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場上,衝鋒以沖散敵陣為目的,由於是近距離直接攻擊,施令者已經深知、預計、並同意付出當中的傷亡。孫子有云「無擊堂堂之陳(與『陣』同義)」、「以正合、以奇勝」。從前白兵器時代,面對列陣齊整的步兵,倘若決定以沖散敵陣為目的,通常會以重裝騎兵,利用速度和質量的加乘,以兵器施力於一點,達至強烈打擊的效果。近年最逼真的影像呈現,是《魔戒》中羅汗國(Rohan)的驃悍騎兵向索倫(Sauron)的半獸人(Orc)大軍衝鋒的電影場面。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反對財政預算案示威的尾聲,百多人在德輔道中與雪廠街交界和平示威,要求曾蔭權及曾俊華下台、反對地產霸權、反對一黨專政等等,大家本來只是和平表達訴求。突然間,警察從雪廠街由南向北向示威者衝鋒。
那刻,我呆了。很多思緒在我的腦海飛過。
若論軍人與警察的分別,一言敝之,軍人的意識是時刻準備殺人,警察的意識則是保護人……
若論武德,武力只應該用來保護弱少,國家軍隊只應該用來保護人民抵抗侵略,城市警察只應該用來除暴安良……
明明警察有很多方法令示威者解散,警察對比示威者已經是「十則圍之」的強弱懸殊,逐個擡走事輕而易舉……
那一刻我意識到,香港警察,是將示威者視為敵人,那一刻他們不是警察,他們已經放棄最低武力的原則,而向示威者使用衝鋒手段……
那時,有一百一十三位同志,經歷了這場衝鋒。這再一次印證,我們不可以用暴力達成自由,但只要我們持續及有計劃地以非暴力的各種手段抗爭,獨裁者就會不斷顯露出猙獰醜態,社會大眾就會始終會明白原委:
抗爭是一段歷程。當抗爭成功,和平就會降臨。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令抗爭消失就是和平。我們要明白,和平,其實是抗爭歷程的終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