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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上海公安局尽快公布杨佳被扣六小时的信息

敦促上海公安局尽快公布杨佳被扣六小时的信息

昝爱宗

我看到公开报道,证实杨佳2007年10月5日夜至凌晨接受警方6个小时的讯问,请问这六小时他遭遇了什么,上海公安闸北分局能否有录音、摄像或其他目击证人证明他此期间没有受到任何肉体和精神伤害?

杨佳案已经不是上海一个地方关注的事情,而是全世界关注的事情,尤其是在奥运会之前,特敦促上海警方公布这些细节,这对执法、司法公正至关重要,也对杨佳和被害的警察至关重要。

至于上海警察的声誉,我不想说太多,报纸上也有报道,比如上海警察几年前粗暴地收容北京青年黄谦,黄谦险些死掉,上海警察检讨了吗?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毕业生,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干部黄谦,1999年5月4日晚上在上海市惟一的海岛崇明县侯家镇,因为找不着旅馆,看见街上白底红字的牌子“有困难,找警察”,满怀希望进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由于一时没找着人,又累又困中在民警值班室睡着了,醒来却发现自己被收容了。他在崇明县遣送站冻了一夜(屋内没有被褥,大小便都在屋里)后,他当时书生意气浓,想依据《收容遣送条例》中不服遣送者可提出申诉的条款要求申诉,却被拒绝。该站管理人员说:“我们正在为上海市遣送50万人而努力,你这样自投罗网的还想申诉?”第二天,他就被送进蒙自路430号的上海市遣送站,经过搜身,还要在一张申明在遣送中出现任何意外遣送站均不负责的文件上签字。由于他是大学生,向管事的警察提出证件都在包里,下午还有同学来保我,可不可以不签,却被强令签字,被押上了前往徐州的火车。到了徐州遣送站,不是头上被打几警棍,就是仅有的一点钱被无端扣除,饿肚子和挨打是家常便饭。晚上睡觉前被勒令唱歌,不唱者即被殴打。极度紧张而又五音不全的我带着哭腔“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是根草,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直到关了12天后,遣送站认为不会有人为他送300块钱来“赎人”,就在当天下午将这样一个衣服脏破、身无分文、因腹泻而引起身体虚弱到极点的年轻人,“遣送”出徐州遣送站的大门,他们不管了,幸好一老工人看到给他吃点东西,救了他,活了下来。

我再问一句:上海警察,检讨过自己当年的过失吗?

附:

1999年6月23日上午,《北京青年报》的评论编辑潘多拉给中国青年报编辑李大同来了个电话,说有一个大学毕业生在上海被上海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收容,历经种种磨难。这个大学生到北青报去投诉,北青报根本不可能登出这样的东西,他介绍这个大学毕业生到《冰点》来,说如果《冰点》登不了,那也就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登了。我答应说先看看材料。下午两点多,这个叫黄谦的大学毕业生来到李大同办公室。李大同介绍:

黄谦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并且交给我一份他被收容过程的详细描述。他告诉我,他已经去公安部上访,公安部收下了他的材料,答应调查以后给他回话。我让黄谦把材料留下,我们研究一下再定。黄谦的样子很淳朴,像是个农村出身的孩子。他走后,我开始看这份材料,越看越生气,及至看完,我不禁大骂起来:简直是不把人当人看!如果黄谦身上什么证件也没有,或许还有那么点收容的理由,可是黄谦不仅有身份证,还有大学毕业证书,最可气的是,警察还打电话到他在北京的工作单位核实了他的身份,这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是匪夷所思的。

黄谦不愧是大学毕业生,他在被无理收容之后,就抱定了要讨个说法的念头,因此将所有细节都牢牢记在心中,甚至连某些警察的警号都记了下来,表述得也非常清楚。收容是我们国家法制上的一个盲点,其实质是不经审判就剥夺了人的自由,很多地方的收容所,雇用的都是一些打手,搜刮被收容的人的钱财,殴打辱骂,无所不用其极。新闻界其实早已知道这里是什么样子,但是难以调查。反复看完这份申诉,我沉思了半小时之久。按照现行的职业操作,这份投诉必须核实之后才能得以发表,但是,这可能被核实吗?不论去上海或者徐州,他都可以一推三二五,告诉说从没收容过这么一个人--“我们怎么可能收容一个大学生呢?”最后,就会不了了之。

这个投诉的另一个难点,是事关上海。众所周知,全国的媒介包括《焦点访谈》和《南方周末》,对上海都觉得怵,心想 如果发表了会怎么样呢?我问自己。通常这两个地方都会立即反扑过来,矢口否认,最后,我倒可能吃不了兜着走。但是我注意到,黄谦非常警觉地记住了他从徐州收容站出来后,在徐州帮助过他的热心人的姓名,这些人都可以作为他的证人。并且,他还记住了若干警察和“号长”的姓名,甚至警号(文中略去),我想,如果真打起官司来,这对我比较有利。如果你没有收容过这个人,他怎么会知道这些人的这些信息呢?最终,我决定冒这个险。黄谦的投诉被立即发排,当天就上版。下午6点钟,版样已经排好,标题起为《噩梦般的遣送》。大样送老徐(中国青年报社长兼总编辑徐祝庆)审阅。没过一会儿,老徐就打电话下来:“大同,遣送这个事儿你们核实了没有?”当然没有核实,也不可能核实。在这件事上,只能根据编辑经验做真实与否的判断。我判断,这是完全真实的。但老徐问到了,我也只好打马虎眼说:“这件事公安部已经受理。”“哦,是吗?”过了一会儿,他就付印了。

6月24日,《噩梦般的遣送》见报了。我知道这次可捅了一个马蜂窝,只能静观其变。果然,上午11点钟,总编辑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团中央书记处一位书记刚才来电话,说今天这篇报道可“太厉害”了!显然,他们也很担心。我原以为,在一两天里,上海、徐州方面就会打上门来,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动静,这让我十分纳闷儿。其实,按照马克思所阐述的新闻规则,我这样做是对的。马克思将新闻认作是一种运动的过程,所有的真相都应该在运动过程当中,逐渐呈现出来,而并非一切都要保证是真实的才能刊登,这才是对新闻的真正的理解。又过了一个星期,我突然接到本报驻上海记者站站长袁梦德的电话。他告诉我,《噩梦》一文发表后,上海方面十分重视,已经派了一位政法委副书记和公安局局长到北京找到黄谦,当面做了道歉,并做了物质赔偿,上海方面请袁梦德转告报社:问题已经解决,并且不希望再有任何跟进报道。我马上给黄谦打电话,验证了这个消息。原来上海来人请黄谦到一家非常高档的餐馆宴请了一顿,当面道歉,并给了他一笔赔偿金。我不由得暗暗赞叹上海方面的精明。他们处理这样的批评,也远比全国其他地方来得高明。他们一定仔细研究了这篇投诉,估计了矢口否认的前景--那一定会越抹越黑,因为黄谦是有证人的。这件事竟这样有惊无险地“圆满”结束。

以上,李大同的叙述基本印证了我当初的判断,杂文作家潘多拉(潘洪其)本人就是《北京青年报》的编辑,他明确表示无能为力。当年,我还到北京当记者的时候,我到北京东郊的通县(现通州区)农村采访一个被村干部暴打的农民,农民出于畏惧(苛政猛于虎),连送我出大门口都不敢,担心村干部知道记者来了要报复。要知道,通县那个农村距离中南海的大门也不过是30多公里。

李大同还说,他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看了一部《焦点访谈》拍的“内参片”。记录广州大量农民工被收容,有关系并有钱的,每人交1500元可以被“赎”出去,没有关系和没有钱的,被遣送到湖南某市,这个市各地的劳改农场竟按每人50元付给遣送站,将这些人领走,然后将他们关押在劳改农场,开始不付任何报酬地无偿劳动。《焦点访谈》找到其中一个农场进行暗访。农场里数十名农民工已经在这里被强迫劳动了半年之久,其中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看押他们的工头对访谈记者大言不惭地说:“这些就是奴隶么!”《焦点访谈》记者根据农场接收的名单,选出一个人的身份证号,返回广州市收容所查询,几经查询,被告之,从没收容过这个人。这意味着什么呢?对这个人的家庭而言,这个人自到广州打工后,就“人间蒸发”了。

不幸,谁制造的呢?制造者难道不需要检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