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 》在6月29日報導,「近日,微信朋友圈一則支援人販子全部判處死刑的帖子被大量轉發,並配以『是媽媽就轉』『死刑立即執行』『不求點贊只求擴散』等醒目字眼,很多線民表態支持修改刑法有關條款。」
公安部在去年5月也曾回應北京地鐵內懷疑嬰兒被拐事件,當日一位身穿花格襯衫、膚色黝黑的中年女子,布袋裹著一個幾個月大,膚色較白、長相惹人愛的嬰兒,被網友疑為被拐兒童,並上載圖片。該資訊被大量網友轉發。資訊稱“已證實,千真萬確,這個孩子是被拐走的。速速轉發出去,解救孩子,利用微信的力量幫助他。”後經北京公安找到該婦女,以DNA比對證實是親生。由此看來,中國的販賣人口活動,已發展至草本皆兵的地步。
現狀
據《 人民日報 》6月29日文章報導,「自2009年4月部署開展打拐專項行動至2011年7月,兩年多時間,全國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39,194起,其中拐賣兒童案件8,717起,共打掉4,885個犯罪團夥,刑事拘留3,3831人,解救被拐賣兒童1,4613人。去年發佈的《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指出,國家制定實施《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2013—2020年)》。2013年,全國共偵破拐賣婦女案件5,126起、拐賣兒童案件2,765起;利用全國公安機關打拐DNA資訊系統為631名兒童找到親生父母。今年剛發佈的《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指出,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76人。」
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2013—2020年)
該文件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13年3月2日發佈。其行動措施為:
(1)加強部門聯動。
(2)加強拐賣人口犯罪活動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預防犯罪工作。
(3)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市場」整治力度,在收買人口犯罪活動高發地區開展綜合治理,從源頭上減少拐賣人口犯罪的發生。
(4)進一步做好跨國拐賣人口犯罪預防工作。
文件的「加強」、「加大」、「進一步」等字眼令人生厭,但文件談到的「買方市場」和「跨國拐賣人口」等值得注意。《 人民日報 》文章也承認:「由於存在買方需求和貧困等原因,拐賣兒童犯罪屢打不絕。」事實上,這反映在原有刑法之中,「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條刑法現進行修改。
跨國拐賣人口
人販子除了賣出人口外,還有買入人口。《法制晚報》今年2月13日文章表示:「警方破獲一起特大跨國拐賣緬甸籍婦女案,打掉犯罪團伙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7名,解救緬甸籍被拐婦女兒童177名。人販子以務工名義拐騙緬甸籍婦女到雲南,隨後以5萬至8萬元不等的價格賣至河南平頂山、山東臨沂等地的偏遠農村。」
後記
販賣人口,喪盡天良,令人髮指。在一個沒有法治、資訊被封鎖、朝野腐敗的國度,人的價值必然很低。在貧窮社區沒有什麼可盜賣的時候,人肉直接地被買賣。其實,對付這些罪惡,新聞自由往往比嚴刑峻罰更為有效。