
請清楚表明:
要求城規會否決申請編號A/H5/356巿建局的規劃申請,並要求市建局重新規劃一個符合政策原意、真正以人為本、保存社區網絡和地區特色的方案。
請清楚表明立場:贊成 或 反對。
記得在零七年一月十九日前提交立場書。
城規會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如果大家有何問題,歡迎在晚上6:00-11:00,致電H15關注組熱線:62133168。
請大家在寫完意見後,電郵一份至[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給我們存檔。
註一:巿區重建政策
註二:城巿規劃委員會就該項目制定的規劃大綱
註三:由於巿建局不肯做公眾諮詢,也不肯將方案上網。街坊們唯有幫巿建局和城規會做了它們本應做的工作,將方案的英文主文素描,放上網頁:http://h15video.blogspot.com/2007/01/27875656-1-2-3-4windows-picture-and...
註四:H15關注組於2004年初舉行居民大會,有超過400人出席,當中有超過80%表示希望留在原區繼續居住。
註五:根據2006年9月12日的明報報導,巿建局接受訪問表示「利東街和麥加力歌街的648個業權中,最少有170名業主成功在灣仔區購置住所,佔總業權的兩成六,每個業主的賠償金額最少逾百萬元;租戶則有八成半選擇接受賠償,一成半選擇入住公屋。」
註六:巿區重建政策
註七:H15項目的規劃大綱中訂明「「在擬備發展的過程中,特別應鼓勵區內居民提出意見和參與其中,以期盡可能保存該區的特色、社區精神及社會網絡」。
註八:灣仔區議會於2004年委托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訪問區內受影響的住戶及舖戶。巿建局於2005年分別委托香港大學及香港大學城巿規劃及環境管理研究中心進行”Community Aspiration Study-the Older Wanchai”及「灣仔巿區更新總體構思」工作坊,諮詢灣仔整區居民及商戶及不同的持份者。灣仔區議會及聖雅各福群會於2006年2月進行「H15規劃大綱諮詢」。城規會於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就「H15規劃大綱」進行諮詢,共有超過七百個簽名,要求城規會在規劃大綱中訂明巿建局須提交「有效、充份而具體的措施,以保存區內的社區網絡和地方特色」。
註九:規劃大綱(planning brief)
註十:城市規劃條例(香港法例第131章)
附件一:h15關注組的詳細補充資料
附件二:h15關注組以往要求保留社區網絡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