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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元引發的許諾、失落與捍衛

筆者和朋友採訪了星期天「反對派$6000給非香港居民」遊行,結果口號、標語、訴求都是反對新移民和內地父母產子搶掉香港資源,以及反對政府沒有保護香港人權益。連主辦單位也承認派錢只是「一個契機讓我們站出來」。現在,他們也認定派錢的依據應該按「港人身分」,即「是否永久性居民」。(遊行報導詳見另文

政府藏富於民,不是永久居民紅利

然而,政府「建議發放一筆六千元的款項」,實情原因是「藏富於民」、跟「原先向強積金注資六千元的理念一致」,分別只在於市民可即時取得款項,而且可以自己控制用途。其後財政司補充新來港人士如有經濟困難可以透過關愛基金得到六千元。總而言之,派錢不是分享永久居民紅利。

首先新移民也有強積金戶口(即表示他們曾經工作),當時政策顯然並非以居留年期劃分。而如果政府稱「理念一致」,那麼政府想擴充受助對象的,應該是主婦、公務員、或者早已退休的長者。反對者為何不在早一點批評,要求政府收窄為「只注資給永久性居民的強積金戶口」呢?姑勿論政府藏富於民是否正確,但既然過去能藏富於新移民,為何今天不能?結果,筆者推測政府改變派錢對象,可能是因為害怕有大量本來/從來沒有在港工作(失業或家庭主婦)的新移民得到六千元會大大增加注資金額。[註:自從2003年綜援改革後,新移民只有獲得社會福利署酌情才能領取綜援,而截至今年二月底,大約一萬七千名。當然,數字包括未滿十八歲,同時不包括已經成為永久居民的。]這反映政府和反新移民組織說到底不認同婦女家務勞動貢獻。

港人身份的許諾、失落與捍衛

回到身份和資源的討論。身份是劃分我者和他者的準則,例如性別、性取向、種族、籍貫。在文化上,香港人/新移民成了最主要的分界線。整個論爭中,香港人認為新移民文化水平低,例如說話大聲,不注重地方清潔,而且游手好閒。不過,這些批評遠不及奪走香港資源的批評強大。不少學者分析本土身份起源於市民集體活動、大眾文化、經濟起飛的優越感及與內地落後的反差、社會資源和生活質素提升、廢除抵壘政策、加強邊境保安、暴動及民運對共產黨的抗拒,配以殖民政府的非政治化策略等。香港人由抗拒領身份證至擁抱「三粒星」資格,從而強化香港人身份(結果誇大了三粒星的意思)就是最好證明。這種令人驕傲的香港人身份,隨著回歸而漸漸受衝擊,這體現於北京政府越來越明顯介入香港政治(例如愛國論爭、兩個權力中心、操控選舉、愛國教育),經濟越來越依靠內地,不能控制入境權,以至於特區政府不能主動介入人質事件等。香港人自覺失去自主性,高度自治似乎在2003年七一遊行後慢慢消失。面對這種惶恐和失落,最容易找一些顯眼又容易攻擊的對象宣洩不滿。回歸後來港的新移民便是例子。正如文首說,反對新移民人士的不滿其實是「炒埋一碟」,把部分內地旅客的橫蠻、自由行狂購奶粉食鹽、非本地父母來港產子霸佔床位等「怪罪」於新移民上,再配以「蝗蟲」、「蝗后」、「蟲卵」等侮辱字眼,甚或是共產黨存心放新移民溝淡香港,日後把票投給民建聯,到時候就一國兩制也是多餘。雖然這些行動應未至於存有法西斯主義的意識型態,但排外情緒則不容否認,而且積存已久。在Facebook,不難看見有些用戶的Profile Pic是港英旗幟,或者是香港以前的徽號。筆者估計他們堅持的,正是香港在回歸前的獨特性和優越性,是任何一個亞洲甚至世界城市不能代替的。近年沸沸揚揚的城市運動,本意是藉保育去發掘個人跟建築、政治和空間的聯繫,卻被解讀為要保留英國管治的足跡,強調香港處處跟內地不同。這引伸新移民要麼接受整套香港價值,要麼就變成這價值的敵人。


香港本土力量曾經是反對新移民領六千元的重要支柱。[圖片來源見。]

新自由主義全球化消減公民資格

看到這兒,讀者可能認為我仍在迴避新移民/內地人搶奪資源的指控。我想說的是,這種港人身份的失落與捍衛,其實是新自由主義全球化剝奪公民資格(citizenship)的結果。梁啟智是少有把公民資格帶進派錢論爭的評論人。讀者可先看該文簡介最常見的,Marshal在二戰後創立的政治、公民、社會三個面向,本文不再重述。或許篇幅所限,梁文表達的是靜態的公民資格,本文補充公民資格是動態,而且可以增加或減少。

Marshall認為公民資格是「一個共同體的(充分)成員所享有的身份」。大部份的國家以公民資格分配資源,例如醫療、房屋、福利和教育。香港有分配資源的自主權,所以也可應用Marshall的理論。反新移民爭論重點在於新移民可以有多少資源,而周日遊行其中一句口號就是「公民身份,不是贈品」。的確,順著公民資格理論,所有該共同體的成員有同等身份,同等在於權利和義務。權利上平等,在於人人可以有相同力量和資源發展公民和政治權,推動自主。國家有責任為弱勢者補充資源匱乏(而不是救贖式幫忙),促進社會整合,消減經濟不平等所引發的社會和政治矛盾,同時減低個人受風險的機會,例如貧窮和不健康。而在經濟增長的時期,一般的義務是指工作。

然而,七十年代開始,先進福利資本主義國家面臨壓力,公共開支膨脹,工會勢力削弱,工人階級失去力量。社會權利在特定的物質條件開始匱乏下難以推展。英美等國的新自由主義勢力乘著石油危機抬頭,抨擊福利制度,主張透過削減公共開支舒緩國家福利負擔,提倡個人為自己生活負責。公民資格由權利導向變為義務導向,強調個人對國家和社會的付出(要成為國民先要付出)。因此,國家支持市場發展,把資源去國有化、商品化,以及拆牆鬆綁,促進資金和工作流動,希望個人借市場力量自立,減少依賴國家。國家福利只是給予被市場淘汰,難以自足,符合申請資格的個人,例如老弱傷殘。即使如此,福利也要跟工作掛鈎,出現了工作福利(workfare)。

香港新移民的公民資格變遷及隨後的歧視可以用此背景理解。六十年代,大量資本流進東南亞,帶起了香港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工業發展,需要大量勞動力,這或可解釋殖民政府默許新移民偷渡來港,勞動力增加,勞動成本相應減少,有助降低貨物價格,加強競爭力,而那些新移民就業前景也較佳。到了八十年代,內地改革開放,浮現更多勞動力,而且成本遠較香港低,製造業順勢工業北移,大量低技術職位隨之消失,打破了基層工人和新移民的飯碗。全球化也加劇跨國人流物流,加上本地的勞工保障有限,假如當時未能提高教育水平,就難以適應經濟轉型,成為知識型經濟的輸家。八十年代的基層青年男性,到了九十年代進入適婚年齡,本地女性當時不願意與社會地位較她低的男生交往,結果他們很多時候就要回到內地娶妻,間接造成回歸後大量新移民等候單程證。而這群港人男性和內地妻子,在九十年代中面對低層職位的就業零散化。亞洲金融風暴下,僱主和企業希望減省勞動成本過渡市場動盪,裁員、減薪、低薪入職、削減就業福利成了主流。就業零散化再次打擊工會力量。理論上,香港人和新移民也有機會成為受害者,只是新移民找工作的能力較弱,縱使找到也可能是較低薪待遇較差,結果就被說成「搶飯碗」及「頂爛市」。這解釋了為何六七十年代的新移民難以理解今天新移民的處境。

特區政府也介入強化公民資格義務的那一面,削減社會福利,提倡工作倫理。在金融風暴下,政府檢討綜援制度,在1999年削減綜援金額,繼而推出類近就業福利的「自力更生計劃」,2003年的人口政策規定要居港滿七年才可申請綜援,而酌情權要兼職工作,2005年實施欣曉計劃,強制申請的單親家長及家庭照顧者要最年幼子女滿十二歲後參與有薪工作,否則扣減綜援金。要指出,筆者反對這些措施不是認同受助者「隨便拿援助」,而是反對強迫參與工作,而不是其他勞動方法,例如社區經濟、義工、甚至再次漠視家務付出。要注意,受政策影響的,有新移民及香港人。而在整個福利改革的過程中,政府和傳媒不斷製造「綜援養懶人」的論述,以及延續「綜援只會幫助最有需要的人」。這種說法,在當時環境的確容易得到市民和應,因為那時中下階層生活水準下降,新移民很容易被視為飯碗和工資的競爭者,居港權風波更加令香港人認為內地人湧港會威脅安全及和平。近幾年經濟好轉,暫停了削減綜援等社會福利,事實上社會福利開支是上升,但言語的威力在於如何形容這些開支。政府不願承諾增加綜援,和下調公屋租金,只是年年多發一個月綜援,免租一個月,結果市民就認為是「出雙糧」、「交少一個月租」,進而跟自己相比,不滿「連我都冇雙糧、管理費又冇得減」,暗示自己辛勤工作也得不到相應回報。筆者相信,如果把這「優惠」攤分於十二個月,市民反彈或會沒那麼大。

人口流動與移民:階級與身份交纏的公民資格

全球化加速人口流動,衝擊了民族國家自決管理的能力,以至分配資源和權利的原則。台灣以至全世界也為移民/移工爭論不休。衝擊屬好屬壞,視乎對象是誰。特區政府2003年推出的人口政策報告書,明言要推動香港邁向知識型經濟,報告書提及居港滿七年才可申領綜援(及後來擱置的公共醫療服務),同時開設輸入內地專才優才、招攬內地投資移民。香港對此輸入內地和外地精英沒有大反應,一來是因為他們「帶錢帶學識」,為香港帶來新機遇,二來是因為他們不顯眼,散落在香港不同層面,就算不滿他們炒樓炒股也難以找對象。縱使去年限制投資移民買樓,對移民或本地政府影響有限。究竟他們會否在港安居樂業,還是當跳板另覓他國,至今太早下判斷。但為了增強城市的「競爭力」,國家會爭相吸納精英和資本,精英流動日益頻繁。

另一邊廂,2007年,非本地孕婦分娩服務收費增至三萬九千元。政府向所有「非符合資格人士」徵收懲罰性分娩收費;原意是保障本地孕婦及遏止夫婦均為內地人的內地孕婦濫用本港公共醫療服務,結果至今仍打擊不成,反而連累丈夫為港人的準來港孕婦。2009年「非本地孕婦」所誕下的嬰兒有10232,當中3492名的父親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其餘的6740名為父母雙方均為內地人。但政府以至社會也認定「港男陸女」和「陸男陸女」是同一類人,反而醫生卻看得清分別:「香港產科服務關注組」成員的張德康醫生已表明,「在道理上應保留5000 個分娩名額,給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孕婦。」這反映香港人不認真了解內地移民的組別,要麼就是香港出世香港長大的香港人,享用香港人的福利;其餘的就是移民,要成為香港人就要融入香港文化和價值。

土地/反地產壟斷運動跟移民運動接不上軌

在四年前,筆者寫了一篇文章,談及上段容許精英移民卻排拒基層準來港家庭的思想,將會令香港墮入「人口質素」的比拼:

香港政府今天以「人口質素」去區分誰有資格來香港定居,將來也可用此標準來區分香港人。香港要成為知識型經濟城市,除非我們不斷自我增值 (用現在的術語就是「終身學習」),掌握新技能,否則我們也會變成不受歡迎之列。

然而,這兩三年的市民漸漸意識到財團和資本壟斷扼殺小市民生活,才是貧富懸殊的主因。人口質素的論辯似乎未能盛行。最明顯的例子是今年一月報章引述一名投資銀行主管的話,「認為『低增值人士』應該離開香港,以騰出空間讓高增值人士來港」的言論。網民大肆抨擊,一方面強調和維護基層工作的貢獻,例如清潔、地盤,並批評樓價高企、置業和生活困難才是令基層人士不能脫貧。但另一方面,當中小部份認為「低增值人士」是指新移民。難道新移民不受地產霸權影響?這也解釋了福利/爭取移民權益運動,跟反地產資本壟斷運動/土地規劃運動接不上軌,包括意識和運動者。結果,反對派六千元給新移民的爭議,蓋過了反對財富分配不均的聲音。原來,到了今天,市民可以無身份差別地「仇富」、「仇商」,卻區分港人窮人和新移民窮人。反面來看,「新移民」這個符號的「階級意含」(我們不會叫李雲迪為新移民)不少於「族群意含」。

結語:改變體制,超越互相攻訐,尋找結連點

周日的遊行,一位媽媽帶著剛出世,相當可愛的小嬰兒遊行,提到產房問題時一度激動雙眼通紅。她表示,生產時產房爆滿,被迫到私家醫院求診,認為內地人將香港人應得的福利都搶去,直斥為「蝗蟲」。她很明白產房醫護人員為何很煩燥:「我見到那些大陸孕婦動不動就按掣叫護士,又叫痛,又要吸氧氣,但明明就是沒有需要。」嬰孩出生,但不是太健康,要照燈,她抱怨要等幾天才有位子,「因為有很多大陸BB正在用」。相信好像這位太太的遭遇,在身邊,在親子王國,在媒體也聽不少。筆者相信這是事實,而他們的怨氣也是出自真心。試想想,一般市民的生活,就是衣食住行,產房藥房,身邊跟自己爭職位物品服務的全部是內地人。我不是孕婦,那種無助,我是永遠無法體會的。難怪同行採訪朋友稱新移民成為社會問題堆填區。同樣,筆者在基層新來港婦女團體當義工,在少數族裔團體當過一陣子倡議工作,同樣感受到這兩群人的限制,不只是政府制度歧視,也包括日常生活,例如準來港家庭終日為擔心籌措不足那三萬九費用。派錢開支總算有得計,但其代價難以計算。面對市民的怨憤、醫護界的聲討、法律學者的質疑,特區政府應盡快建議措施處理一大堆棘手問題,包括入境的控制權、港人身份建基於出生地還是血緣、追蹤研究非港人父母安排子女來港的意願、認同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妻子的公民資格、認同新移民的社會保障需要、排解新移民和香港人的矛盾,更需要思考如何運用資源做好社會保障,抵禦經濟風險及衍生的社會問題。


黃太站於遊行前列,接受不同傳媒訪問,談話期間雙眼通紅,表達對內地人的不滿。[圖片來源見。]

怨氣歸怨氣,我們不能停留於表面上的互相攻訐。筆者提出了怨氣的來源,有別於回歸前本土意識的興起,今次牽起族群矛盾的正正是香港人的身份危機,誠如林輝所言,「在香港獨特的一國兩制狀况之中,人口融合(亦包括經濟、文化其他方面的融合)早已開始,香港既無法獨立,亦不願完全融合成為一般內地城巿;要在兩個極端之中安身立命,則無法避免各種與融合有關的轉變,及隨之而來的好處和不安。」同樣重要的是,搶奪本地資源的緣由,跟公民資格轉至義務導向,以及更根本的新自由主義興起密不可分。內地移民也分很多種類,而新移民--大部分為基層──在香港生活的困境,並非必然。移民和本地人同樣是新自由主義的受害者,只不過本地人把怨氣一次過推給顯眼而實在的新移民,沒有分清楚對象。自由行/非本地父母、準來港家庭/新來港家庭,處境和問題都有分別,別再混為一談。那邊廂,如果有意打破壓迫、剝削的社會關係,打破資本壟斷,現時各項熱熾的城市規劃、民主政治、移民和社會保障運動必須對話,釐清矛盾,找到共同點,才能構想公義、尊嚴、平等的社會。

後記兼澄清

為免給大家質問,筆者在此表達一下立場,我反對派錢。但現實真的要派,我是支持新移民(包括內地及少數族裔)人士獲得足額,但不包括外傭。理據不是身份,其中一個原因是「藏富於民」、跟「原先向強積金注資六千元的理念一致」,新移民本來是有份的,只要有強積金戶口。另一個原因是利民紓困,尤其是對基層家庭。至於為何不包括外傭,這非因為不當他/她們是的勞動價值,因為他/她們較少受本地經濟影響。

另外,我支持新來港/準來港人士來港家庭團聚,階級不是考慮因素。同時,我支持修改基本法,只有父母其中一方屬香港永久居民,其子女才可於出生後擁有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全球化導政人口加劇流動,出現移工(不論是投資移民、一般來港工作的外國人、或者外勞/外傭)在所難免,我建議住滿一定年期後可獲居留權,但申請門檻要較高,即只容許在香港難以找到合適僱員的職位的申請,例如獸醫。移工審批權在港方。這也意味著外傭數目應該大幅減少,同時衍生大量家庭照顧工作。移工受香港法律保障,也可獲相當的政治權和社會權,例如投票和醫療保障,程度多少則要再探討。

當然,我的思緒未算成熟,當中可能充滿矛盾,歡迎各位指正。

參考文獻/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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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Alvin Y. 2005. “Citizen All? Citizen Equal? Social Exclusion, Marginality, and the Remaking of Citizenship in the Globalization Era.” Pp. 27-36 in Rethinking and Recasting Citizenship: Social Eexclusion and Marginality in Chinese Societies, edited by Mary Tam, Ku Hok-bun and Travis Kong. Hong Kong: Center for Social Policy Studies,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同根●同天空:遇上新來港婦女》,何振宇、易汶健、劉浩源編,2009年,同根社出版。
《是她也是你和我:準來港女性訪談錄》,曹疏影、鄧小樺編,2008年,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出版。
《跨境家庭:踰越與對話》,趙文宗、陳高凌編,2008年,藍天圖書出版。
《香港身份證透視》,鄭宏泰、黃紹倫編,2004年,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也是香港人:七字頭的新移民誌》,梁以文等著,2009年,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出版。
《盛世邊緣:東亞少數者的政治社會學》,羅金義著,2011年,唐山出版社出版。
《社區發展資料彙編2001至2010年》,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編,2010年,紅投資有限公司出版。
《誰是香港人:身份與認同》,蔡玉萍著,2010年,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出版。
反對香港新移民政策的三點宣言》,林忌著,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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