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上周台灣媒體有關「拒絕奧運火炬入台」的報道,我想起年初離開雅典時,坐火車經過奧運場館的車站,望着巨型的場館,浮起友人Y掛着苦笑的臉。他說:「那是我們的稅金啊!豈有此理!」
二〇〇四年雅典奧運完結後,當地報章估計,本來預算五十五億元的經費,超支一倍多,是悉尼奧運的八倍。是年希臘的國家財政赤字暴增至GDP百分之三以上。為了奧運經費,希臘政府發行了近四百六十億美元的債券,估計希臘人為了奧運會要背負十年的債務。
Y告訴我,為了奧運而興建的場館,奧運後大都用作養蚊子,因為維護費太高,所以沒有使用。為了兩周的節目而大興土木繼而荒廢,浪費得可怕。希臘政府後來找私人投資者來收購,為了使國家回收部分資金,讓許多場館成為私人財產,甚至把它們變成咖啡廳和會議中心,當地市民相當不滿,認為政府一直在浪費納稅人的錢。奧運害慘了希臘市民,禍不止於人類。希臘政府為了製造形象,奧運前不惜大開殺戒,大量毒殺街上的自由狗。遭市民抗議後,才改為「捕捉、閹割、囚禁」三部曲「人道」處理,受害的自由狗過萬。
政治體育怎可分
謝長廷去年在參選台北市長時,提出台北申辦二〇二〇年奧運。政治人物借運動來抽政治油水不用理會,但上周的報道中,有一種說法實在幼稚得受不了,什麼「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什麼?三歲麼?還有「自我隔絕於『奧運大家庭』」,什麼大家庭?雞皮疙瘩掉滿地。現在不是在說呼朋結友到麥花臣「跟隊」,是奧運咧。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奧運是如何的政治化和骯髒。
一九八二年,在「同志奧運會」(Gay Olympics)開幕前三個星期,國際奧委會和美國奧委會入稟法院禁止「同志奧運會」使用「奧林匹克」這個字,迫使「同志奧運會」臨時改名為「同志運動會」(Gay Games)。美國奧委會辯稱「奧林匹克」這個字是它專用,但不難看出背後的恐同態度:為何「特殊奧運會」和「警察奧運會」可以,獨獨「同志奧運會」不可?呵,原來這個大家庭中沒有同志的份。
一九六八年奧運,非裔運動員Tommie Smith和John Carlos獲得男子二百米金牌和銅牌,他們在頒獎台上作出「黑色力量」的敬禮姿勢(「黑色力量」是非裔人士的政治運動,主張民族自我認同,建立非裔的政治文化組織以促進黑人的集體權益和自主)。出名獨裁的國際奧委會主席Avery Brundage給美國奧委會兩條路行,一是立即要這兩名運動員執包袱,否則全隊美國田徑選手提早返國。唔,大家庭中也沒有黑人的份。 還不夠政治化嗎?那冷戰時期杯葛來杯葛去的是不是政治?奧運和政治一直就密不可分。
國際奧委會成員戀棧權力死抱不放,最誇張的是前主席薩馬蘭奇,坐擁帝位長達二十一年至八十一歲。也難怪,作為國際奧委會成員甜頭多,每當選奧運會主辦國時,他╱她們的票很值錢。一九九八年的冬季鹽湖城奧運,十個成員被揭發受賄,收受的不單有巨額獎金,還有獎品,包括整形費、醫療費及子女留學費都有。上屆奧運開幕前兩天,BBC播出《Buying the Games 》,揭發申辦奧運的黑幕。記者設立一家空頭公司作幌子,接觸和偷拍「申奧專家」們,保加利亞籍國際奧委會委員因而遭到停職。埃及掮客有各個城市申奧結論報告出售,讓競爭對手知己知彼,服務費每月二萬五千歐羅,簽約十五個月,並保證至少能拉十五張票。另一掮客表示每張票二十萬歐羅,可拉二十張。共有四個掮客表示有錢的話,可以買到五十四張票—只欠九張就夠票取得主辦權,因為前奧委會共有一百二十四名委員投票決定主辦城市。所以說,當年北京申辨奧運成功,真的值得高興嗎?還有,有希臘市民負債十年的前科,這趟北京奧運,請客的功勞有人領了,但誰來埋單?火炬又如何?
回到這次火炬路線爭議。對矮化呀、第三國入第三國出、沒有誠信等等,我沒什麼感覺。民進黨用「主權」議題在撈政治油水為選總統儲彈藥,旁邊在看好戲的國民黨也好不到哪裏去。中國方面呢,台港澳路線的設定、「境外路線不是國際路線」的說法及「中國台北」的稱謂,很難不被台灣人看成「抽水」和佔人便宜。但更根本的問題是:傳火炬有什麼了不起?看穿今時今日奧運這龐大集團的操作後,傳火炬還有那麼神聖嗎?那麼喜歡拿住火炬跑的話,簡單,香港大學學生會每年六四都拿火炬薪火相傳,不妨跟他她們一齊跑。前一屆悉尼奧運,人家至少也讓祖母是「被偷的一代」的原住民凱西.弗里負責送火炬最後一程,以示求民族和解,並非捧着火炬跑跑拍拍照就是有意義的吧。若果說這次台灣拒絕火炬入境有什麼意義的話,就從這件事看清楚政治人物怎樣拿奧運來擺姿勢,以及國際奧委會是怎樣的一個集團;不要急着幻想在人民大會堂做「一個中國」的代言人,或是戴着扁帽緬懷民進黨的風光日子。
補充一點點資料吧,自一九七六年起,受到中國的壓力,台灣要參加奧運的話,不能用台灣的名義、國歌和國旗。台灣拒絕,直至一九八四年才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和新歌新旗再次參加奧運。你去問一些台灣人,他╱她們對此有何看法,那比閱讀報章中的政治人物口水現實感大得多。不知何故,我想起在愛沙尼亞時,當地人告訴我,他╱她們本來的國歌跟芬蘭國歌的旋律一樣,但在蘇聯時期,在公開場合禁唱本來的國歌(也禁國旗),於是,在運動會上,每當芬蘭國歌音樂奏起,愛沙尼亞人加入合唱,並唱得比芬蘭人更投入。歷史,很荒謬,且沒完沒了。
我喜歡運動,但討厭製造奧運會的機器。
(已獲作者授權,本文刊於2007.4.30《信報》「城市筆記」)
照片:MjDrew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