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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評論之「現在不要說」

留意到今日練乙錚寫了一篇有關地震保險的文章,日本與台灣與紐西的地震保險確實十分有效與成功,是可讀性不錯的文章。但我要說的是他文章頭半提出的一些十分和稀泥的開始部分,和稀泥的程度令人懷疑他還算不算是學者(還是御用學者,雖然練乙錚在其他行為有顯示風骨):

一切政治話語和指摘,最好暫時收歛,待救災工作告一段落之後,才在「陽光」之下,公開資料檢討整件事的得失,包括震前所有有關的預報研究工作實況,以及當中是否涉及政經考量,有的話,是什麼性質的。......

練乙錚以上之言不正正就是政治話語麼?莫非佢又做左「少說話多做事」或「不要問只要捐」的打手,有你講無人講?

誠然,他要說的角度是討論「公度法」,你要求收歛的部分,也只限於與公度法有關的爭論。但實情是,頭幾天的天災爭論,大致分成以下類別:

  • 善意的謊言有沒有益?李怡的文章其實不應被稱為「天譴論」,我在報紙看的時候,完全感覺不到他鼓吹「天譴」,他只是主張有限度使用善意的謊言,與及提出天譴的不科學性質並給予反套。大公報抓狂地稱為「天譴論」係現代文字獄,好像「登」是名諱所以不得點燈,實在有損民智。
  • 練乙錚提及的「公度法」:即可否把動物行為列入地震預測之列等
  • 救災時不適當的考慮與決策,例如在黃金救災時限後才讓日台救災隊進入災區。
  • 對災性不適當甚至冷血的描繪,例如「災民情緒穩定」(讀者請拿這六個字自己查 google),製造救災英雄的行為等

為了公道見,以上四類爭拗本質不同,是不能統一處理的,不是一個適當,不意味其他類別也適當。

對提出以上爭拗的反駁通常有(不計算愛國憤責的反駁,亦不只停止計算事實判斷的反駁,即「因為乜乜,所以某軍於某日的指揮才是對」):

  1. 現在的爭拗背後的事實未查明,應暫作停止以後待查
  2. 現在是搶救的事候,不是爭拗的事候
  3. 現在提出爭拗,是冷血,盲目或別有用心

其實三個反駁都是一個道理,只是一級比一級嚴厲。我只反駁第一個,因為依賴性,第二個與第三個批評自然都站不住腳。

以時間性不對來反駁天譴論述是明顯的荒唐。天譴論述本質是善意的謊言,是需要配合時間與人心所有成效。這等於一些人反對中藥,就連中藥需依時食用的作法也反對。如果你要反對別人依時食中藥,那請你對中藥的本質作事實性的反對,因為中藥是要依時服用的,天譴論述也是要依時服用的。

「公度法」爭議看似不合時,其實不是。「公度法」之合時性並不是其理論本身,而是社會如何繪畫災情,令經加工的災情變成「集體回憶」。我在說完第四點後,會回來說這一點。

批評救災時不適當的考慮與決策,是明顯爭取一分一秒之舉。在後天提出批評是無錯的,但遲一點批評就死多一點人,我們必需急於現在作決定,不能以事實未明為由把今天該做的事推到明天。

第四類是有描繪災情的手段。不同的人有不同理由,要把災情描繪成某個樣貌,製造不真實的集體回憶。正如之前三個一樣,我不想說這些描繪的事實是否存在,但有沒有惡意,但既然有此爭論,就該讓爭論發揚光大。如果今天不能作這些爭議,當不實的集體回憶變成事實後,那就沒有可討論的空間。這個是證據保存的重要部分。這些集體回憶有可能妨疑社會以後反省的能力(難道有人真的希望以天譴來強迫自己反省嗎),這一點是重要的。

「公度法」被提出,其本質並不是「公度法」很可靠,而是社會對制度出現不信任。我現在要反駁公度法是輕而易舉之事,我才不會信相動物可以預知地震,問題在於反駁公度法,只不過塞住不信任者的口,與及製造當局果斷之集體回憶。「公度法」這個題目本來只是末枝,根源能否查找,決不能好像練乙錚那麼單純以理性面對。

「現在不要說」並不只是單純言論自由,或「說話不會影響救災」,而是要注意整件事當中的激情,與及激情過後並不必然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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