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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之策略性與正面性

仇恨之策略性與正面性

社會談「仇富」看來愈講愈熱。為此,我重讀了Slavoj Zizek, Living in an End Times,裏面有一篇章談Anger,其中就講到仇恨,並引用耶穌的講論來演繹。這個部份很有趣,值得細讀。

仇,都是負面的嗎?
問這個問題,我的預設答案當然是否定。早前獨立媒體舉辦的「離線沙龍」,題目是「仇富:改造社會的新力量」。席上各講者均從社會發展脈絡、情感政治、工人運動幾方面,肯定仇之力量確實可以有正面的效果。況且,仇是一個自然的反應,在受壓逼中作出保護性或反抗性回應,除非你接受被人打死罷就,一點求生意志也沒有,否則,仇在受壓的情況下還是正當和合理的。當然,齊澤克好像嫌這樣的條件反射還不夠,因為在他看來,條件反射或者都可能包含要重新思考的意識形態操作。說得清楚一點,這些不證自明的反應,在齊澤克的政治哲學思想中都是要進行更基進的批判,才能側視實在(Real)。亦因為此,他在上述的仇恨反應中,會再度推演出類近甘地的非暴力(超暴力)抗爭才罷休。這個例子在他之前的著作Violence中用過。而在Living in an End Times中,他則以In Hell來解釋:在一個腐敗的後蘇聯監獄,主人公拒絕獄卒要求囚犯互相打鬥作為娛樂的要求。

更基進的仇:愛
齊澤克直接地說出仇為何物,他的答案是「愛」。這愛是希臘文的agape。對一般返過教會上過下主日學的基督徒來說,應對這agape絕不感陌生,因為它多是用來說基督犧牲的愛的。這愛與phileoeros一不同,後兩者依次被理解為友情之愛和肉慾之愛(雖然希臘文使用上,phileo有時跟agape沒有明確的分別。而按熟悉希臘文的學者指,agape的意思是要表達一種action-driven love,它之所以崇高應是建基於其崇高的行動‘the nobility of the love depends on the nobility of the action.’)。但齊澤克將agape解作政治的愛,或革命的愛。它包含的就是一種事件、行動發生的力量。

Violence is already the love choice as such, which tears its object out of its context, elevating it to the Thing. (p. 99)

這愛,在耶穌的兩段講話中得到了說明。第一段是馬太福音10:34-39;路加福音12:49-53, 14:26(相似的記載);第二段則是馬太福音5:38-40。先談後段。經文大意是指有人打你右邊面,連左邊都給他吧!根據初世紀猶太拉比的解釋,耶穌的教訓絕不是妥協的行為,反倒這建議極具挑釁性。因為右邊面被打,大多情況下是對方用右手的手背來打,這種做法是對被打者的羞辱。其實這羞辱方式包含了階級的差別。經文會說不要與惡人作對,這些惡人肯定不是一個你可以「還拖」的人,故此,被打右臉之後,轉過來給他打左臉,其實是要取得「隻抽」的平等位置。換言之,若被打者轉過面來,連左邊也給掌刮,那末整個階級的關係便不同了。

我立時想到一個情境,一個人被他的主人以反手掌刮他的右邊進行羞辱,這個被打者(可能是奴僕),將左邊臉轉過來,他所要求的,其實是「夠薑就隻抽呀!」這是對於階級定形下的不平等但理所當然的欺壓的一種抗爭。而這種抗爭的爭取方法不是立即的「還拖」/「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是一種極有可能被理解為「妥協」的態度。

耶穌這樣的回應,在他後來上十字架的路途中獲得了清晰的表現。耶穌基本上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走上十字架。就是有人笑他「若是神的兒子,咁堅,從十字架上跳落黎呀笨!」耶穌的回應卻不予理睬。他在面對無理對待時,他是靜止或被進一步試探的。這不是說耶穌就在一般理解下表現妥協或怯儒,恰恰相反,他在拒絕由施壓者所設定的遊戲規則,將之懸擱,這種表現要反抗的,不是那羞辱的反手施刮,而是對整個制度的堅拒。宣告無效。

另一段經文(即上文提的第一段),其實是一段耶穌差遣門徒去傳道的經文。當中提到門徒的仇敵不是別人,而正是其摯親。這段經文充滿我們所理解的暴力成份,至少,耶穌會說,他來不是要帶來和平,而是挑啟仇恨。這是對仇恨的一次肯定。我看要理解這段經文,也得看脈絡。當時,耶穌並未上十字架,未死,更未復活(信不信復活這倒不重要,因為在齊澤克或Badiou裏,他們已將復活升至一個「不可能」的位置,其中也是「不可信的」;而這「不可信」的對立面卻是一般的知識系統,即意識形態的矩陣),所以我認為耶穌的講論是有時間性的。我們不應、也不能將這段耶穌的教導看為否定追求和平的教條。反倒,我們從耶穌的復和大業中,應把仇恨或不太平(針對ground zero而言,這是齊澤克所理解的暴力)理解為邁向和平的一個必要策略(這裏的必要性並不一定是動刀動槍的,而是對現行制度堅拒說不)。

以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一事可以窺看到一點證明。劉曉波,沒有拿起刀槍來反對政權,反倒以文字及發起《零八憲章》,被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以言入罪。我們可以看到的,不是劉曉波的無力,而是從他堅決留在中國國土內抗爭,以筆代刀槍的書寫,正正是一個為政權帶來困擾的舉動,因為他不是依著那套一般性合理的理解而被定罪的。他的入罪被囚,正是對法律的荒謬又一次的真正挑戰。

我們不應把暴力視作為一種終極的抗爭目標,因它是有其限制的。以齊澤克近年對意識形態描寫的走向來看,以暴易暴只不過是塘水滾塘魚,是沒有出路的,反而往往是對政權的暴力作出無力及無奈的妥協,只在循環中繼續其系統的敗落。

若將經文放進「仇富」的討論中,有趣的是,我們可以從耶穌所提出與一般對基督信仰被理解為和平、甚至怯儒的一種相反的理解,試圖把問題本身的問題帶出來,即為真問題劃出一個被提出來的空間,還有,耶穌這看似難以理解的教導,也能打開一個要建立與現有意識形態所不同的別的選擇來。當然,被掌刮右臉後轉左臉才給掌刮,並不再是今天我們的經驗。然而,耶穌的教訓要帶出來對意識形態的批判思考卻是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