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类似杨佳”冤有头,债有主”仇恨式报复再次发生
( 致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公开信)
昝爱宗
9月18日,无锡居民陈凤娣向我——一个对她遭遇无锡法院一院长赵建聪非法伤害略表同情的人,反映其受无锡法院法官伤害的不幸。她在电话里用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时间向我倾诉,她说,她刚刚向接防的无锡公安局一负责局长陈情,要求惩处殴打并将她关进看守所的无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时任无锡市北塘区法院院长赵建聪的刑事责任,她说”这样的上访一直没有用”,”这次也一样”,她上访上到绝望,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地步,她还说她对杨佳的做法表示”理解”,认为杨佳那样做即使死了也很”值得”。
当然,我用苦口婆心的方式说,任何人都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而任何人都应该和任何人保持兄弟姐妹般的亲密关系,社会不能没有秩序。杨佳是一个不幸,被杀的6个警察也是不幸,杨佳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生命,同样也没有任何人有权成为下一个杨佳。我想,陈凤娣能够听完我的这段话,她内心仍然有不灭的善良和对未来纠正冤情的盼望。
陈凤娣的遭遇,我看了很多材料,甚至还上了香港出版的《法治大手笔》”冤案列传”。我认为其中有司法不公的成分,她面对的是法院院长,是强势,又是男性,而她是女性,又是弱势,再者上访及司法调解都三年时间过去了,她投诉到南京,投诉到香港,还投诉到国际人权组织,还通过前《新华日报》记者强剑衷老先生投诉到中共元老、毛泽东秘书李锐北京家里,却是”毫无作用”。
她为什么一直”咽不下这口气”,她为什么对李锐有可能将她的冤情转到胡办(中南海胡锦涛办公室)获得批示而没有盼望呢?难道无锡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不该反思这个案件吗?难道非要等到”杨佳案”再次发生,党委政府才想起来司法不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才想起人人都来做杨佳的可怕,才想起纠正司法面前人人不平等的被动局面?为什么官方说法在民众心目中那么没有地位呢?透过”6.28″贵州瓮安抗议民众火烧政府大楼现象看,为什么官民矛盾那么尖锐?
官方媒体称无锡居民陈凤娣2005年5月20日对时任无锡北塘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赵建聪进行扯打,陈凤娣为此坐牢半年,她一直喊冤。2007年6月,熟悉案情的《新华日报》退休记者强剑衷先生,直指该院长应负责任,”2005年初赵建聪上任法院院长伊始,为了维护民事案的一项错误判决,分割离婚当事人陈凤娣哥哥的财产时殃及案外人陈凤娣的住房,当陈凤娣不依不饶要求依法纠正,他即设置圈套让陈凤娣进入会议室,一面使用暴力击落陈门牙毁容,一面又协同公检法部门以陈凤娣乱闯党组会议室妨害公务罪打进监狱服刑六个月,并在’法官权益研讨会’声称自已已属于高危群体,向全国网站发布失实报道。于是称为’悍妇’的陈凤娣案在社会上沸沸扬扬,严重地损害陈之良誉,陈在网上发出’向普天下控诉’,并向政法部门发出申诉和控告书。无锡市领导部门把赵建聪调离区法院院长岗位,说明赵在北塘区发生的纰漏已不适宜他做院长的工作,但这仅仅是处理赵建聪的开始,对于赵建聪的认同糊涂官判糊涂案,施暴压制案外人,使用弄虚作假捏造陷害的手段,把无辜弱女子(弱女子陈凤娣的丈夫就是该区法院执行庭干警,现因受妻子上访株连被调整为法院书记员)打进监牢终身蒙受有刑事前科的恶名,不是用调动职务可能抵消的,我们盼望看到无锡市中级法院下一步的有力措施,能够向陈凤娣本人及公民、社会有个明白的交代。仅仅是调动赵建聪院长职务不能抵消他所犯的罪恶。”
为此,本人作为公民记者,前中国海洋报和中国交通报的正式记者,向杨卫泽先生公开呼吁,提出预警,请关注陈凤娣冤屈案,给予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和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不能因奥运会结束而疏于政务,不要再用权力伤害陈凤娣一家人,”防患于未然”,最好不要让类似杨佳那样”冤有头,债有主”类似的仇恨式报复或”陈胜吴广”式抗争再次发生。
2008年9月19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