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電視新聞報導、前港區人大代表吳康民、在訪問中自稱是「愛國」人士、引起了筆者對「愛國」問題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們要理解「愛國者」的定義。筆者認為「愛國者」的定義可以分列為以下幾點:---
1) 第一點是最重要的、也是「愛國」的必要條件。就是對本國人民有濃厚感情、及基於對本國人民的「愛」或「愛心」的表現、從而在思想及行動上作出、讓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更有「尊嚴」及更有「安全感」的努力。
2) 第二點是對本國家鄉風土文化有感情的人士。雖然這只是個人的情感喜好、但也可以由此而激發起個人行動、去造福本國人民的幸福。但單單對本國家鄉風土文化有感情、並不足以構成成為「愛國者」的理由及證據。這最終也要歸類於上面第一點、要有實際行動讓本國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更有「尊嚴」及更有「安全感」的努力。
3) 第三點是自願為建設發展國家而作出努力及貢獻的人。但這點的大前提、仍是歸屬於上述第一點、基於對本國人民的「愛」或「愛心」的表現、從而在思想及行動上作出、讓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更有「尊嚴」及更有「安全感」的努力。因為大家必須明白、發展經濟及建設國家的事業、是一個國家需要、及賴以維持生存狀況而必須要做的事情。這是基於「需要」而大眾「必須」要作出的貢獻。是責任及義務的問題。並不一定涉及「自願」或「愛」的成份、亦即是並不一定屬於「愛國者」的範圍。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對國家所作出的建設或經濟上的貢獻、是否基於對本國人民的「愛」的表現。
根據以上「愛國」的定義、我們可以很容易明白、下面人士是真正的愛國者。
1) 趙連海 ---他成立「結石寶寶之家」、為幾十萬名中國兒童去爭取公義、討回公道。目的是為防止及避免讓全中國兒童再次受到傷害。這可以體現出他對中國人民的「愛心」的表現。
2) 譚作人 ---他為由官商勾結所引發的「豆腐渣」工程、而受到傷害及死亡的學童及家長討回公道。作為對「豆腐渣」工程問題的正視及警惕的作用。這也是對中國人民「愛」的表現。
3) 劉曉波 ---他推行「08憲章」、為全中國人民爭取、自由、人權、民主。目的是讓全中國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及更有「尊嚴」。
4) 艾未未 ---他在從事藝術之餘、仍不忘關注維權事件(例如在他的工作室內、貼滿了5000個由於官商勾結導致的「豆腐渣」工程、而死亡的學童的名單)。從藝術創作中表達出對中國人民受害者的「關愛」。
以上人士及所有被囚禁的維權人士、都體現出對廣大中國人民情感上的「關愛」和「愛心」。所以稱得上是真真正正的愛國者。但很可借、他們大部份人士都被中共囚禁。所以大家想一想、中共是否由一個愛國人士組成的政權和政黨呢?
而那些貪腐的領導人和官員侵吞和壟斷了絕大部份國家資源和財富、及由於官商勾結而導致很多中國人受害 ( 如毒奶和「豆腐渣」工程等等 ) 、加上對上述愛國人士的迫害。那些貪腐的中國領導人及官員是愛國者嗎?相信大眾自會判斷。
吳康民維護中共這個腐朽的專制政權、及擁戴那些迫害上述愛國人士的貪腐領導人、從而維護那些領導人貪腐得來的既得利益和財富。而他對中共中央的所謂批評、只是作狀式的、無關痛癢、及不觸及要害的表面工夫。他敢走出來揭露及批評中共領導人 (注意﹕是領導人、而不是次要的官員) 的貪腐問題嗎?他作出了什麽、體現出他對廣大中國人民的「愛心」了呢?他憑什麽稱自己為「愛國」者呢?他簡直是不知廉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