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懷印、黃英偉、狄金 來源:《開放時代》2015年第3期
破土編者按:或許,「毛澤東時代的國營企業,遠非一個道德家的天堂」,而認為「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工人因缺乏物質激勵而在工廠生產中普遍怠工,生產效率必然低下」,這種看法又過於簡單。那麼,在物質激勵機制幾乎不存在的條件下,中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部門在改革前的三十年如何取得高速增長,並保持勞動生產率的穩步提高?在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工人的「表現」,往往深受政治壓力、規章制度和同伴監督等約束手段的規約,同時也被其特殊地位的集體意識、對國營企業的認同感以及政治獎勵和精神鼓舞所深深影響。本文作者通過對近百位國營企業退休工人的訪談,逐一分析了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內部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因素,這或可幫助我們對當時國營企業勞動管理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新的理解和認識。
關於毛澤東時代微觀經濟領域的生產管理和勞動效率問題,近三十多年來,無論是改革導向的官方話語,還是主流的經濟學研究,均從新古典經濟學的形式主義視角加以解讀,把生產單位內部的勞動者,設想為純粹的「理性經濟人」,視其在生產勞動中的表現,為物質激勵的直接結果,激勵越多,則積極性越高,反之亦然。這種表述從制度着手,強調了工農業生產中的低效率,僅僅突出正式制度中在其看來最不利於發揮勞動積極性的方面,即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義。事實上,毛澤東時代微觀經濟組織中的正式制度,內容十分豐富,而且隨着時代的變化,制度本身也一直在變。
另外,傳統研究視野中的制度,只有正式制度,沒有非正式制度。對於非資本主義的或者非市場經濟中微觀組織內部的日常生產勞動行為,不能僅僅從某項正式制度的某一側面(即個別年份的平均主義勞動報酬制度)加以推論,而必須放到當時的特定的歷史背景和勞動者所在單位的特定社會、文化環境和政治氛圍中,綜合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諸多因素,我們才能對毛澤東時代普通工人和農民的日常生產勞動行為,有一個比較準確和全面的瞭解。
因此,要理解為什麼在物質激勵機制幾乎不存在的條件下,中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部門在改革前的三十年如何取得高速增長,並保持勞動生產率的穩步提高,須在勞動報酬制度之外尋找答案,把當時國營企業內部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各項制度因素考慮進來。只有把這些顯性和隱形的制度因素放到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加以綜合考察,我們才會對工人在日常生產勞動中的個人行為有所瞭解。
一、對退休工人的訪談:關於毛澤東時代工廠勞動的總體印象
基於以上思考,包括本文作者在內的七位同仁①在2012年—2013年間展開合作研究,分別在上海、武漢、南京、北京、寧波、廣州、西安等地訪談了97位退休人員。所有採訪對象都曾於1978年前在國營企業裡工作過幾年乃至數十年。採訪所關注的焦點之一,是工人在工廠勞動中的表現。出乎我們意料的是,幾乎所有受訪者都強調,他們當時在生產中「有積極性」或「積極性蠻高的」、「幹勁大」或「幹活拚命」,甚至不計報酬加班加點;拖拉、偷懶的行為「少得很」。
不過,不同年份作工人的生產積極性,前後變化很大。多數受訪者認為,他們在「文革」前十來年表現最好②。在其中某些特定年份,工作熱情尤為突出。例如20世紀50年代初期,那些曾經在國民黨統治最後幾年飽受失業和通貨膨脹之苦的城市工人,在新中國成立後進入國營企業,帶著感恩心態參加生產。50年代中期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許多曾在私營企業工作並遭受老闆剝削的職工相信,他們已經成為企業的主人。在「大躍進」初期,工人們更是熱情高漲。而「大躍進」中後期,工人們忍饑挨餓,體力耗盡,生產勁頭驟降。「文革」初期,工人的幹勁跌入低谷。工人們分裂為不同派系,相互衝突,乃至發生武鬥。管理經驗豐富的幹部大多下台,導致生產秩序混亂。到1969年,大型企業紛紛實行軍管,情況因此有所改觀。
訪談對象普遍反映,除了上述若干年份的短期混亂之外,在毛澤東時代的其餘年份,國營企業的工人一般都能盡職盡責地工作。不少受訪者認為,懶散現象變得嚴重,反而是在1978年之後改革啟動之初。為什麼退休工人的回憶,與後毛澤東時代的主流話語相左?如果受訪者的說法可信的話,到底是什麼機制使得工人們在生產中保持足夠的責任心和積極性,以支撐工業總產值和勞動生產率的穩步提升?
二、工人們「單純」嗎?
在解釋為什麼毛澤東時代工人們生產積極時,受訪者用得最多的,就是“單純”一詞,也就是說,那時的人們,想法很簡單。山東勝利油田的一位退休工人回憶,他們在“石油大會戰”中顧不上家,「家就在廠門口,但是大家都連續三週不回家睡覺,不脫衣服在廠房打個盹就再幹。」有時「甚至半夜跑到車間幹活,那時候叫做好事不留名,做無名雷鋒。原因我認為是當時的政治學習使得人思想單純,就知道幹活,勁往一處使。毛主席就是厲害,能把人團結起來」。
經常性的政治運動和定期學習討論,以及有關思想品德的日常話語,也對普通工人產生無形壓力。他們必須努力工作,準時上班,確保不發生故障,否則會被懷疑故意破壞公共財產;對於那些出身不好的工人來說,任何失誤或事故都可能被視作敵人的蓄意破壞和階級鬥爭的動向。工廠生活的政治化,在工人中產生壓力和不安的同時,也給他們帶來機會和動力。正如受訪者經常提到的,準時上下班,在工作崗位上恪盡職守,義務加班加點,工友之間相互幫助,積極改進生產技術等,這些都是一個人奉獻於企業和愛社會主義的表現,關係到個人的上進機會,如入黨入團、評為先進工人或勞模,成為工農兵學員讀大學,或者由普通工人提升為小組長或部門領導。
三、「單純」背後:身份、地位與自我認同
宣傳教育和政治運動確實是動員民眾的有力手段,運動高潮時期尤其不可或缺。然而,僅僅靠這些手段,並不能維持工人群體的長期的、日復一日的生產勁頭。其他一些因素,尤其是工人們所處境遇的變化和由此產生的自我認知,也會影響到生產中的表現。
一些受訪工人說,他們積極工作,是因為自己是「解放以前過來的人」,有「報恩的思想」。這種幸運和感恩的心理,在從農村招募來的工人中尤為強烈。一位受訪者回憶,他當時可以像其他人一樣,每月分到31斤大米,心懷感激,在日記中寫道:「感謝黨中央,感謝毛主席」。對於城裡人來說,進入國營企業也很重要。在60年代和70年代,國營和集體企業在工資水平和福利待遇上差別明顯,國家政策禁止工人在集體企業和國營企業之相互流動,兩類工人之間的差別被固話。集體企業職工感覺低人一等,國營企業的職工則有一種強烈的自豪感。這種感覺在中央直屬的大型國營企業或軍工企業中,表現尤為強烈。北京第768廠的一名職工這樣描述自己:他當時到各地出差,常帶有一張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機械工業部公章的介紹信,無論走到哪裡,只要出示一下,總能得到熱情接待。國營與集體企業職工在就業、工資、福利和崗位流動性方面的不同待遇,產生一種無形的、根深蒂固的社會和心理障礙,影響各自的自我認知和相互態度。
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社會,除了由家庭出身標籤和階級鬥爭話語所強化的不同的政治地位之外,影響人們的集體意識的,還有由城鄉戶籍以及所在國營或集體單位所決定的不同身份,以及由此產生的等級意識。對每個人來說,這種社會經濟上的不平等,比階級標籤所帶來的政治上的不平等,顯得更加真實和強烈,儘管它在公開的政治話語中被人人平等的辭藻所掩蓋。以婚姻為例,無論是城鄉居民之間,還是國營與集體企業的職工之間要建立婚姻關係,都十分困難。
工人的自豪和優越感,加上生活來源上對本單位的全盤依賴,使得他們對所在單位產生一種強烈的歸屬感。認同擔當了另一種激勵手段或控制工具,促使團體成員投入角色。在毛澤東時代的國營企業,由於物質激勵幾乎不存在,工人們對所在單位的歸屬感和認同意識,在激勵其勤勉工作方面所起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
四、「以廠為家」?工人的忠誠度問題
然而,對單位的認同,並不必然意味着對它的忠誠。這裡要回答的是,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的工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對所在單位保有忠誠?我們的有限訪談結果或可為這個問題提供了一些線索。
總的來說,以下這三類人對企業的忠誠度相對高些:首先是廠裡的精英、骨幹,包括廠長、書記、工會主席、車間主任和小組長等各級領導,還包括一些黨員、先進分子和勞動模範,他們的身份、地位決定了他們對企業比普通員工更為忠心。其次是那些在廠裡幹了幾十年、對新中國成立前後對比感受很深的老職工。他們對企業的依戀也比一般工人更強烈。最後一類是進廠前處在社會邊緣的人,包括那些原本無業或失業、後來通過招工進入國營企業的女職工,還有那些來自農村的工人和臨時工。這群人很容易滿足於現有地位,對企業也比較忠心。
相比之下,那些對單位的忠誠度較低的,可能是以下三群人:一是那些對自己期望值很高但無法實現抱負,從而對所在單位和自身狀況產生不滿的人。二是那些一直粗心、失職、懶惰,不時給同伴帶來煩惱或給單位製造麻煩,受到領導批評、同伴嘲笑,乃至紀律處分,直至被開除的人。三是那些日子過得艱辛、勞累的工人。他們整日埋頭工作,顧不得其他事情。另外,有相當一批普通工人和一些不指望晉陞的底層幹部,既不失意也不滿足於現狀。他們對企業的態度,處在明確的忠誠、感激與失落、憤恨之間。
為了進一步估計工人對企業的忠誠度,讓我們看一下受訪者對他們是否經歷或見證過任何損公肥私現象這一問題的回答。大約50%的訪談對象否定損公肥私在本單位是一個嚴重問題。他們所提供的原因,可以分為三種:思想「單純」,廠裡的東西即使拿回家也沒用,工人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嚴厲措施。損公肥私現象最嚴重的地方,往往是食品加工廠和單位食堂。例如,當時那些做罐裝午餐肉的人,把豬肉切成長條裝進暖水瓶中,然後帶回家,因此很難被抓。不過,在承認單位存在損公肥私問題時,絶大多數受訪者強調這只限於少數人如果一個工人經常違紀且情節嚴重,會受到廠領導的批評和同事的嘲笑。
所有這些事例顯示,絶大多數國營企業職工看起來兢兢業業,不一定是因為他們受政府宣傳而變得「單純」,更可能是由於以上提到的兩個基本原因。首先,損公肥私的空間都相對有限;產品是工人自己無法消費和轉手的。第二,即使這樣做,也得不償失,因為一旦被發現,在一個臉面比其他任何東西更要緊的社會中,不得不面對喪失自身地位和聲譽的風險。因此,當時的國營企業乃至整個社會之所以顯得純潔些,與其說是因為工人們所斷言的單純、忠誠,不如說是單位體制和客觀環境限制了他們的行為抉擇。
五、規章制度、生產線、同伴壓力
除了意識形態和政治工具,規章制度和其他紀律措施,對勞動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工廠大多有嚴格的考勤制度和請假制度,對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也有較高要求。南京星火棉織廠的一位女職工回憶,當時為了按時完成任務,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吃午餐,上班前不敢喝水,以減少上廁所次數,來節約時間幹活。上班期間,如果不得不上廁所,會小跑過去。學徒工尤為辛苦,既要趕速度,又要小心翼翼保證質量,否則不易轉正。
我們在理解工人的生產表現時,還必須考慮機器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在大多數工廠,製造過程採用生產線或裝配線的方式,每位工人執行一項特定任務,或作為整個生產過程的一個環節,與本組工人做同樣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工人遲到、早退或懈怠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會影響整個生產線的進度。另外,類似化工廠這樣的企業,其生產性質也不允許玩忽職守。
由於工人們在生產過程中,通常以團隊的形式,為同一件任務或同一條生產線一道工作,他們之間的相互協調,對生產線的順利運行必不可少。再加上同一組或同一生產線的工人,通常要為生產中因玩忽職守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集體責任,因此,團隊內部勢必會對每個人的行為進行集體監督,對公然的偷懶、懈怠加以集體制裁。
六、總結和比較
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工人的勞動表現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無論是因為當時不存在直接的物質激勵,便認定工人缺乏生產積極性和普遍偷懶,還是宣稱國營企業的工人們思想「單純」,以廠為家,這樣的認識都過於簡單。本研究認為,至少需要考慮以下四類不同的制度現實和具體實踐,以及由它們所構成的特定情境,才能對工人的工作倫理和勞動表現有較為全面的理解。
第一,物質激勵的缺位。毛澤東時代的國企職工,長年不見工資的調升,獎金通常並不與個人表現掛鉤。工人們一旦進廠,便會在那裡終身工作。第二,社會分隔和不公。城市與農村、國營企業與集體企業的差別,形成了新的僵硬且制度化了的社會等級制度:國營企業工人處在頂端,集體企業工人次之,數億農民處於底層。建國前飽受失業和貧困之苦的工人、從農村招募的工人以及從城市青年中招聘的新員工,均有充分的理由為自己感到驕傲和滿足。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物質激勵的不足,也部分地構成了他們在車間裡追求良好表現或者至少是合格表現的動力。第三,正式制度的激勵和約束。在缺乏物質刺激時,工廠勞動的最大激勵,來自政治領域。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旗手,或者成為黨員、團員,或者從藍領工人晉陞為幹部或白領職員,所有這些對工人意味良多。此外,除了「文革」高潮時期之外,各種管理措施和勞動紀律對於確保生產進度和產品質量也必不可少。第四,非正式制度。非正式約束的核心是同伴壓力,亦即針對車間或班組內部玩忽職守行為的團體監督和制裁,也包括工廠領導及基層管理人員的領導風格和個人能力。
對於毛澤東時代的國營企業工人來說,從事工廠生產勞動時,可以有三種選擇:消極怠工,政治上追求進步,遵守工廠的規章制度。對於絶大多數的工人,更可行的是第三種選擇,儘量不犯錯、不出故障和其他差錯,平時儘量按照上面提到的常規,完成自己的職責。這對每一位工人來說,這是做一個正常人、保住面子的再自然不過的選擇。國營企業的工人,可能並不像後毛澤東時代懷舊的退休者所聲稱的那樣,嚴於自律或富有道德責任感。當時的工人們之所以顯得「單純」,更多的是因為他們在那樣的社會歷史背景中,缺少更好的選擇。他們唯有這樣做,方可過上平穩、正常的日子。
毛澤東時代的國營企業,歸根結底,是一個封閉的生態系統,其內部的均衡,由多種因素相互作用而成,包括工人在生計上對單位的完全依賴,單位之外就業機會的不存在,政治上由運動和日常學習所產生的服從壓力,在缺乏物質激勵的條件下以精神獎勵為主、輔之以規章制度,等等。每個因素都構成了整個平衡鏈不可或缺的環節,任何一環的缺失或弱化將意味着不穩定和均衡態勢的破壞。不幸的是,到70年代後期,尤其是80年代和90年代,這些因素一個接一個地逐漸消失或不起作用。
毛澤東時代的國營企業,遠非一個道德家的天堂。將毛澤東時代的工人,理想化為思想「單純」的一群人,多少反映了老一代工人階級面對當下財富分配不公、官員貪腐盛行和社會上道德失范所產生的懷舊心理。另一方面,認為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工人因缺乏物質激勵而在工廠生產中普遍怠工,生產效率必然低下,這種看法同樣過於簡單。事實上,國營企業工人的許多問題,只是在1978年後,隨着政治壓力的消失,物質激勵的引入,從而不可逆轉地損害了先前由各種正式和非正式因素所構成的生態均衡,使習慣於單位安穩環境的工人失去了認同和安全感之後,才真正成為問題。為了更加貼近毛澤東時代國營企業的運作現實,更準確地理解普通工人的日常經歷,我們既無須像理想主義的知識分子以及懷舊的退休工人那樣,把平均主義的收入分配製度以及毛澤東時代一整套的勞動管理方法加以美化,但也不必把改革初期的主流話語視為理所當然,把當時新出現的經濟問題簡單歸結於改革前的制度遺產,用市場經濟的邏輯解釋非市場經濟時代作為國民經濟核心的國營企業制度的運行機制和職工行為。
本文英文初稿由李懷印執筆,經江滿情、勇素華、張一平譯為中文,並在吸收所有作者的意見後修訂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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