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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事件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

贵州瓮安事件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

贵州瓮安事件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

昝爱宗

6月29日,新华社没有署名的"官方"消息称,贵州瓮安28日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我虽然还没有看到更为详细的报道(非常遗憾的是官方尽管有新闻发言人并形成制度,但关键时候全都装聋作哑),但就新华社记者的"围攻"两字的定性提出质疑:

1、人民政府本是为人民的、主权在民的政府,人民有不满,可以抗议,可以问责,但不能被指控为"围攻"。

2、瓮安人民若有不满,政府必须给予安抚、解决,如果政府没有安抚,没有解决,反而给予打压、打击,人民有抗暴的权利。古话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陈胜吴广揭竿起义也是逼上梁山。

3、2007年1月四川大竹杨代莉被强暴死亡案引发的骚乱和瓮安事件何其相似,还有浙江台州女童突然死亡案,温州瑞安女教师戴海静不明死亡案,都是人民"不明真相",人民为什么不相信政府的"真相"?政府何时不再掩盖真相?大竹事件,四川并没有处理好,省委书记杜青林日后还被提拔为国家领导人,这是谁的悲哀?平民的生命不是草芥,如政府不能主持正义,不能除暴安良,老百姓自己除暴安良必然要发生,所以大竹事件不是第一起,瓮安事件也不是最后一起,共产党执政中央及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周永康们该警醒了。

4、建议中央、国务院直接派专案调查组独立调查,防范地方保护主义,尽快公布真相,撤销新华社关于"民众围攻政府"的新闻,并将瓮安县党、政、警一把手"双规"押送北京隔离审查。建议中央直接从派大员兼任瓮安县委书记,由瓮安县人民直选或推荐本地人当选本县县长。建议免去贵州瓮安县组织部、人事局、信访局负责人职务,并追究其上级主管黔南自治州组织部长、信访部门及贵州省委组织部长、信访局长法律责任,建议立即撤销贵州省政法委书记、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的党政职务,并彻底调查其工作期间的失误。

5、新华社瓮安事件报道指一些人指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政府,请问官方通讯社负责人何为"一些人"指使另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真相又在那里?从网络上四处传播的大量照片上看到大批民众抗议政府,这难道不是真相?强烈要求新华社记者公布真相,并建议政府允许媒体记者及独立人士自由前往事发地采访,并客观真实地报道事件来龙去脉。

6、请中央政府紧急停止各类无关紧要的这理论那观点的学习培训会,停止此类会议经费开支,按照为期3个月的时间接待各地访民冤情行动,依法保障公平正义,如实查处制造冤案的有关政府部门、权力部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并将查办结果随时公布到媒体及网络上,还政治一个清明,还社会一个稳定。

7、实行法治,保障人权,开放党禁和新闻自由,实行司法独立,实现民主选举。

2008年6月29日

附新华社"不明真相"的新闻:

据当地警方介绍,28日下午,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平息事件。至29日凌晨2时,围观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