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文: 冷酷的机器与冷漠的人心
从2006年9月13日到2007年5月13日,整整8个月的时间,陈树庆的卷宗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检察院之间往返旅行,他被关在杭州市的看守所里,除了见到律师一面,他见不到亲人和朋友,听不到来自外界的任何消息。监狱外的树叶落了又发了,花儿败了又开了,秋天走了,冬天也过去了,春天来了,夏天也来了。他的妻子张东红带着7岁的女儿每个月都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送走秋月冬雪,迎来春花夏雨,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换了个遍,丈夫的身影还深掩在大墙的那边。
张东红每次给律师打电话、发短信都特别的客气、小心,“律师,我实在忍不住要再打搅您,树庆的案子怎么样了?”“律师,我还是要冒昧的问您一次,树庆的案子什么时候能有个说法?”就是这样的短信她也总是忍着,每个月才发一次。每次见到律师的时候,她的眼圈总是要发红,一个人悄悄地背过脸去拭泪。
她说,陈树庆离开她的8个月的时间里,她最怕的一件事是她的7岁的女儿问她: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家?
可是,整整8个月了,她可爱的女儿一直没有说出这句话,她偶尔会在玩的时候突然停下来,张大懂事的眼睛静静看着妈妈,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
“她越是这样,就越是让我心碎。”张东红泣不成声。
陈树庆,浙江大学理学硕士,曾参加过89年的学生运动,1998年参加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筹备工作,为此,虽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但是浙江当局拒绝颁发律师资格证书。
杭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定他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的事实却东拉西扯,什么“为民主党党章提修改意见”,什么“组织杭州地区维权绝食活动”等等,涉及到文章,起诉意见书只提到《捍卫谁的主权》、〈应该释放许万平〉、〈一份反民主、反法制的纳粹主义判决书〉、〈中共入人权理事会伊始便侵犯人权〉等寥寥几篇。公安局认为涉及到煽动颠覆政权的内容有:
1、“我们要的是实行多党制的民主法制,使人民能够选择执政党组成政府来捍卫他们人权的主权。我们决不要那些篡夺人民主权、用国民的生命和幸福作赌注去捍卫一个领袖,一群贵族,或一个政党私利与特权的封建法西斯主权。”
2“中共执政五十多年来,专利(长时间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行暴(如六四屠杀)、虐(因言治罪、政治迫害)、奢(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傲(假大空的愚民宣传)”。
3、“中国民主党以民主为信念,讨还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争取民意之支持,以期刷新与改革各种制度与机构”。
4“不允许一部分当然的专政(掌握国家政权),另一部分人当然得被专政(被统治甚至被压迫与镇压),民主与专政是矛盾的对立面而不能共存。”
这些段落是政治警察们从陈树庆上述文章挑出来罗织罪名、锻造成狱的全部内容。任何人都能读出这不过是些对目前政治现实的温和批评,对未来社会政治制度的企盼与展望。这种探讨式的言论在互联网上已经浩如烟海,如果说这种温和的说法也能对执政党造成“现实而迫切的颠覆”威胁,也可以被加罪入狱,恐怕中国的监狱再扩充十倍、百倍也装不下如此众多的“政治犯”。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当然明白这样的“事实”和“证据”是难以服人的。于是,开始“租借”法律给予的合法伤害空间。审查起诉时间到期后,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补侦结束后再次移交它,它就再拖一个月,再次退回补充侦查,这样,把法律给它的所有办案时间用光,陈树庆在看守所里就呆上8个月了。
办案人员美其名曰他们在按照法律程序操作。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只是把“陈树庆”当作一个文字符号,当作他们卷宗中那些渐渐增加的白纸,他们不会想起名字后面那个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理想的活生生的人,不会想到被击碎的家庭里温婉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会在每一个宁静的深夜、欢快的假节日,因亲人咫尺天涯的阻隔而悄然泪下。
他们当然不会这样想,因为他们是一架碾扎人类良善、亲情的冷酷机器上精确运转的零件。
如果说,来自专政机器的冷酷令人悲愤莫名,那么,来自民主阵营的冷漠则更让人寒彻心肺了。
陈树庆以他40岁的人生,在国内从事民主事业经历可谓不短,89年的学生运动、98年的组党、2003年至今的维权运动他都是积极的参加者。他付出的代价可谓沉重,他本是出身名校浙江大学的理学硕士,自学考出律师资格,为了民主不仅丢了公职,丢了舒适的生活和繁花似锦的前程,还落了个“社会闲杂人员”的身份时时被监控,两度入狱。这样的遭遇理应获得海内外舆论强烈的反弹才是。可是,在陈树庆被捕以后,除了他的几位朋友微弱的抗议了几声,海内外舆论可谓“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没有签名声援,没有文章呼吁,没有记者采访,更不应说请愿欧美国会做决议、政要斡旋外交施压了。以至于律师到了杭州,竟然听到民运圈里有人说出“陈树庆根本没有被抓,他就在自己家里”这样荒唐的谣言。
笔者曾经采访过陈的律师,律师说,这是个充满书卷气的文人。他没有像其他当事人或急切悲愤、或悲观绝望、或慷慨陈词,说话不徐不疾,思维清晰,逻辑严谨,对自己因言获罪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指控的罪名表现了决绝的态度:第一决不认罪,第二决不妥协。
陈树庆是个深明法理的人,他对律师说,“我承认了自己的罪名,就等于认可他们因言治罪的合法性。个人的自由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要用出卖对整个人类的自由理念来换取,我宁可不要!”
这是个文弱的书生,也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但是,冷酷的国家机器不会向你退让,冷漠的世态人心不会对你欣赏。在这个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陈树庆,你在沉沉黑牢里被人们遗忘,不是“理所当然”么?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