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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呼吁"律协直选"被打压

北京律师呼吁"律协直选"被打压

昝爱宗

北京司法当局没有诚意就律师协会何时直选与呼吁者进行对话,而是打压和威胁。

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北京一批律师开始新一轮的行使民主权利"申奥",一份由35名律师发起并联署的呼吁书在北京17000名律师中产生了"奥运会效应"。尽管中国没有实现司法独立,但律师这一独立性较强的职业,开始走向促进司法独立的第一步:要求律师协会直选,让律师协会回归到律师手中,成为律师"自己的独立组织"。
8月28日,这份《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很快送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由于2008年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年,这次换届选举尚未开始,这份突如其来的呼吁书如同一枚炸弹,使即将来临的换届选举激起轩然大波。
该呼吁书称,"为了推动新一届北京律协的真正民主选举,我们部分北京律师自发组织起来,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草拟了首部《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请全体律师尽快提出修改意见,我们汇总修改后交全体律师投票,超过1/2的律师通过当然生效。如果经全体北京律师投票通过了这部选举程序,我们就奠定了北京律协民主选举的制度基础。"如果在一个法治国家,北京35名律师这样的诉求,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在中国,这样的惊人举动却有着极其严重的后果。
9月5日,即该呼吁信发出后不久,这个具有"政府背景"的北京律协在其网站上发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以政治化的强硬措辞指责这35名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的行为是"私自串联"、"制造谣言,蛊惑人心"、"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
律协方面用词是"蛊惑",而律师方面却是"和风细雨"。不过,在律师协会不能代表律师利益的无奈现实面前,律师们呼吁书中所期待的"民主并不遥远,就在你身边,不要再漠视和消极等待下去了,行动起来吧,行使你的权利,提出你的对选举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并为修定稿投上神圣的一票,这个目标很快就会实现了!"只是一相情愿而已。律师呼吁书公开后,立即就遭遇当头棒喝,北京市主管律师行业管理的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很快付诸行动,要求35名签名律师所在律师所解聘他们,或让他们自行选择离开。无疑,报复开始了。
11月25日,35名签名律师之一的李苏滨律师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认为这次呼吁给北京律师协会的压力很大,但他们律师付出的代价也很大。他证实,签名的35名律师中有5名来自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即李苏滨、程海、刘亚军、张立辉、邬宏威等人在北京市主管律师行业管理的司法局和北京律协压力下,被迫离开工作岗位,自行寻找出路。其他30名律师也遭遇相同的对待,政府的行政权力粗暴地践踏法律,律师协会这个"有名无实的行业自治组织"不但保护不了律师,而成为"权力的帮凶"。北京市司法局还为自己辩护称,律师呼吁直选,主要因为对律协服务的期望值与实际有差距。但"直选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完善协会服务体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居然否定直选,认为"直选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完善协会服务体系。"
11月25日这一天,北京的媒体《新京报》首次介入了律师要求直选事件的调查,北京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对记者表示"律协直选暂不成熟"。据报道,北京司法当局根本没有诚意就律师协会何时直选与呼吁者进行对话,而是接着打压和威胁。李苏滨律师认为,按照这位司法局官员的逻辑,今天直选不成熟,其背后的潜台词是"即使一万年以后也不会成熟"。李苏滨说,呼吁直选只是律师呼吁书诉求的一部分,其背后还有律师利益保障问题,北京市司法局下的北京市律协每年收取律师每人2500元和律师所一万元会费是强迫收取的,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罪"。此前,北京律师也一直在质疑律协收费的合法性,比如北京律协服务不够及会费太高、收支不明、用会费购买昂贵的律师协会大楼等行为,更是以谋利为目的,最后导致35名律师站出来维权,强烈地要求律协实现直选。两个多月来,签名律师已经增至近百位。但这一数量,在全市17000多名律师当中,只占绝对少数,并且随着一些律师陆续被打压,有可能这次直选呼吁会不了了之。
8月份启动的律协直选呼吁书行动,使全国律师界对事件表示了空前关注,律协领导层由政府内定的潜规则做法被公开。幸运的是,在舆论关注下,律协直选也不再成为敏感词。
中国的所谓律师协会,属于政府主管的非政府机构,在人事、财务、管理等各方面都与司法行政部门紧密联系,既没有独立性,也没有律师的广泛参与。此次北京律师呼吁律师直选,已经对司法当局形成了一定压力,北京市司法局先后多次就律协直选与签名律师进行沟通,其中程海、张立辉、李苏滨、邬宏威四律师与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正式见面两次,提出比较尖锐和敏感的协会会费交纳和使用没经全体律师授权,包括亿元买楼的决策和收支情况,但均没有得到明确表态——政府与民间互动只是走过场而已。
事实上,司法局是司法衙门,并没有那么容易对付。律师与当局对话不成后,接下来就毫不例外地发生了签名律师被清退的打击报复事件,北京律师反成了"弱势群体"。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业协会研究专家黎军曾分析,北京律协的现象在全国的行业协会里不是个别现象,根源在于民间化和独立性不完整。而律师协会的民间化主要体现在选举的自主性,领导层应该是律师民主选举,不应该是任命式和代表选举。要改变这样的现象,需要不断完善协会的内部法制治理结构,改革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体制。看来,只要律协这样的社团组织还在官方的牢牢控制下,结社自由就无法实现,律师这一社会化和独立性较强的职业群体所诉求的民主直选,仍有漫漫长路要走。

附:

顺应历史潮流 实现律协直选
——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

全体北京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

根据宪法、律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律师有结社自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应当是全体北京律师"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事实表明,存在了近30年的北京律协,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成立和运行,特别是在履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权益的主要法定职责等方面鲜有作为,众律师怨声载道但又无可奈何。其根本原因,在于律协不由全体律师选举产生、不用对其负责。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一、现任北京律协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基础 。

1、北京律协至今没有合法的章程和选举办法。

章程是社会团体的宪法,按照法律和章程生效的社会习惯,律师协会章程和选举办法应经过全体成员投票、并经2/3和1/2多数通过。现任律协在其网站上称,1982年曾产生了首部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其在社团登记资料中还存有1990年北京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千字章程,两章程都没有经过全体律师投票、2/3同意,不知是如何产生的,至今也没有向全体北京律师公布,应属无效。同理,北京律协至今也没有一部经过全体律师投票、1/2同意的律协选举办法。

2、北京律协的律师代表没有经过全体律师选举产生,由这些"律师代表"选举产生的律协会长、理事、监事及其组织机构,都缺乏合法性。

据调查,90%以上的北京律师未参加过任何"律师代表"的选举,也没有人通知他们参加这样的选举。现状是,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的大多数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会长、理事、监事的大多数是由收入丰厚的规模较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有律师形象地说,现在的北京律协实际是"富人俱乐部",是为他们扩大影响、招揽业务服务的。

二、现任北京律协不代表全体北京律师利益

虽然北京市律协也办了一些有益于律师的工作,如律师业务培训、业务研讨、体检等。但由于律协不是由全体北京律师选出、不用对其负责,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鲜有作为,甚至侵害律师权益。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公检法刁难、会见难、取证难等普遍问题,都没能很好地与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地交涉去努力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遇到不公时的求援多泥牛入海;诸多重大社会法律问题没有发表律师行业意见;对北京律师事业的发展无所作为;对年轻律师的业务扶助很少;甚至以敏感案件等理由阻挠律师依法执业,对部分律师的年检设置障碍(有时是站在合伙人一边,介入律师与律师所、律师和合伙人之间矛盾纠纷的手段);未经全体北京的授权任意使用会费,律协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合法有效监督;滥用权力,自定过高年费标准,每年律师所收费1万元、律师个人2500元(占刚入行年轻律师年净收入的10%以上),应当是全国最高的,结果是律协净资产不必要地大幅增加,2000年经费结余为1000多万元、到2006年底净资产竟达到1.16亿元、现金6300多万元,现在的净资产应当超过了1.5亿元!律协是社会团体,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收那么多会费存在那干什么?会费只要保证正常活动略有盈余即可,过高的收费标准导致律协净资产不必要快速增长,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造成很大负担。

另外,北京律协理事、监事、会长都是兼职,而绝大多数专职工作人员为市司法局人员担任(包括秘书长),其工作重点变成了对律师的监管,对律师的纪律处分公开宣扬,假造律师行业的神圣化,在一定程度上诋毁律师行业声誉。律师们说北京律协是第二司法局,是行政机关的附庸。

三、顺应历史潮流,共同努力,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造成上述弊端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是北京律协的选举由少数律师和行政机关操控,不由全体律师选举产生、不用对其负责,而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北京律师的绝大多数,漠视和不积极主张自己的选举权。

目前,基层民主已在全国逐步展开,如民选村长、民选居委会、民选业主委员会,贵州省的县委和区委书记也开始竞选,而全国还没有一家由该地区全体律师民主选出的律协,也没有章程是经过全体律师通过的。作为专门从事法律工作、推行民主和法治理念的律师,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为了尽快改变这种落后状况,跟上时代步伐,更好地行使律师权利,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大幅度提升律师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

我们郑重呼吁:

从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北京律协选举起,推行真正的民主选举,主要内容:1、根据全体律师投票、超过1/2同意的北京律协选举办法,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2、律协章程由全体律师的2/3多数投票实质通过,必要时再由律师代表大会形式上追认通过(与律师法关于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定相适应);3、选举出真正代表律师利益的律师代表;4、年费标准需要2/3多数律师同意(现行律师年费标准应减少50%以上)。

为了推动新一届北京律协的真正民主选举,我们部分北京律师自发组织起来,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草拟了首部《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见附件),请全体律师尽快提出修改意见,我们汇总修改后交全体律师投票,超过1/2的律师通过当然生效。如果经全体北京律师投票通过了这部选举程序,我们就奠定了北京律协民主选举的制度基础。亲爱的北京律师同仁们,民主并不遥远,就在你身边,不要再漠视和消极等待下去了,行动起来吧,行使你的权利,提出你的对选举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并为修定稿投上神圣的一票,这个目标很快就会实现了!

此项工作史无前例,任务繁重,需要更多的律师参与民主选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参选律师代表、理事、监事和会长,我们期待着您的共同参与,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同时我们呼吁北京市司法局和现任北京律协,顺应历史潮流,与全体北京律师一道,支持、参与和共同组织北京律师自发参与的北京律协这次民主选举,实现中国的律师协会民主选举零的突破。

呼吁人(北京律师):因时间紧第一批共35人,继续征集签名。

联系人:程 海 13601062745 [email protected]

张立辉 13911696311 [email protected]

唐吉田 13161302848 [email protected]

童朝平 张建国 邬宏威 黎雄兵 温海波 江天勇 谢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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